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賄私放。
元.鄭廷玉《後庭花.第二折》:”你丈夫賣放了人,你必然知情。“
明 李開先 《中憲大夫思州府知府梧岡王君墓志銘》:“君至 江油 等處,訪知舊弊,乃官取羨餘,賣放大戶。”
《隋唐演義》第三三回:“將軍講得有理,只不要路上賣放了,又來我們集上做賊。”
《說唐》第四三回:“ 李密 大怒道:‘好奸黨,明明私情賣放,還敢在孤家面前搪塞!’
《清史稿·食貨志六》:“至是,御史 晉昌 復言巡役勒索,胥吏賣放,特派 滿 漢 御史各一,專司稽查,一年而代。”
2、引申指欺騙。
明 吳承恩《西遊記 五十二回》:「這是那個去處,卻賣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