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分工:協助吳光榮同志工作。
個人簡歷:
1984年12月―1994年2月,原益陽市人民法院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
(其中,1986年9月―1989年8月在全國法院幹部業餘法律大學學習)
1994年2月―1996年1月,資陽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庭長;
1996年1月―1998年3月,資陽區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庭長;
1998年3月―2001年12月,資陽區人民法院副院長;
(其中,1998年8月―2000年12月,中央黨校政法專業本科學員)
2001年12月―2002年9月,中共益陽市資陽區委政法委副書記;
2002年9月―2007年11月,益陽市資陽區人民法院院長;
2007年11月―2009年7月,益陽市資陽區人民法院幹部;
2009年7月―2010年10月,政協益陽市資陽區副處級幹部;
2010年10月至今,益陽市國資委副處級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