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況
賀志紅,男,漢族,1975年12月09日出生,湖南省雙峰縣人,中共黨員,1996年8月參加工作,大專學歷,現任雙峰縣司法局石牛司法所所長。
獲獎情況
2006、2007、2008、2009年被雙峰縣人民政府嘉獎,2010、2011年被雙峰縣人民政府記三等功。
主要事跡
一、公正司法,讓民眾放心。賀志紅同志具有高度的原則性和實事求是的精神,在辦案過程中,講求實事求是,從不徇私情,從不接受當事人的吃請,從不向當事人索、拿、卡、要。在近3年中,他主持調解的學生與學校、患者與醫院的糾紛共有10件次,其中學校賠償給學生(或家長)4件次,賠償金額達29萬多元,由醫院賠償給患者(或親屬)6件次,賠償金額達32萬餘元,有力維護了人民民眾的利益。
二、文明司法,讓民眾暖心。賀志紅同志胸懷寬廣,作風正派,辦事公道,從不陽奉陰違,有良好的道德風尚,他面向基層,主動熱情為民眾服務,向人民民眾學習。時刻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為人民民眾辦好事、辦實事,讓民眾暖心。從2005年起,他先後9次赴廣東、1次赴廣西、1次赴貴州、1次江蘇、15次赴本省其他縣市,為民眾追索傷害賠償、工傷賠償等300餘萬元。近3年中,免費為民眾實施法律援助60餘件次,免費諮詢1000餘人次。
三、熟練司法,讓民眾安心。賀志紅同志有較好的文化水平和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寫作能力,並且利用業餘時間蒐集了許多民間諺語,在辦案過程中,利用起來,很有說服力,讓當事人口服心服。同時他熟悉法律、懂得政策,有較高的專業水平,調處矛盾說起條條是道。
四、靈活司法,讓民眾放心。賀志紅同志的能力素質,表現在他與基層各部門緊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把住社會穩定第一道防線關,處理好各種矛盾糾紛的較強協調處理能力上。賀志紅的能力素質還表現在他能審時度勢,靈活應變,使各類矛盾糾紛都能迎刃而解的應變能力上。他的突出表現贏得了領導和同事們的一致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