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新初

賀新初

賀新初,湖南省石門縣委宣傳部副部長,因和其有關聯的《成德林一一一條披著記者“羊皮”的狼》的帖子在網上引起熱議,後被成德林以賀新初涉嫌侵犯其名譽權為由,向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賀新初濫用職權,利用公函、網際網路辱罵和誹謗中國婦女報社湖南記者站工作人員,2009年10月26日,該法院已正式立案受理了此案。賀新初是史上全國首個因誹謗媒體人成被告的宣傳部長。

基本信息

人物概況

賀新初 賀新初

1984年,賀新初分配到家鄉石門一中當教師,周碧華分配到鄰縣桃源一所師範任教。那時交通不便,通訊條件落後,同學再見面已是畢業十年後。1994年冬,改行當了記者的周碧華到石門採訪,特地探望同學賀新初。同學見面,他的形象竟大大出乎我意料之外。讀大學時,儘管那時還很貧窮,賀新初卻很新潮,秋冬季總是圍一條白色圍巾,一身書生氣。而眼前的他,因為已成全縣中學語文教學骨幹,繁重的教學任務使他失去了往日的風采。

他們當晚聊了很久才分手。第二天清晨,周碧華在汽車站等車返回報社,突然,賀新初騎一輛破腳踏車呼哧呼哧趕來送周碧華,還提了一隻黑乎乎的臘豬腿。他並未下車,腳點著地,只說幾句就又呼哧呼哧走了,他要上第一節課,擔心學生等他。第二年,他如願以償改行進了縣委宣傳部,在當時縣機關本科生並不多的情況下,他從一般辦事員乾起,很快便以一般大報記者也難寫得出的漂亮通訊作品而受到重視,從一般辦事員到新聞專乾,再提拔到主管新聞的副部長,完全是靠寫出來的,沒有任何的背景。因為工作需要,他常常要陪上級各媒體一撥一撥的記者,常常是將自己喝倒,有一次妻子是叫人從街邊水溝里找到他的。他的質樸,他的如大山一般剛烈耿直的性格,還可從一件事上得到印證。某年該縣舉辦柑桔節,媒體雲集,根據規定,負責接待工作的他將中央和省級媒體記者安排到縣裡最好的賓館入住,周碧華是本市媒體記者,賀新初也將周碧華安排與中央和省級媒體記者同等待遇。那時,他還只是新聞專乾,他的直接領導知道後大發雷霆,賀新初與該領導當即爭論起來:“什麼級別不級別,我只認水平!”後來周碧華得知,某領導堅決不報銷周碧華的住宿費用,是賀新初自己掏腰包付賬的。

同學觀點

現在,這起事件將他牽扯進去,如果公文果真是他起草的話,周碧華只能為同學感到遺憾。但同時也恰恰說明他不是個善於彎彎繞的人,不是個打官腔的人。他是縣一級主管新聞的幹部,他平時承受的壓力又有誰知道呢?如果不是憤怒到極點,一個胸藏文墨的人是不會那樣做的。

周碧華認為看問題要全面地看,有兩點值得深思:

一、既然這是一份呈報上級有關部門的公文,如果是負責任的上級部門,見到如此不合規範的公文後,正確的處理方式應該是退回去讓石門縣委宣傳部重擬,為何要披露出來呢?

二、 到過石門採訪的記者以千計,為何唯獨這個“記者”不受石門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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