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璞

買璞

《買璞》出處《戰國策·秦策》,典源是《尹文子·大道》

原文

選自:《戰國策·秦策》 買璞 作者:未知

鄭人謂玉未理者璞;周人謂鼠未臘者璞。周人懷璞,過鄭賈曰:“欲買璞乎?”鄭賈曰:“欲之。”出其璞視之,乃鼠也。因謝不取。

譯文

鄭國人稱沒有加工的玉石為“璞”,周國人稱沒有醃製的鼠肉為“璞”。一個周國人懷揣著璞拜訪鄭國的商人時說:“想買璞嗎?”鄭國商人說:“想啊。”(那周國人)拿出璞來,(鄭國商人)一看,原來是鼠肉,於是謝絕不要。

典源

1、《尹文子·大道》

鄭人謂玉未理者為璞,周人謂鼠未臘者為璞,周人懷璞謂鄭賈曰:“欲買璞乎?”鄭賈曰:“欲之。”出其璞,視之,乃鼠也。因謝不取。

2、《戰國策》卷五〈秦策·應侯曰鄭人謂玉未理者璞〉

應侯曰:“鄭人謂玉未理者璞;周人謂鼠未臘者璞。周人懷璞,過鄭賈曰:‘欲買璞乎?’鄭賈曰:‘欲之。’出其璞視之,乃鼠也。因謝不取。”

相關記載

1、東晉 葛洪《西京雜記》卷六:“玉之未理者為璞。死鼠未屠者亦為璞。”

2、唐 李賢 注《後漢書》卷四十八 引《尹文子》:“鄭人謂玉未琢者為璞,周人謂鼠未臘者為璞。周人遇鄭賈人曰:‘欲買璞乎?’鄭賈曰:‘欲之。’出璞視之,乃鼠也。因謝不取。”

3、明 高啟 《墨翁傳》:“今之逐利者,苟作以眩俗,卑賈以餌眾,視之雖如玄圭,試之則若土炭,吾竊恥焉。使吾欲售而效彼之為,則是以古墨號於外,而以今墨售於內,所謂炫璞而市鼠臘,其可乎?吾既不能為此,則無怪其即彼之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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