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陽區人民法院

(五)刑事審判庭 (六)民事審判第一庭 (八)行政審判庭

機構概況

資陽區人民法院其前身為益陽市人民法院,1952年建院;2008年12月25日從益陽市大碼頭鵝洋池遷至資陽區長春東路688號。新審判辦公大樓總建築面積近一萬平方米,地上主樓六層,地下一層。辦公大樓布局科學,功能齊全,設施完善,有著濃厚的“法院文化”氛圍。全院現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員總計128人,大專以上學歷125人,其中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的2人,本科學歷的66人。法院下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行政審判庭、立案庭、審判監督庭等17個機構。在審判工作中,資陽區法院堅持“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方針,各項工作成績突出,先後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人民滿意的好法院”、被湖南省高院授予全省首批“五好法院”、“七化建設先進法院”等榮譽稱號;刑事審判庭被團中央、最高院評為全國“優秀青少年維權崗”。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協助院領導組織協調政務工作和各部門工作;督辦院黨組會議決定事項;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起草綜合性檔案、報告,負責文秘、信息、網站、檔案、保密、機要、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巨觀調查研究,總結審判工作經驗;辦理院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政治工作辦公室
負責本院幹部隊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訓和勞動人事管理工作;協助地方黨委抓好人民法院黨的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制定並落實幹部學習教育培訓計畫;協助主管部門管理編制,負責增編補員的具體事宜;管理幹警考勤和崗位責任制考核;負責表彰獎勵工作;負責群團工作;辦理其他有關事項。
(三)監察室
監督、檢查本院工作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受理控告、檢舉本院工作人員違法違紀問題,查處本院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受理監察對象的申訴,對審判工作嚴肅執法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負責違法審判責任追究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對黨員進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
(四)立案庭
負責本院各類訴訟案件和執行案件的審查、登記立案工作;審查並決定訴前財產保全、證據保全申請;負責訴訟案件的流程管理;處理來信來訪;負責錄入案件有關信息工作;辦理其他有關事項。
(五)刑事審判庭
負責審判由本院管轄的刑事公訴和城區的刑事自訴案件;對案件審理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司法建議;做好少年犯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對判處緩刑、免刑的案犯落實幫教措施;指導人民法庭刑事自訴案件審理工作;辦理其他有關事項。
(六)民事審判第一庭
負責審理由本院管轄的婚姻家庭、侵權糾紛、勞動爭議等民事案件;負責審理適用特別程式的案件;對案件審理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司法建議;負責巡迴審判定期制的具體落實;指導人民法庭的民事審判工作和基層人民調解委員會的業務工作;辦理其他有關事項。
(七)民事審判第二庭
負責審理由本院管轄的契約糾紛案件、證券、公司等經濟糾紛案件及企業破產等特殊類型案件;對案件審理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司法建議;辦理其他有關事項。
(八)行政審判庭
負責審理行政案件;審查並決定非訴行政執行案件,對案件審理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司法建議;辦理行政賠償案件及其他有關的賠償工作事宜;辦理其他有關事項。
(九)審判監督庭
負責審理中院指令再審和本院按審判監督程式提起的再審案件;辦理其他有關事項。
(十)執行局
執行本院發生法律效力具有給付內容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及其他法律文書;執行其他法院委託執行的案件以及上級法院指令執行的案件;執行應由本院執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書;對人民法庭執行工作進行指導。
(十一)司法警察大隊
負責司法警察警務工作。履行警衛、值庭,看管、押解被告人,送達法律文書職責;配合執行局等執行有關事項;維護本院機關秩序;組織法警業務技能訓練;辦理其他有關事項。
(十二)行政裝備科
負責本院的計畫財務和服裝、車輛、武器等專項裝備的管理工作;負責訴訟費的收繳、使用、管理、監督工作;負責固定資產保管使用和其他行政後勤事務工作;院機關的物業管理。辦理其他有關工作。
(十三)長春人民法庭
法院派出機構,負責審理轄區內(長春鎮、迎風橋鎮)各類民事案件和刑事自訴案件;指導轄區內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工作;辦理其他有關事項。
(十四)新橋河人民法庭
法院派出機構,負責審理轄區內(新橋河鎮)各類民事案件和刑事自訴案件;指導轄區內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工作;辦理其他有關事項。
(十五)沙頭法庭
法院派出機構,負責審理轄區內(沙頭鎮、張家塞鄉茈湖口鎮)各類民事案件和刑事自訴案件;指導轄區內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工作;辦理其他有關事項。
(十六)審判管理辦公室
負責對本院已生效案件和已執行案件的質量和效率進行評查和通報;負責司法績效和司法狀況綜合評估管理工作;負責司法審判流程管理工作;負責司法統計工作;承辦院審判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辦理其他有關事項。
(十七)司法技術室
負責司法鑑定、委託評估、拍賣及其他專門性的技術工作。辦理其他有關事項。
(十八)社會撫養費徵收非訴訟案件執行分局及資陽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執法分局
督促、指導各鄉鎮、街道的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辦理社會撫養費徵收中由區人民法院社會撫養費徵收非訴訟案件執行分局及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執法分局強制執行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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