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旅遊產業發展委員會

貴陽市旅遊產業發展委員會

貴陽市旅遊產業發展委員會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關於旅遊發展的方針、政策、指示和決定;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貴陽旅遊發展的戰略目標,研究編制全市旅遊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對全市旅遊業發展進行綜合平衡和巨觀管理。 2018年12月,機構改革不再保留貴陽市旅遊產業發展委員會。

工作職能

貴陽市旅遊事業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旅遊工作的直屬機構,依照市政府授權行使行政管理職能,其主要職責是:

1、推進全市旅遊業體制改革,加大對外開放力度,促進旅遊業兩個根本性轉變,推動旅遊企業向集團化發展;落實固有旅遊企業的經營自主權,監督檢查直屬企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3、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旅遊法規、規章、行業標準和規範;制訂全市旅遊管理實施辦法、意見並組織實施;參與制訂和協調全市旅遊業有關財政、稅收、外匯、信貸、價格等政策和規章制度;負責全市旅遊統計工作。

4、負責全市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旅遊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負責省和市下達的旅遊基建項目的立項審核和報批,對市內各類旅遊度假區(村)和其他重點旅遊建設項目實施巨觀指導和檢查。

5、制訂全市開拓國際國內旅遊市場的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協調組織參加國內外重大旅遊促銷活動;協調指導全市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

6、按照國家和省、市發展國內旅遊的方針、政策,促進國內旅遊市場健康有序的發展;執行中國公民出境旅遊的政策和規定,協同有關部門管理我市公民出境旅遊事務。

7、管理全市旅遊涉外事務,負責我市旅遊對外交往合作事宜;按照許可權負責境外組織在我市設立旅遊機構的審理、申報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旅遊系統人員因公出國(境)審核申報工作;配合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全市境外旅遊記者接待工作。

8、對全市經營旅遊業務的企事業單位進行行業管理,依照有關規定審批旅遊經營企業;協同有關部門協調旅遊交通運輸、景區(點)秩序;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指導旅遊安全、旅遊娛樂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推動旅遊產品開發、生產和銷售。

9、執行國家和省旅遊服務質量標準、技術等級標準,加大市場檢查力度;會同有關部門對旅遊服務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受理國內外旅遊投訴,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

10、制訂全市旅遊業從業人員教育培訓規劃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協同有關部門進行旅遊行業各崗位從業人員資格、專業技術資格等級的考評認證。

11、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旅遊業財務、外匯管理和旅遊企業的審計驗證工作;管理旅遊發展經費和旅行社質量保證金。

12、指導各區、縣(市)旅遊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指導全市旅遊業的勞動工資統計、精神文明建設,以及旅遊學校、旅遊協會、學會等的管理工作。

13、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現任領導

主任:袁雲龍

內設機構

市旅遊局共設7個職能處(室):

1、局辦公室

(1)、綜合協調局機關各處室有關工作,協助局領導檢查督促各項業務工作的落實;

(2)、負責草擬局機關各項規章制度、工作計畫、總結及有關報告文稿;

(3)、負責局機關日常事務和對外聯絡接待;

(4)、負責機要、文秘、保密和公產、檔案管理;

(5)、負責機關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

(6)、負責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普法、計生等工作;

(7)、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管理局機關行政、事業經費和旅行社質量保證金;

(8)、負責目標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

(9)、負責黨群、紀檢的日常工作。

2、質量規範管理處

(1)、對全市各旅遊企、事業單位實施行業指導、管理;

(2)、審核、批准旅遊定點工作;

(3)、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我市公民出境旅遊業務;

(4)、負責指導、協調旅遊交通運輸、旅遊安全、旅遊保險工作;

(5)、負責旅遊涉外及飯店星級評審及申報、旅行社的設立批准及申報工作;

(6)、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行業規範要求,推行行業服務規範,監察、檢查旅遊市場和服務質量;

(7)、組織、指導旅遊商品的開發、生產和銷售。

(8)、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創建優秀旅遊城市(鎮)的工作

3、市場開發處

(1)、制訂全市國內外旅遊市場開發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2)、負責組織協調全市旅遊行業參加國內外重大旅遊宣傳促銷活動;

(3)、管理全市旅遊行業涉外事務,負責與海內外旅遊組織的合作與交流及日常外事聯絡工作;負責市屬旅遊系統出國人員的審核、申報工作;

(4)、組織、指導客源市場信息調查及對策研究,向有關領導和旅遊企業提供動態信息;

4、綜合業務處

(1)、制訂全市旅遊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2)、負責全市旅遊資源的普查和規劃;

(3)、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旅遊景區(點)、旅遊度假區(村)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

(4)、負責全市旅遊項目庫的建設和重點項目的審核、申報及監督檢查;

(5)、組織、指導全市旅遊統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市旅遊行業的統計、財務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協調旅遊行業有關財政、稅收、貸款、外匯工作;

(6)、申報、審批和指導旅遊區(點)的質量等級評定、國家級和省級旅遊度假區工作;

(7)、負責旅遊財務統計,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旅遊企業的內部審計工作。

5、法規教育處

(1)、擬定旅遊業管理的法規、規章並監督實施;

(2)、承擔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

(3)、負責本行業的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4)、指導旅遊業法制建設和旅遊體制改革;旅遊行風建設;

(5)、制定全市旅遊教育培訓總體規劃,指導旅遊教育培訓工作;

(6)、組織實施旅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

6、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

(1)、受理貴陽市行政區內的旅遊投訴,並處理旅遊投訴案件;

(2)、受理貴陽市屬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案件;

(3)、承擔市政府和省、市旅遊主管部門委託的旅遊市場檢查工作。

7、市導遊服務中心

(1)、 按照旅遊行政主管部門的委託,負責社會導遊人員的註冊登記,代辦IC卡、導遊證、導遊等級證書;

(2)、 負責組織社會導遊人員參加年度審核和日常政治教育;

(3)、 負責建立對社會導遊人員服務質量的考核監督辦法和獎懲制度;

(4)、 負責為社會導遊人員辦理有關聘用手續,代辦有關保險;向旅行社推薦社會導遊人員、 並負責社會導遊人員與旅行社簽訂聘用契約的見證和備案;

(5)、 收集、匯總、發布各類旅遊信息,負責旅遊網站的運行、管理等工作;

(6)、 負責旅遊景點基礎設施建設;負責旅遊產品的研製、開發與批零兼營;

(7)、 負責國內旅遊廣告業務設計、製作與代理;開展旅遊行銷策劃和旅遊招商引資的諮詢服務工作;

(8)、 負責開展旅遊從業人員培訓工作,為旅遊從業人員提供在崗和崗前培訓;開展相關的旅遊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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