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發現的少數民族“花錢”從宋到明代,而官爐從清代才開始鑄造 。貴州產生獨特少數民族錢是有其歷史原因的,秦統一中國後,中央政權對貴州南部等少數民族地區採取羈縻政策,至元明以及清早期的土司制度,這些政策與制度核心就是由當地族人首領來管理,從這個角度說,貴州少數民族聚居區在上千年的時間裡,一直脫離於中央政權的直接統治,直到雍正前一直都是“未歸王化”的“化外之地”。明朝中央政權開始改土歸流,派任流官來管理,引起了大規模抗爭,為了防範與隔絕,明朝政府甚至開始修建南長城,據清光緒《銅仁府志》記載,明朝萬曆四十三年(1615),湖北分守道參政(從三品)蔡復一”以營哨羅布,苗路崎嶇,難以阻遏窺覷,請發帑金四萬有奇,築沿邊土牆,上至銅仁,下至保靖汛地,迤山亘水,凡三百餘里。並以北為“化外之民”的“生界”,規定“苗不出境,漢不入峒”,禁止苗、漢的貿易和交往。 清代“千里苗疆”主要就是指今天貴州雷山、丹寨、榕江以及與之相毗連的黔南水族聚集區的三都、荔波。史書把他們歸納為“生界苗”。直到清雍正六年,凡是不服從清王朝統治的地區,均派重兵彈壓”以鄂爾泰、張廣泅為首的邊疆大臣,在貴州“生界”發動了一場大規模的戰爭,強行推行改土歸流。先後在“千里苗疆””設定了八寨廳、丹江廳、清江廳、古州廳、都江廳、台拱廳。總稱“新疆六廳”。“新疆六廳”,字面意思就是新來疆土六個廳。從那時起,貴州南部這一史上包含水族在內最大的“生界”才真正納入中央管制,“向來王化外,今入版圖中”。同樣,因為這些少數民族地區沒有受中原文化演變進程影響的相對封閉環境中,所以其文化內涵及龍圖文一直保持看最原始風貌,所以留存有神秘古樸的少數民族鑄造錢幣,其中以水書錢和布依族古錢為代表。
官爐方面,主要以鑄造行用錢為主。貴州明代永樂十一年(公元1413年)建制為省。貴州少數民族人口占多數,習慣於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且由於與中原路途遙遠交通不便,商品經濟一直比較滯後,百姓一直以來養成了以物易物的交易習慣,民間貨幣流通很少。隨著明清改土歸流政策的不斷深入,大量屯軍及漢族移民遷入貴州,為適應商品經濟的發展,貴州才開始鑄造貨幣,康熙初年戶部商議,各省皆設局鼓鑄錢文,貴州巡撫羅繪錦上言,黔省銅艱而費多,且百姓從來鮮少用錢,於官民無益,請罷之,但戶部不允。康熙八年(公元1669年)貴州巡撫佟鳳彩再次上言黔省鑄錢之不便,戶部遂應允其免開錢局。雍正六年(公元1728年),貴州提督楊天縱上言,黔省不鑄錢,並非民之不用,實際由於地方官的不樂行,因含蓋黔省的賦稅皆收銀兩,而銀兩由於成色難辨且不固定,故官員遂可肆意增加銀兩火耗而橫索於民,若改用錢,則可規避此狀況,且百姓也方便使用。雍正八年(公元1730年),貴州開設寶黔局“於畢節鼓鑄錢文。 乾隆三十五年(公元1770年),停畢節鑄錢,移“寶黔局”於貴陽與大定,貴陽設十五爐、大定設五爐鼓鑄錢文。清代周作楫所修撰的《貴陽府志》與黃宅中所修纂的《大定府志》中,對此均有明確記載。此後,嘉慶、道光、鹹豐、同治、光緒也在貴陽與大定分別設“寶黔局”鑄錢,遵循清朝制定的式樣、規格,陸續鑄造各種錢文。晚清著名學者唐與昆先生所撰《制錢通考》記載:“貴州省鼓鑄錢文分設錢局二處:一在省城(貴陽),一在大定,局名皆為寶黔。該局採買雲南金釵廠低銅,每正銅百斤價銀九兩。買雲南各廠高銅,每正銅百斤(加耗余銅十一斤)價銀九兩二錢。買用本省陳家溝廠銅,每百斤價銀八兩。配用本省各廠黑白鉛,每百斤價銀一兩五錢。省城錢局設爐十五座,大定錢局設爐五座,每月三卯,一年共三十六卯。自嘉慶二十年為始,題定用高銅黑白鉛三色配鑄。”道光年間,鴉片走私日趨嚴重,導致大量白銀外流,加上安南、朝鮮、日本等國的銅錢的大量流入,造成銀貴錢賤,鑄錢無利甚至虧損,以致道光年間各錢局所鑄錢文銅質皆無前朝之精良、形制皆無前朝之規整。道光寶黔局鑄小平錢(圖1),版式繁多,複雜多變,如背星、背月、背圈、背“大”字、背“匕”字、背“x”符號、背三角等。此種記號應是貴陽爐鑄幣與大定爐鑄幣的爐系區別,且貴陽爐與大定爐均鑄有開爐錢。目前已知的道光黔局鑄開爐錢有:從錢幣形制、鑄造水平、加工工藝等方面推測,道光通寶背寶黔與篆書道光通寶背清字(圖2)應系貴陽爐所鑄開爐錢、道光通寶背大定(圖3)與道光通寶合背應系大定爐所鑄開爐錢。以上四種開爐鑄幣銅質均略顯粗糙、錢文粗獷灑脫。其後道光黔局所鑄小平錢的風格也盡顯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