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制裁

概念

信貸制裁是指銀行加強信貸管理、實現信貸監督,發揮信用作用的必要手段。

措施

銀行對違反信貸制度、挪用貸款或逾期不還的企業單位,可以根據不同情況,採取以下幾種信貸制裁措施。
(一)提高貸款率或實行加罰利率。
(二)強制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三)提前收回用途不當的貸款,或追回已經發放的全部貸款。
(四)停止部分貸款,直至停止全部貸款。
(五)其他制裁措施。
例如目前銀行對企業單位無正當理由的逾期;貸款加息20%,對沒有作出處理計畫的積壓物資占用貸款加;息30%,對擠占,挪用的貸款要限期收回,在收回期內加收60%的利息,以示懲罰。
上述制裁措施可以單用,也可兼用。信貸制裁的目的是為了促進企業改善經營管理,遵守財經制度和紀律,提高資金效益。當企業單位採取適當措施改善了管理,糾正了錯誤做法後,銀行應及時撤銷制裁,恢復正常的信貸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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