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推進開陽港、息烽港建設工作實施方案

貴陽市推進開陽港、息烽港建設工作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依託黃金水道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的指導意見》(國發〔2014〕39號)精神,提高港口服務經濟的能力,打造貴陽經濟新支撐帶,根據《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主要工作目標責任分解表的通知》(築府發〔2015〕18號)的要求,為推進提升開陽港和加快息烽港建設,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發展目標

按照以航為主、航電結合、綜合利用、循環發展的要求,堅持規劃引領,主推港口、集疏運公路、安全保障等設施建設,建立健全聯動機制,拓寬投融資渠道,形成政府引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水運發展格局。

到2018年,通過翻壩運輸和整治庫區尾水段航道為主導,打通烏江幹流開陽港、息烽港的主通道,實現車船無縫對接北上長江。初步形成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現代化水路運輸體系,充分發揮港口服務經濟的能力。

二、重點任務

(一)科學編制港口總體規劃。結合實際,邀請有關專家對開陽港、息烽港建設進行研究規劃,編制功能齊全,布局合理的開陽和息烽兩個港口的總體規劃並報市人民政府審批,充分發揮規劃的引領作用。(牽頭單位:市交委;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生態文明委、市規劃局、市水務局;工作時限:2015年12月底前)

(二)港口碼頭及客貨運站(場)等設施。推進港口與物流園區、臨港工業園區有效銜接,拓寬港口現代化綜合服務功能,建成一批規模化、專業化、現代化的港口機械裝備和客、貨運站(場),特別是烏江渡庫區航運工程和開陽洛旺河、息烽大塘口等港區的建設,基本形成與區域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港口體系。(責任單位:開陽縣、息烽縣政府;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交委、市國土資源局、市生態文明委;工作時限: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

(三)港口集疏運公路建設。以洛旺河、大塘口港區為重點,新建或改擴建一批基本滿足大宗散貨、小件雜貨、貨櫃等運輸的港區連線公路。(責任單位:開陽縣、息烽縣政府;配合單位:市交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資源局、市生態文明委、市規劃局;工作時限: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

(四)強化航道治理。協調有關部門配合航道建設部門,以烏江幹流航道建設為重點,對外提高通道作用,突破閘壩礙航,建設構皮灘翻壩和水電樞紐通航設施,打開區間分段通航格局。(責任單位:市交委;配合單位:市水務管理局、市財政局、市生態文明委,開陽縣、息烽縣政府;工作時限: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

(五)發展壯大船舶產業。積極採取引資、融資、政策扶持等多渠道形式,在開陽和息烽兩個港口分別建設一個船舶工業基地。建造一批專業化、標準化、環保節能化的營運船舶並投入使用。(責任單位:開陽縣、息烽縣政府;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交委、市國土資源局、市生態文明委、市規劃局;工作時限: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

(六)安全監管救助保障體系。加大搜救裝備設施的投入力度,新增和更新一批安全監督管理設備。建成開陽縣和息烽縣海事搜救中心及救助基地(站)。完善海事監管救助保障體系,基本滿足水上安全救助需求。(責任單位:開陽縣、息烽縣政府;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安監局、市交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國土資源局;工作時限: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

(七)加快水運市場管理體系建設。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強化企業,從業人員的資格審核,積極推行和鼓勵航運企業註冊經營,健全航運企業市場服務機制。(責任單位:開陽縣、息烽縣政府;配合部門:市交委,市工商局;工作時限: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

三、實施步驟

(一)規劃階段(2015年12月底前)。於2015年12月底前完成開陽港、息烽港的總體規劃論證後報請市政府審批,並獲得批覆。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6年—2018年)。

1.啟動項目建設。充分發揮規劃的引領作用,爭取各種政策支持,陸續啟動港口等配套設施建設項目。

2.完善港區設施建設。到2018年底,打通烏江幹流開陽構皮灘的主通道,實現車船北上長江無縫對接。建成港區碼頭、機械裝卸、集疏運公路等配套設施,發揮港口功能。

(三)總結階段(2018年)。認真總結2016年至2018年開陽、息烽港建設工作。總結好的經驗和做法。探索建立貴陽市航運開發建設的長效機制,切實提升水運的質量、效益和現代化水平,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區域經濟。

四、政策支持

(一)加強規劃銜接。充分發揮規劃的指導作用,指導航道整治、港口建設及後方陸域開發,確保水運資源的合理利用。加強與省水運發展規劃及市綜合交通規劃、城鄉規劃、產業布局規劃、土地、林地利用總體規劃等相關規劃的銜接。

(二)加大資金投入。建立長期穩定的投資渠道,按照國家和省支持、地方匹配的模式,加快水運工程建設。航運工程和港口公用基礎設施建設資金除積極爭取中央和省專項資金外,市、縣級政府還應安排一定的匹配資金,為開陽、息烽港口的建設提供重要保障。

(三)拓寬融資渠道,建立和完善多元投資機制。注重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和政府的巨觀調控作用,通過市場化運作,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投入,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吸納外資和社會資金,進一步拓展內河水運發展的融資渠道,建立和完善內河港口設施建設多元投資機制。

(四)貫徹落實水運建設發展的有關檔案精神。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貴州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2〕2號)、《國務院關於加快長江內河水運發展的意見》(國發〔2011〕2號)、《省人民政府關於貴州省水運發展規劃(2012—2030年)的批覆》(黔府函﹝2012﹞270號)、《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水運發展的意見》(黔府發〔2012〕44號)、《關於貴州省水上交通安全監管救助一體化建設規劃修編(2009—2020)的批覆》(黔交計〔2009〕66號)、《貴陽市內河水運發展規劃(2012—2030)》等檔案精神,搶抓機遇,進一步發揮水運優勢和潛力,切實提高水運建設和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以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市政府有關工作部門及開陽縣、息烽縣政府主要領導為成員的推進開陽港、息烽港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交委,主要負責建設的指導、協調、督促等工作。開陽縣和息烽縣政府分別成立港口建設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主要負責本縣港口相關設施建設的牽頭、統籌、協調、督促和落實。

(二)最佳化發展環境。各單位要進一步轉變觀念,強化服務意識,提高辦事效率,最佳化環境,規範行為,加強監督。涉及建設的有關單位要互通信息,建立聯動機制,形成合力。要充分發揮輿論導向作用,加大工作宣傳、報導力度,廣泛普及水運知識,形成全民了解水運發展,全民推進水運發展的良好氛圍。

(三)完善工作機制。一是建立聯繫會議制度。市、縣兩級建設領導小組根據工作需要召開會議,對建設工作進行調度,對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問題進行研究處理。二是建立情況通報制度。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向主要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項目建設工作情況,通報項目進展和其他事項。三是建立項目考核和督辦制度。市督辦督查局將開陽港和息烽港重點建設任務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加大督辦督查力度。四是建立特事特辦制度。各項目責任單位和職能部門對相關工作要積極給予支持,開通綠色通道,迅速受理、流轉、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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