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設再生資源綠色回收利用體系的意義
再生資源綠色回收利用體系建設是發展循環經濟和建設節約型社會系統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資源節約和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的有效手段。構建再生資源綠色回收利用體系,不僅可以從根本上改善廢舊物資回收行業的無序混亂狀態,有利於提高城市的文明程度和市民的生活質量,提升城市功能、最佳化城市環境,同時也是落實科學發展觀、落實資源節約國策的客觀要求,是加快循環經濟型生態城市的建設的重要工作。各地各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構建再生資源綠色回收利用體系的重要意義,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高效紮實地將有關工作落到實處。
二、建設再生資源綠色回收利用體系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把構建再生資源綠色回收利用體系作為建設循環經濟型生態城市的重要內容,作為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重要措施,科學規劃、合理布局、規範建設、有效管理,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和諧、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政府推動與市場運作相結合的原則。各級政府要建立有效的激勵、推進機制,加大政策導向力度,大力推進再生資源綠色回收體系建設。同時,要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努力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經濟持續發展與社會穩定進步原則。按照科學發展觀和循環經濟理念,以社區為載體,大力構建現代城市可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促使我市經濟保持良好發展態勢,同時努力推進社會進步。
統籌兼顧、平穩過度原則。再生資源綠色回收利用體系的構建涉及面廣,推進難度大,必須統籌兼顧各方利益,充分調動各方面的工作積極性,形成建設合力,按照《貴陽市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規劃》,在新舊回收網路體系交替過程中,要做到確保平穩過渡。
再生資源綠色回收體系所需建設資金採取政府扶持和市場運作的方式籌集。
三、目標任務
(一)總體目標
構建再生資源綠色回收利用體系是以規範運作、保護環境、促進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為出發點,通過構建由社區綠色回收網路、廢舊物資集散交易市場和可再生資源加工利用三個層次的再生資源綠色回收利用體系。到2010年,使我市90%以上廢舊物資回收企業和從業人員納入規範化管理,90%以上社區設立規範的綠色回收點,90%以上的再生資源進入指定市場進行規範交易和集中處理,90%以上的可用廢棄物得到回收利用,基本消滅廢舊物資流動過程中的二次污染,從而使再生資源綠色回收經營達到布局合理、管理規範、環境優美、經營有序、方便民眾、利於治安,廢舊物資流動規範有序、流向合法合理,有利於再生利用的要求,並逐步形成社區回收——市場集散——加工利用的循環經濟型生態發展模式。
(二)具體目標
以建立再生資源綠色資源回收筒為支撐,以建設廢舊物資交易市場、廢舊物資分揀場、加工園區為平台,逐步發展廢舊物資綜合利用產業,構建我市循環經濟型生態城市的再生資源綠色回收利用體系,具體目標任務是:
1、按照我市社區建設和居民生活的實際需要,在本市行政區內有一定規模的社區和大專院校、機關、街道建設綠色資源回收筒為主框架,配置流動收購車為補充,形成一個規範化的回收網路,逐步解決目前存在的經營不規範和不法商販收購戶亂收亂購、亂堆亂放、污染環境、影響治安等問題,營造和諧美好的生活環境和社會氣氛。
2、在花溪、小河、白雲、烏當4區及城郊結合部建設2—4個規範化的廢舊物資交易市場、在城市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預留場地和小河區、白雲區各建1個廢舊物資分揀場、在貴陽市城郊結合部建設1個規模較大的舊貨市場、在郊區適當地點規劃建設加工園區。
3、扶持和培育綠色回收和可再生資源加工利用龍頭企業。
四、科學規劃、積極推進
(一)規劃要求
按照“布局合理、管理規範、環境優美、經營有序、方便民眾、利於治安”的要求,建設再生資源綠色回收利用體系。綠色回收利用體系(綠色資源回收筒(亭)、廢舊物資交易市場、廢舊物資分揀場、加工園區)應當統一標識,做到整齊規範。
1、社區綠色資源回收筒(亭)主要在市內社區和居民區合理布點,在居民集中區域、大專院校和機關建立規範化的綠色回收亭;在較小的居民區建立制式遮擋綠色資源回收筒;根據需要在居民分散的區域設定流動收購車。
2、對企事業單位即非居民區再生資源的回收,採取回收企業定時、定點上門回收的方式,由規範的再生資源回收企業按契約回收。
3、規範廢舊金屬回收市場。由於生產性廢舊金屬回收與社會公共設施安全密切相關,要制定相關規範,選擇有一定規模和資信、經營規範的廢舊金屬回收企業進行回收,積極探索廢舊金屬回收利用的最佳模式。
4、廢舊物資交易市場建在兩城區之外,舊貨市場建在城郊結合部,廢金屬集散中心應建在兩城區以外或遠離居民區的區域,以不影響市容和有效保護環境為前提。堅持統一規劃,合理布局,既有效地解決廢舊物資對城市的污染問題,又有利於對廢舊物資的集中收售和加工利用。對物資回收行業原有的廢舊物資交易市場和廢金屬集散中心,要按照上述要求進行改造升級,完善功能,並在條件成熟時將其逐步納入綠色回收利用體系建設序列。
﹙二﹚管理要求
1、統一標識:
貴陽市再生資源行業協會牽頭做好行業自律工作,對加入綠色回收利用體系的綠色資源回收筒(亭)、廢舊物資交易市場(舊貨市場)、廢舊物資分揀場做到統一標識,整齊規範。
2、加強對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
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再生資源綠色回收利用體系建設的宣傳,行業協會和有關企業要積極開展對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
3、加強對綠色資源回收筒的管理:
(1)綠色資源回收筒(亭)收購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加強崗位培訓工作,在崗職工定期組織培訓。
(2)建立制度,規範行為,逐步做到商務部試點工作要求的“七統一”。各綠色回收企業收購人員要統一服裝,統一標識,統一車輛。綠色資源回收筒(亭)要建立員工守則,建立各項規章制度,明確行業管理規定,做到人人遵守規則,制度上牆公示,接受民眾監督,收購公平誠信,全心全意為社區居民服務。
(3)各資源回收筒必須加強管理,逐步做到日收日清,保持環境清潔,嚴防二次污染。
(4)綠色資源回收筒(亭)及其收購人員要切實做到守法經營,並為穩定社區治安秩序盡義務。
(三)進度要求
用五年時間建成貴陽市再生資源綠色回收利用體系。從2006年開始啟動,具體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2007年,初步建成綠色資源回收筒(亭)200個,完成50輛流動收購車的配備;完成1個廢舊物資交易市場、1箇舊貨市場、1個廢舊物資分揀場的建設。第二階段:2008年12月以前,全面完成500個綠色資源回收筒(亭)建設,100輛流動收購車的配備,4個廢舊物資交易市場,2個廢舊物資分揀場的建設任務。第三階段:2010年以前,完成再生資源綠色回收加工園區建設。
五、任務分解和具體要求
﹙一﹚ 市商務局是再生資源回收體系的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商務部關於建設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的有關工作要求,認真開展試點工作,積極推進再生資源綠色回收體系建設;會同環保、工商、質監和供銷社等部門起草有關廢舊物資回收利用管理方面的規定。
(二)市供銷社是再生資源綠色回收利用體系建設的重要執行主體,一把手要親自掛帥,主管領導具體負責。主要任務和職責是:
1、參與市商務局、發改委、經貿委、循環辦、城管局和環保局等部門科學制定構建貴陽市綠色回收體系規劃,並作為貴陽市構建綠色回收體系的牽頭實施部門積極推進相關工作。
2、參與市商務局制訂再生資源綠色回收利用體系的管理制度和標準﹙標準的制定須徵求質監部門的意見並按規定備案﹚;參與相關規範性檔案的調研論證;負責按規劃指導加工園區、廢舊物資交易(舊貨)市場、廢舊物資分揀場和綠色資源回收筒(亭)、流動收購車的建設;參與市場整頓。
3、負責本系統內再生資源市場和綠色回收利用體系的日常管理。
4、負責統籌支持和培育龍頭企業工作,積極爭取各有關方面對龍頭企業的支持,提高再生資源綠色回收利用行業的組織化、規模化和產業化程度。市物資回收公司要以從業者的身份參與構建再生資源綠色回收網路工作,在構建再生資源綠色回收利用體系的過程中,積極探索與各類運營主體共同發展的工作方式,並向其他運營主體傳授經驗,積極發揮龍頭企業的作用,大力推動再生資源綠色回收網路的建設。
5、指導並充分發揮貴陽市再生資源行業協會的積極作用。
貴陽市再生資源行業協會應鼓勵並引導各種所有制企業積極加入建設綠色回收體系工作,促進現有回收主體規範發展,要充分發揮協會服務於再生資源綠色回收工作的重要作用,積極向有關部門提供和反饋有效信息,有效推動再生資源綠色回收利用體系的建設。行業協會要加強自身建設,提高為企業服務的意識和能力,在行業自律、價格、品種、流向等信息引導和有關標準制定等方面,發揮行業發展的指導作用。
(三)各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抓好再生資源市場的建設與管理,並確定一名副職主抓這項工作。具體分工如下:
1、市循環辦會同有關部門對相關規範性檔案進行調研,把再生資源綠色回收網路的建設納入發展循環經濟的總體工作中,負責相關事項的組織、溝通和協調。
2、市發改委、市經貿委加大政策導向力度,給予項目和項目前期工作必要的資金支持;爭取省和國家對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項目的支持。
3、市經貿委作為主要配合部門提供相應的支持和政策服務,並在自身職責範圍內參與管理。
4、市財政局根據引導扶持資金計畫給予必要的資金支持;市金融部門對再生資源綠色回收利用體系建設所需資金按政策和程式予以金融支持。
5、各級公安機關負責按《公安部生產性廢舊金屬回收治安管理辦法》、《貴州省舊貨行業管理辦法》和《貴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對廢舊物品收購行業實行規範化管理的若干規定》的要求,加強對廢舊物品和廢舊金屬回收的治安管理。
6、市工商部門配合牽頭單位,對再生資源市場進行管理並對違規行為進行處理。
7、市城管局負責依法對影響市容市貌的違法回收攤點、流動收購車及從業人員的清查管理,使市場秩序有序穩定。
8、各級規劃、建設和國土管理部門協助市供銷社做好全市綠色回收利用體系實施的規劃布點工作。
9、市環保局負責再生資源綠色回收利用體系的環境保護監督管理,查處污染,根據相關環保法律法規辦理環保審批手續。
10、市國稅局、地稅局按有關規定在稅收政策上給予支持。
(三)各區、市、縣政府是本轄區再生資源綠色回收利用體系建設的責任人,要明確一位分管領導,並明確一個主管部門牽頭協調本轄區的網路建設。其主要任務和職責是:
1、負責按規劃推進本轄區綠色資源回收筒(亭)建設。
2、負責協調落實本轄區各居民小區提供綠色資源回收筒(亭)需占用的場地。
3、負責組織公安、工商、城管、環保等有關職能部門對轄區內的廢舊物資收購站點和“拾荒村”進行全面清理,確保本轄區無非法收購站點。
4、負責協調解決合法回收企業在運營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六、組織領導和保證措施
(一)加強領導,健全組織。為加強對再生資源綠色回收利用體系建設的領導,確保各項工作順利推進,成立貴陽市再生資源綠色回收利用體系建設協調小組,由分管市長任組長,市政府辦公廳、市商務局、市循環辦、市供銷社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同時成立由市商務局牽頭負責,市經貿委、市循環辦、市供銷社參加的貴陽市建設再生資源綠色回收網路辦公室,並且將再生資源協會負責人納入辦公室,利於掌握情況,做好協調和實施工作。建設再生資源綠色回收網路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的方針、政策;負責貴陽市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齊抓齊管,狠抓落實。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本部門的職責,充分認識建設綠色回收利用體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責任心參與到這項為民造福的實事工程,確保再生資源綠色回收利用體系建設任務圓滿完成。市政府將對在綠色回收利用體系建設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對工作落後,完不成任務的單位及有關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
(三)加強管理,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為確保綠色回收利用體系建設有序進行,維護合法經營者的正當權益,公安、商務、環保、工商、城管等部門對再生資源回收市場進行清理整頓,查處違法經營活動,為經營者搞好相關服務,並形成長效機制,確保再生資源綠色回收利用行業健康發展。
(四)積極扶持再生資源綠色回收利用產業的發展。各相關部門要積極探索可再生資源的收集分類與回收利用相結合的路子,研究制訂相關政策,不斷提高回收利用率。支持可再生資源回收運營主體以再生資源綠色社區資源回收筒為平台,創新運營模式,開展跨區域連鎖經營。積極引導可再生資源回收企業實行股份制改造,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通過資產重組、資源整合,做大做強。積極扶持廢金屬、廢橡膠、廢塑膠、廢玻璃、廢紙張等廢舊物資再生利用產業發展,培育一批以廢舊物資拆解、處理、再生利用為主的示範企業,加快建立以廢舊輪胎、廢舊家電及電子產品等為重點的回收處理和利用體系,促進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產業發展。
(五)加強對外合作。加強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領域與國內外的交流合作,利用各種優勢將構建再生資源綠色回收利用體系與循環經濟建設、生態經濟建設與保護、清潔生產技術與工藝、資源綜合利用等緊密結合起來,在資金、技術、人才、管理等方面全方位開展廣泛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六)加強宣傳,正確引導。各新聞媒體要充分發揮正確的輿論導向作用,大力宣傳我市建設再生資源綠色回收利用體系的必要性、經驗做法和社會效果,使廣大市民明確構建再生資源綠色回收利用體系對建設生態經濟市和發展循環經濟的重要意義,促進再生資源綠色回收利用體系建設工作的順利開展。同時,宣傳部門要把建設再生資源綠色回收利用體系的宣傳教育作為一項重要任務,通過各種宣傳活動,調動社會團體深入民眾普及相關知識,營造出全民參與、共同建設再生資源綠色回收利用體系的良好氛圍。
二OO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屬檔案
再生資源綠色回收利用體系建設標準
1、綠色資源回收筒(亭)建設標準:綠色回收亭、收購圍檔和流動收購車要求統一制式;服務管理統一規範。綠色資源回收筒面積根據社區交售廢品量確定,一般不少於10平方米。
2、廢舊物資交易市場和廢金屬集散中心建設標準:
(1)具有一定規模,且要求具備儲存、集散和加工功能;
(2)廢舊物資經營攤位分類設區,規劃整齊,不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
(3)每個攤位設辦公室,辦公生活與收購廢品分離,並定期消毒;
(4)地面主幹道硬化,道路暢通,衛生清潔;
(5)消防設施齊全,確保全全生產、安全經營;
(6)經營證件齊全,嚴格守法經營;
(7)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規範市場管理;
(8)建立攤主檔案,實行檔案化管理;
(9)符合環境保護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