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貴州省社會保險事業局主要職責
(二)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社會保險統籌範圍,辦理省本級統籌單位社會保險登記。征繳各項社會保險費。;辦理省級繳費單位及其職工的社會保險關係。
(三)承辦省本級統籌單位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各項社會保險待遇的核定和發放工作;承辦省本級統籌單位失業人員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補貼費用的撥付工作。
(四)綜合管理各項社會保險基金。負責全省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財務報表的擬制和上報;會同相關部門徵收、撥付社會保險省級調劑金。
(五)組織實施社會保險稽核工作,清理回收社會保險欠費。
(六)推進全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信息化建設。
(七)指導和協調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八)承擔省公費醫療辦公室日常工作。
(九)受理社會保險業務諮詢和查詢,提供社會保險延伸服務。
(十)承辦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貴州省社會保險事業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秘、檔案、機要、保密、信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事業性收費、固定資產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局機關督查、督辦工作;負責社會保險統計報表和信息專報工作;組織社會保險經辦業務綜合調研。
(二)社會保險基金財務處
指導全省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報表和年度基金財務報告;擬制全省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並監督執行;分析預測全省各種社會保險基金運行狀況;負責建立和管理由本級機構運行的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會同相關部門徵收、撥付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省級調劑金。
(三)信息處
指導全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信息網路建設;負責各類社會保險數據信息的收集、整理、交換、發布;負責省本級社會保險信息網路的建設和維護;負責為省本級社會保險信息系統的運行提供技術支持;組織省本級社會保險業務軟體和辦公軟體的開發、升級與維護;負責全局計算機等電子類設備的維護與管理。
(四)稽核處
負責擬定全省社會保險稽核業務規劃和工作規範,指導全省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繳費單位的稽核和清理回收社會保險欠費工作;負責省級統籌單位的稽核和清理回收社會保險欠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冒領社會保險待遇的行為督促整改;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省級管理統籌單位社會保險年檢工作;負責對省本級從社會保險基金中支出的各項費用進行核查和監督。
(五)養老、失業保險費征繳處
指導全省養老、失業保險費征繳工作;負責省級統籌單位養老、失業保險登記管理以及養老保險、失業保險費的征繳工作;負責省本級統籌單位和職工養老、失業保險關係的建立、中斷、恢復、終止及轉移;負責省本級統籌單位參保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和失業保險繳費記錄的建立、維護、核對和管理;承辦省級統籌單位和職工參加養老、失業保險相關數據的調查、統計工作。
(六)養老、失業保險待遇審理處
指導全省參保人員養老、失業保險待遇的審核、發放工作;負責省本級統籌單位職工退休(職)後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審核、發放工作,推行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負責省本級管理統籌單位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審核、發放工作;負責省本級統籌單位符合規定的供養人員生活補助費的審核、發放工作;負責省本級統籌單位及其離退休人員、失業人員、供養人員基本信息的建立、維護和管理以及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相關數據的調查、統計工作。
(七)醫療保險費征繳處
指導全省參保單位職工醫療保險費征繳工作;負責省本級參保單位醫療保險登記管理、基本醫療保險、大額醫療救助、公務員補助和鋪墊資金各項費用的征繳工作,辦理參保單位申請緩繳醫療保險費的手續;負責省本級參保單位和職工醫療保險關係的建立、變更、中斷、恢復、註銷、轉移以及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的建立、劃入、計息、清退和變動管理工作;承辦省本級參保職工醫療保險卡卡務管理工作;承擔省本級參保單位和職工參加醫療保險相關數據的調查、統計工作。
(八)醫療保險待遇審理處(貴州省公費醫療辦公室)
指導全省參保單位職工醫療保險待遇審理工作;負責辦理全省各統籌地區省外轉診及省本級參保人員轉外治療的審批工作;負責對省本級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記帳醫療費用的審核、結算和協定管理工作;負責做好與省本級定點醫院、定點藥店之間的服務協調及醫療服務質量考核工作;負責省本級參保人員零星報銷醫療費用的審核、結算工作;負責省本級參保人員享受規定病種門診治療資格的認定工作;負責省本級參保的異地安置人員異地就醫的管理工作;承辦省本級參保單位和職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相關數據的調查、統計工作。
承擔貴州省公費醫療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省直機關、事業單位的老紅軍、離休幹部、二等乙級以上傷殘軍人醫療費用管理工作;負責省政府駐外辦事處人員醫療費用和在校大學生定額醫療費用的審核撥付工作;負責貴陽市行政區域外省屬事業單位屬地參加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的撥付工作。
(九)工傷、生育保險費征繳和待遇審理處
指導全省工傷、生育保險經辦工作;負責辦理省本級工傷、生育保險參保單位的登記,保存單位繳費和職工享受工傷、生育保險待遇的記錄;負責省本級參保單位工傷、生育保險費征繳以及職工享受工傷、生育保險待遇的核定、發放工作;承擔省本級工傷、生育保險參保單位職工相關數據的調查、統計工作。
(十)社會化管理服務處
指導和協調全省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省本級統籌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社會保險宣傳工作;提供社會保險事務代理;開展社會保險數據增值服務;協調辦理職工補充養老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
(十一)農村社會保險經辦處
指導全省社保經辦機構開展新農保經辦服務及管理工作;參與協調財政補貼資金劃轉事項;負責擬訂全省新農保業務經辦管理辦法;參與擬訂全省新農保基金管理辦法;制定全省新農保內控和稽核制度並組織實施;規範保險費收繳、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和管理工作;參與編制、匯兌、上報相關報表;組織開展相關業務培訓;參與新農保信息化建設工作。
勞動鑑定
貴州省級勞動能力鑑定職責範圍
一、受理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範圍的單位職工,因工或者患職業病致殘、工亡職工遺屬因病或者非因工傷殘勞動能力再次鑑定。
二、受理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範圍的單位職工,因工或者患職業病延長醫療期、輔助器具配置、延長停工留薪期、舊傷復發確認的再次鑑定。
三、受理納入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範圍的單位職工,因病或者非因工傷殘勞動能力鑑定。
四、受理納入養老保險統籌範圍的參保人員、單位職工供養親屬,因病或者非因工傷殘勞動能力再次鑑定。
五、安排被鑑定人作相關醫學檢查,組織醫療衛生專家組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六、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醫療衛生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
七、製作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書,管理勞動能力鑑定文書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