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江蘇商會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九)制定本會內部管理制度。

商會簡介

貴州省江蘇商會經貴州省民政廳批准,於2009年5月30日在貴陽隆重成立。這是在黔江蘇籍企業的盛事。商會地址:貴陽市新華路194號花樣年華商住樓21樓4號。
江蘇商會的宗旨。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全心全意為會員服務,嚴格要求會員遵紀守法,及時反映會員訴求,認真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弘揚“敢為人先,勇於創新,頑強拼搏”的蘇商精神,團結和凝聚更多的在黔江蘇籍優秀企業加入商會,使其真正成為黔蘇兩地經濟發展的紐帶,溝通信息的渠道,政府與企業、企業與企業之間的橋樑,成為江蘇籍企業在貴州創業發展的平台,名副其實的蘇商之家,為貴州和江蘇兩省經濟社會的發展作出新的貢獻。
江蘇商會的一切活動以《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為根本準則,接受業務主管單位貴州省工商聯的業務指導和社會登記管理機關貴州省民政廳的監督管理。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廣泛聯絡在黔江蘇籍人士,招商引資,開辦實業,繁榮商貿,促進黔蘇兩地技術、商務交流和協作,開展聯誼等活動,本著“服務會員、服務經濟、服務黔蘇”的原則,努力促進黔蘇兩地經濟的發展。
江蘇商會的服務範圍。宣傳國家改革開放方針、政策和介紹貴州省的投資環境,向會員提供有關經濟信息和諮詢服務;組織有關黔蘇兩地經濟互動方面的各種研討,為兩地政府和相關部門提供經貿合作,提供決策參考;加強會員、企業、政府之間的相互溝通和聯繫,為各方開闢資金引進、技術開發、人才交流的渠道和途徑;組織會員學習、參觀、考察和開展調研等活動,宣傳推介會員的經營管理經驗和先進事跡,促進會員之間的相互交流與合作;幫助政府協調關係,聯絡感情,配合政府進行兩省有關經濟政策的宣傳,積極為黔蘇兩地經貿合作牽線搭橋;積極為會員提供金融(融資、擔保)、稅務、工商、安檢等方面的諮詢服務,為會員在開拓市場、租賃場地、子女入學、就醫等方面提供必要的幫助,促進地區之間、企業之間的信息交流,開展各類管理諮詢、培訓服務,組織各種展覽、展銷和經貿洽談活動;積極與政府相關部門溝通協調,反映會員的利益訴求,聘請資深的專業律師為會員提供法律支持,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幫助會員協調地方關係,疏通業務渠道,切實為會員排憂解難;結合本會特點制定行規行約,規範會員生產經營行為,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協調,自我約束,自我教育;認真組織會員貫徹落實省政府及主管單位的工作要求,加強對會員守法經營,照章納稅的教育和監督,強化行業自律,發揮維護公共利益的作用;承擔政府有關部門委託的工作任務。
江蘇商會會員。凡是江蘇籍人士在黔投資從事生產和經營活動的公司和企業,江蘇省各地駐黔機構、熱心與加強黔蘇兩地經貿合作的團體,經申請批准後,即可成為貴州省江蘇商會會員。本會不發展個人會員。會員享有以下權利:出席本會會員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向本會反映意見、要求和建議,對本會的工作提出意見和批評;要求本會維護其合法權益;獲得本會提供的相關信息資料;入會自願,退會自由;享有接受本會援助的權利。會員如遇本身無法克服的以外困難,可以申請本會予以援助。會員要履行以下義務: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按規定繳納會費;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在國家西部大開發政策的推動下,江蘇籍的眾多業界精英遠離家鄉,來到貴州這塊神奇多彩的熱土投資辦實業,為貴州經濟建設服務,用蘇淮兒女的智慧和精神,不斷促進黔蘇兩省的經濟和社會進步。貴州省江蘇商會將廣泛團結在黔江蘇籍人士,共同譜寫振興黔蘇兩地經濟的新篇章。

商會制度

第一項 會議制度
一、會員大會
會最高權利機構為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制定和修改會費標準。
(五)決定終止事宜。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會員大會須有1/2以上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有1/2以上出席會員通過方能生效。
會員大會每年一次,商會每屆為四年,因特殊情況需延期換屆的,報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批。
二、理事會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聘請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收支情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申請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以及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任聘。
(八)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本會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理事會須有1/2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1/2以上出席會議的理事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時,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會議。
三、會長會
會長會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職能,對理事會負責。會長會每年不得少於四次,如工作需要可增加,主要研究商會當前工作及有關人事安排等事項。會長、執行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首席顧問和秘書長參加,會前安民告示會議議題,議事堅持民主集中制,會後要落實好會議決議。會議文書工作由秘書處負責。
第二項 文書管理制度
一、凡以貴州省江蘇商會(以下簡稱商會)名義上報、下發、對外聯繫(包括國內,國外)的各種檔案、信函等,由商會秘書處統一辦理。
二、商會所發公函和檔案必須經會長、執行會長或秘書長審批後方可正式印發,秘書處做好編號登記存檔工作。
三、國內外有關部門(含政府主管部門)發給商會的檔案,統一由商會秘書處受理登記,及時送秘書長簽發閱件意見,根據內容交有關會長批辦或傳閱,商會秘書處負責催辦檔案落實情況和歸檔立卷。
第三項 公章管理制度
一、商會公章(包括商會公章、財務專用章、法人財務章)由秘書長統一管理。 
二、公章使用用途、日期、經手人、審核人要建立登記台帳。
三、使用公章,須經秘書長簽字批准後方可使用,出了問題由秘書長負責。
第四項 財務管理制度
會費及其它收入是商會開展工作和活動的主要經費來源。為維護廣大的會員和商會的利益,必需嚴格財務管理。
1、本會秘書處負責商會財務的管理工作,主要職責:草擬有關財務管理的制度、規定;實施財務管理和會計預算及有關審計報表。
2、本會財務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財務規章制度及有關費用開支標準;本著厲行節約,制止浪費,量入為出,統籌兼顧,合理開支的原則,確保商會工作正常運轉。
3、本會發生的各項經費應當在依法設定的會計帳薄上統一登記、核算。
4、本會的銀行帳號、帳戶不得出租、出借或轉讓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不得將公款借給外單位,不得以商會名義對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經濟擔保。
5、本會的財務收支情況每年向會員大會報告一次,同時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管理機關的監督檢查。
6、商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專兼職財務人員2名,認真履行職責。
7、對會計憑證、會計帳薄、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注意保密。
8、堅持審批制度,商會的費用支出,2000元以下開支須由執行會長和秘書長共同審批,2000元至5000元以內開支,由會長審批,5000元以上開支,必須經會長會議通過。報銷憑證須三人以上籤字,即經辦人、核准人、審批人簽字方可生效。
第五項 電腦設備及網站管理制度
商會的電腦設備、電子辦公用具由秘書處負責管理,使用人要愛護電腦等設備。各部門建立自己部門的電子信箱,做到方便快捷的現代化辦公模式,節約時間和費用,提高工作效率。商會確定專人負責網站的維護和管理,及時更新,做到形式活潑、內容真實、緊跟形勢,並逐步開展電子商務服務等,把商會網站辦成與會員聯繫的橋樑和紐帶,與政府部門、兄弟單位溝通的有效途徑,宣傳會員和反映訴求的重要陣地。
第六項 日常工作秩序和接待制度
商會工作人員要遵守公布的作息時間,以飽滿的熱情愛崗敬業,保持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和工作秩序。
接電話、接待來訪會員及客人要熱情禮貌,文明用語,認真負責為其辦事,使會員感到溫暖親切滿意。要建立專用電話登記簿,對來往電話要認真進行記錄,並及時處理待辦事項。
請客接待要節儉,開支經費按許可權簽字,陪同人員由秘書長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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