賣身救父事件

賣身救父事件

賣身救父事件是一起網友靠編故事來利用輿論維權,營救被關押在精神病院裡上訪者的事件。

簡介

賣身救父事件 賣身救父事件

一名叫“郭寒韻”的網友在天涯發帖稱,其父郭元榮因舉報領導受賄,被公安局關進十堰市茅箭醫院精神病科,家屬屢次欲將其接回家,均未獲成功,導致郭元榮被關14年。帖中該網友表示,誰能救其父親,她“姿色尚可,至今守身如玉”,願以身相許。

網友“郭寒韻”帖中介紹,其父郭元榮是湖北省竹谿縣建設局職工,1994年曾揭發該局某領導存在經濟問題,當地調查處理。郭元榮不滿處理結果,不斷向相關部門繼續揭發檢舉。從1996年開始,郭被竹谿縣公安局送入精神病院強制治療。

網帖附上的一份1998年4月29日發布的通告掃描件,落款為竹谿縣公安局。該通告稱,近段時間以來,郭元榮的言行異常,已對社會穩定構成危害,證明其“精神分裂症”復發,因其家屬“未能按承諾和有關法律規定履行義務,使其處於無管束狀態”,決定由政府強制治療。

網帖同時附上一份2001年12月17日茅箭醫院精神病科寫給竹溪公安局局長的信件影印件,該影印件有如下文字:“貴局送我科精神病人郭元榮,已住院多年,可以回家休養。另外,從今年2月至今欠款近2萬元,請局長和郭單位協商交住院費及出院問題,多謝。”

在賣身救父網帖引起社會關注後當地官員找到其家屬談判並同意放人。竹谿縣有關部門認為網友發帖涉嫌欺騙,策劃者彭寶泉否認欺騙和散布謠言並稱“如正常手段有用,也不會走這一步”。

真實度

這個帖文引來10萬網友點擊,但內容並不完全真實。“賣身救父”純屬虛構,郭元榮並沒有“姿色尚可”的女兒。帖文是一個見過郭元榮的“病友”和一個熱心網友製作,希望通過杜撰“賣身救父”吸引眼球,藉助輿論來拯救郭元榮。

有意思的是,發帖的這位叫彭寶泉的“病友”,當初也曾拍上訪照片被關入精神病院,後來引起全國網友圍觀,他被放回家。在被關在精神病院期間,他見到了“看上去是正常人”的郭元榮。彭寶泉現在也希望藉助網友圍觀,“救出這個與我有相同經歷的人”。網帖出來之後確實發揮了作用,目前郭元榮已經順利出院。

事件經過

要救他,就要引起媒體和網路的關注。彭寶泉曾經找過媒體,那時候他們覺得沒有新聞點,沒有關注,單憑彭寶泉無法救出來。後來了解了郭元榮家屬情況後,虛擬了一個女兒“郭寒韻”,這是“郭喊冤”的諧音。他妹妹是老師,兒子現在24歲。彭寶泉把這些情況組合到“郭寒韻”的身上,寫上年輕貌美,是為了增加關注度,符合大眾審美需求。

教師出身,有文化,卻要以身相許,這是對現實的一種諷刺,是一種下跪式的反抗。假想她上訪不行、打官司也不行,所以只能賣身求助。這種虛擬,實際上是根據現在社會上的一些現實情況和親身經歷來的。

帖子被一個知名網友發現,他過來問怎么回事,彭寶泉就把情況告訴了他,他又告訴了一些媒體。後來,醫院迫於壓力放了人,2010年1月4日早上8點之前出來的。

反思

郭元榮的親人在14年裡,屢次想將其接回家都未能成功;一個不算真實的帖文,卻快速改變當地官員的態度。這個對比豈不讓人感到荒唐?可見,在有些地方,公民權利被漠視到了何種程度。在竹谿縣,家屬努力14年竟找不到一個可以維護自己權益的方法。而一旦公諸天下,當地官員的迅速糾錯,又說明了他們完全知道此前作為是見不得陽光的。

郭元榮是否如當地公安局在1998年發的一個《通知》所說,是“精神分裂症”復發,我們作為圍觀者不能下定論。但至少在2001年底,茅箭醫院精神科寫給竹溪公安局局長的信中已經顯示,“貴局送我科精神病人郭元榮已住院多年,可以回家休養。”為什麼郭元榮此後近10年還是沒能“回家休養”?

答案從當地官員現在“同意放人”的表態或可推知一二。對當地政府來說,郭元榮是不是精神病不重要,不給他們惹麻煩才重要。當初把他關進精神病院是為了擺脫麻煩,現在同意放人同樣是為了避免麻煩。

這些“被精神病”的人最後得救大多是源於輿論關注,彭寶泉杜撰“賣身救父”也是希望求助於輿論。但靠編故事來利用輿論維權顯然不妥,一來這種不誠實的行為會留下隱患,傷害網路維權的信譽;二來這樣的做法也只能仰仗運氣,不具有普適性。如果精神病院裡還有一個“郭元榮”,而沒有了“賣身救父”的噱頭,他還要“被精神病”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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