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人民政府入口網站管理暫行辦法

》、國務院《網際網路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292號)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入口網站,是依法設立的由市政府門戶主網站(以下簡稱主網站)、各區(縣、市)政府以及市政府各工作部門(以下簡稱責任單位)建立的通過國際網際網路面向社會公眾的網站(以下簡稱二級網站)組成的網站群。入口網站是政府發布各類政務信息、提供網上辦理有關事務、展示貴陽整體形象的重要視窗,也是政府聯繫民眾、服務公眾的橋樑和紐帶。
第二章 管理責任
第三條 市政府辦公廳是入口網站的主管部門,負責入口網站建設的規劃、指導、協調和運行管理、監督工作;貴陽市信息中心負責主網站的技術維護以及各二級網站建設的技術指導工作;各責任單位負責本單位所建網站的日常維護和管理,並承擔主網站相關欄目的上載信息及服務工作。
第四條 各責任單位須建立網站管理工作機構,明確分管領導,落實專職管理人員。
第三章 網站建設
第五條 入口網站的建設原則是:統籌規劃,服務優先,資源共享,安全保密。
第六條 按照全市電子政務工作總體要求,各責任單位必須建設各自的網站,實現網上政務信息公開和網上線上服務。
第七條 入口網站的網頁版式設計應當體現莊重、大方、簡潔的風格,體現政府網站的嚴肅性、客觀性、公正性,同時要注重突出貴陽市以及本部門、本單位、本區域的特色,在主頁面上方顯著位置放置統一網站標誌,即“中國·貴陽”網站標誌。
第八條 入口網站的網頁內容設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政務公開類。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以及非涉密的政務信息。
(二)線上服務類。實現與公眾、企業密切相關的信息網上查詢,開展線上服務。
(三)網上辦事類。為公眾和企業提供政府機構設定、職能介紹、辦事程式和聯繫方式等方面信息,實現網上申報、網上辦理功能。
(四)互動溝通類。設定領導信箱、單位投訴信箱,開設民意調查或政務論壇等欄目,並在網上公布辦理結果。
第四章 信息管理
第九條 建立規範的信息採集、審核、發布、更新機制。政府信息的發布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實行信息審核制度,未經審核的信息不得上網發布。
第十條 主網站的信息管理按照欄目內容劃歸相關責任單位負責,綜合性內容由市政府辦公廳負責。各責任單位與市政府辦公廳簽訂責任書,並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網站信息管理有關工作。
第十一條 各責任單位要針對自身實際制定網站信息管理制度,規範信息採集、分析、審核、發布、反饋、更新等工作,嚴格信息發布審查制度,遵循“誰發布、誰負責,誰承諾、誰辦理”的原則,確保網站信息的真實性、時效性和合法性。
第十二條 各責任單位應做好網上政務公開工作,及時在主網站上發布、更新或提供下列信息:
(一)部門機構、人員信息;
(二)行政審批事項辦理流程、表格下載和相關政策解答;
(三)面向公眾的各類辦事指南和服務類信息;
(四)各類政策性、規範性檔案;
(五)各類政務動態、公告、通告、公示、便民告示和其他向新聞媒體披露的政務信息;
(六)主網站要求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十三條 各責任單位要確定專人負責入口網站信息的采編、報送、更新、發布等工作,及時更新二級網站信息內容,對相關互動性欄目,及時接收、處理、反饋,首頁信息每5個工作日至少更新1次。
第五章 運行維護
第十四條 根據《中國網際網路域名註冊暫行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政府入口網站的域名管理遵循以下規範:
(一)網站名稱為“中國·貴陽”。
(二)各區(市)、縣政府可以在網際網路上申請獨立域名。
(三)市政府各工作部門在網際網路上不再申請獨立域名,在主網站採用虛擬主機或主機託管方式建設二級網站,其域名統一分配和解析。
(四)已獨立建站的責任單位,須將註冊域名報市政府辦公廳備案。
第十五條 入口網站24小時開通運行。自建二級網站的責任單位,自行負責網站安全及網路管理;在主網站採用虛擬主機或主機託管方式建設二級網站的單位,其網站技術安全及網路管理由市信息中心負責,伺服器的設定及套用、信息更新維護由各託管單位負責。各責任單位須隨時檢測網站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與市信息中心聯繫。
第十六條 市級公務員電子信箱的開設和撤銷由市政府辦公廳負責,市信息中心承擔日常維護工作。
第六章 安全保密
第十七條 各責任單位須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應急措施,加強安全技術套用,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第十八條 各責任單位須按照國家網際網路信息安全的有關規定,明確上網信息內容,加強對互動內容的監管,確保信息安全。
第十九條 入口網站不得與非法網站建立連結,不得從事與政府網站身份不符的活動。
第七章 考核獎懲
第二十條 市政府辦公廳負責考核全市政府系統入口網站的建設、維護和管理工作,並將網站的信息管理等工作納入各責任單位年終目標考核。
第二十一條 市政府辦公廳制定網站信息管理考核辦法,採取專家評審與民眾評議相結合的方式,每年對二級網站進行評選,並在入口網站公布評選結果。對信息管理特別是網上審批、網上辦公和公共服務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責任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政府辦公廳給予通報批評,並責令其改正;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部門將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一)沒有明確主管領導、管理機構和專門工作人員的;
(二)所承擔門戶主網站和二級網站的信息採集、分析、審核、發布、反饋、更新等工作滯後的;
(三)上網信息缺乏真實性或失密,造成不良影響的;
(四)不能履行網上辦公承諾或未能及時反饋相關信息的;
(五)影響政府入口網站形象的;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市政府辦公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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