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檢查法

資料檢查法亦稱查帳法,是指對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以及其他有關資料進行檢查的方法。

按技術分


(1)審閱法

審閱法是對被審查單位的會計資料和其他資料進行詳細的閱讀和審查的一種審計方法。審閱法側重於審查書面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審閱法是最基本、最重要的方法,是任何審計都需要運用的技術,審閱的具體內容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報表。具體包括:

1)原始憑證的審閱。其內容包括:原始憑證上反映的經濟業務是否符合規定;原始憑證上記載的抬頭、日期、數量、單價、金額等方面的字跡是否清晰,數字是否相符,有無塗改情況;審閱填發原始憑證的單位名稱、地址和公章,審查憑證的各項手續是否完備。如有不符合規定的情況,就可能存在問題。

2)記賬憑證的審閱。其內容包括:合規性審閱,審閱記賬憑證是否附有合法的原始憑證;完整性審閱,記賬憑證的審批傳遞手續是否符合規定程式,有無制單、覆核、記賬和主管人員的簽章:正確性審閱,記賬憑證上載明的所附原始憑證張數是否與原始憑證的張數一致,記賬憑證的記錄是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會計分錄編制及金額是否正確,是否正確計入總賬、明細分類賬,業務摘要是否與原始憑證記載經濟活動內容相一致。

3)賬簿的審閱。其內容包括:審閱賬簿啟用手續、使用記錄和交接記錄是否齊全完整;期初和期末餘額的結轉、承前頁、轉下頁、月結和年結是否符合規定;賬簿各項記錄是否規範和完備,如業務摘要、對應科目是否齊全,有無塗改痕跡,是否按規定的方法更正記賬錯誤;賬簿記錄的內容是否真實、正確。

4)財務報表的審閱。其內容包括:審閱財務報表的編制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及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審閱財務報表項目是否完整,各項目的對應關係和勾稽關係是否正確,相關數據是否一致;審閱財務報表附註是否對應予以揭示的重大問題做了充分的披露。

除此之外,對計畫、契約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也應審閱,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

(2)核對法

核對法是指對被審計單位的憑證、賬簿和報表等書面資料之間的有關數據,按照其內在聯繫進行相互對照檢查,以獲取審計證據的方法。核對法側重審查各種相關資料的一致性,其主要內容有:

1)原始憑證上記載的數量、單價、金額及其合計數是否與相關原始憑證及記賬憑證一致。

2)日記賬或明細分類賬的記錄是否與相應的原始憑證或記賬憑證的記錄一致。

3)總分類賬的賬戶記錄是否與所屬明細分類賬的賬戶記錄合計數相符。

4)總分類賬各賬戶的借方發生額和餘額合計與貸方發生額和餘額合計是否相等。

5)總分類賬各賬戶的發生額和餘額合計是否與財務報表上相應項目的金額相等。

6)財務報表上各有關項目的數字計算是否正確,各報表之間的有關數字是否一致,如果涉及前期的數字,則要核對是否與前期財務報表上的有關數字相符。

7)實物盤存記錄與本期有關賬目的記錄是否相符。

(3)復算法

復算法是對被審計單位書面資料的有關數據進行重新計算,以驗證原計算結果是否正確的一種方法。復算法可以取得書面證據。復算的內容主要包括:

1)對憑證、賬簿、報表中有關項目的積數、小計、合計數和累計數等的復算。

2)對某些業務的計算結果進行復算,如對固定資產折舊額、職工福利費的計提、有關稅金的計算等的復算。

3)對有關成本、費用歸集和分配的結果進行復算,以驗證成本、費用的分配標準和方法是否正確。

4)對其他書面資料有關數據的復算。如財務分析資料中的流動比率、速動比率、銷售利潤率等指標的計算。

(4)分析法

分析法是對被審計單位重要的比率或趨勢進行的分析,包括調查異常變動以及這些重要比率或趨勢與預期數額和相關信息的差異。分析法常用的具體方法有:

1)比率分析法。主要是結合其他有關信息,將同一報表內部或不同報表之間的相關項目聯繫起來,通過計算比率,反映數據之間的關係,用以評價被審計單位的財務信息。如利用資產負債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可以分析企業負債水平和償債能力。

2)比較分析法。比較分析法是通過對被審計單位某一具體項目與既定標準進行比較,尋找差異,發現問題,以獲取審計證據的一種技術方法。相關標準有該項目的計畫數、預算數、上期實際數或同行業標準等。

3)趨勢分析法。趨勢分析法是通過對比兩期或連續數期的財務數據和非財務數據,確定其增減變動的方向、數額和幅度,以掌握有關數據的變動趨勢和發現異常的變動。如將審計期內各個月份的主營業務收入進行比較,以分析其變動的趨勢。

按順序分

(1)順查法

順查法是指按照會計核算的處理順序,依次對證、賬、表各個環節進行審查的方法。具體操作是:首先審查原始憑證是否真實正確、合理合法,並核對記賬憑證;然後再以記賬憑證核對賬簿,審查賬證是否一致,總分類賬餘額同所屬明細分類賬餘額的合計是否一致;最後以賬簿核對財務報表,審查調整結賬事項同所編制的報表是否一致。

順查法的優點是審查全面、不易發生遺漏、方法簡單、易於核對、結果精確。其缺點是面面俱到,容易忽視重大問題,費時費力,工作量大。因此,順查法主要適用於規模較小、業務量少、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的被審計單位,以及重要的審計事項和貪污舞弊的專案審計。

(2)逆查法

逆查法是指按照會計核算相反的處理順序,依此對表、賬、證各個環節進行審查的方法。具體做法是:根據註冊會計師所掌握的線索,先從審閱、分析財務報表入手,然後根據分析中發現的問題,有重點地同有關總賬、明細賬核對,進而審查記賬憑證,直至審查原始憑證。

逆查法的優點是便於抓住問題的實質,又可以節省人力和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其缺點是不能全面地審查問題,易有遺漏。由此,逆查法主要適用於規模大、業務量多、內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會計核算質量高的單位。

按數量分

(1)詳查法

詳查法是對被審計單位審計期內被審事項的所有憑證、賬簿、報表進行詳細審查的一種審計方法。詳查法的特點是對被審期間的全部會計資料和其反映的經濟活動進行全面、詳細的審查,以查找其中的錯弊為重要目標。

詳查法的優點是能全面查清被審計單位所存在的問題,特別是對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等違反財經法紀行為,一般不易疏漏,能夠保證審計質量。其缺點是工作量太大,費時費力,審計成本高,故難以普遍採用。一般適用於規模較小的單位或有重大錯弊或違法行為的單位。

(2)抽查法

抽查法是指對被審計單位被審查期內特定審計事項的全部會計資料中選取部分資料進行審查,根據審查結果推斷全部資料有無錯弊的一種審計方法。抽查法特點是根據被審查期的審計對象總體的具體情況、審計目的和要求選取具有代表性的樣本,然後根據抽取樣本的審查結果來推斷總體的正確性,或推斷其餘未抽查部分有無錯弊。

抽查法的優點是高效率、低費用,節約時間和人力,能夠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其缺點是如果樣本抽查不當,不能代表總體特徵,就可能做出錯誤結論。這種方法僅適用於內部控制制度健全、會計基礎較好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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