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入返售證券

買入返售證券業務是指企業年金基金與其他有關方面以契約或協定的方式,按一定價格買入證券,到期日再按契約規定的價格將該批予以返售。這種業務實際上是以證券為抵押向交易對方融出資金,而有價證券並不真正轉移,目的是獲取買賣價差收入。

會計核算

一、本科目核算通過國家規定的場所進行融券業務而發生的實際成本。

二、買入返售證券的賬務處理:

(一)通過證券交易所進行融券業務,按成交日應付金額,借記本科目和"其他費用"科目,貸記"證券清算款"科目;資金交收日,按實際支付金額,借記"證券清算款"科目,貸記"清算備付金"科目;逐日計提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貸記"買入返售證券收入"科目;證券到期返售時,按返售證券的應收金額,借記"證券清算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和"應收利息"科目;資金交收日,按實際收到金額,借記"清算備付金"科目,貸記"證券清算款"科目。

(二)通過銀行間市場買入證券,按實際支付的價款,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逐日計提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貸記"買入返售證券收入"科目;證券到期返售時,按實際收到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和"應收利息"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買入返售證券的種類設定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已經買入但尚未到期返售證券的實際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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