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貴州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貴州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是為了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省委、省人大、省人民政府關於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省人口發展規劃草案,研究全省人口發展戰略,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以及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職責調整

(一)取消協同有關部門制定生殖健康產業發展政策的職責。

(二)增加參與全省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的職責。

(三)加強對全省人口發展戰略的研究,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促進出生人口性別比平衡,穩定低生育水平。

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省委、省人大、省人民政府關於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省人口發展規劃草案,研究全省人口發展戰略,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以及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二)編制並組織實施全省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三)起草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規定。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民政、農業、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協調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工作,建立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獎勵扶助政策。

(四)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規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負責推動全省各地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五)負責全省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的監測,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統計、數據分析、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參與全省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六)編制並組織實施全省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的規劃,依法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公布有關計畫生育科學研究、技術服務重要信息,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制度。

(七)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八)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提高人口素質,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九)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比平衡的政策措施,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

(十)組織編報省級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基本建設支出的預決算及人口和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監管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

(十一)制定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指導省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二)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國際交流與合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國際援助項目的實施。

(十三)承辦省人民政府和國家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設11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政務公開和行政事務等制度建設、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工作;承擔省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

起草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建議,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本委起草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建立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獎勵扶助政策、利益導向機制;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訪和村(居)民自治管理工作。

(三)發展規劃與信息處。

研究全省人口發展戰略,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以及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擬訂全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承擔相關監督、評估工作;分析研究全省人口發展動態和人口統計數據,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和統計工作;負責全省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和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全省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工作。

(四)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處。

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擬訂全省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劃;研究規範全省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制度;指導基層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流動人口的發展動態監測和信息綜合工作;組織開展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與便民維權工作。

(五)宣傳教育處。

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組織人口和計畫生育新聞發布;規範對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品的管理;開展“關愛女孩”等相關活動。

(六)科學技術處。

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規劃;擬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擬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藥具和節育技術推廣使用的規章;指導、監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基層網路建設、藥具管理和科學普及工作;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及國際援助項目的實施;承擔依法公布計畫生育技術服務信息工作。

(七)財務處。

編制部門預決算;審核提出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指導、監督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社會撫養費、藥具經費及獎勵扶助等經費的管理使用;編制並組織實施全省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網路建設規劃及標準;指導、審計省計畫生育協會、直屬事業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和基建工作。

(八)出生缺陷干預處。

協同有關部門提出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建議,並參與實施出生缺陷干預工程和指導出生缺陷預防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管理出生缺陷干預的重大科學技術研究項目;參與優生優育和預防愛滋病等管理工作。

(九)協調督查處。

對各地貫徹落實人口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進行協調督查,協調落實和督查督辦“一票否決”制、綜合治理、“少生快富”等重大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

(十)研究室。

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政策理論研究、重大問題調查和實踐經驗總結,創新全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體制、機制;負責全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綜合信息編髮、分析及交流;研究提出應對人口老齡化問題的政策建議。

(十一)人事處。

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目標績效考核等工作;擬訂全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並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實施;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

機關黨委負責委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設定機關黨委辦公室。

離退休幹部處負責委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省紀委派駐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紀檢組、省監察廳派駐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監察室。行政編制3名。其中,紀檢組長1名,紀檢組副組長(監察室主任)1名。

直屬單位

省人口計生委機關服務中心

協助機關管理財務、完成財務收支預、決算;負責機關車輛管理,保障委領導、機關公務用車;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計生設備、辦公用品採購、管理、發放工作;負責委機關各種大型會議的服務工作及來賓接待任務;負責機關工會印刷廠的管理經營工作。

貴州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中心

為貴州省人口計生委所屬縣級事業單位,事業編制26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內設辦公室、視聽傳媒部、文圖策劃製作部、發展項目部。

主要工作職能:一、宣傳人口與計畫生育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普及人口理論和婚育等方面的科學知識,宣傳人口與計畫生育的先進事跡;二、製作和發行人口與計畫生育的各種宣傳品,組織協調本省範圍內的宣傳品製作和發行工作;三、指導全省各級計畫生育站(所)的人口計生宣傳工作;四、組織實施省人口計生委交辦的宣傳活動;五、承擔全省人口計生系統視聽宣傳設備的技術諮詢服務;六、承辦有關國際合作項目所組織的活動;七、承辦省人口計生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貴州省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技術指導所

主要工作職能:一、開展避孕節育、遺傳優生、不孕不育、出生缺陷干預和生殖健康等方面的科學研究工作;二、開展避孕節育、遺傳優生、不孕不育、生殖健康、手術後遺併發症診治、中老年保健、輔助生殖技術和公共衛生等方面的臨床醫療技術服務;三、開展基層計生技術服務網路的技術指導和培訓。

人員編制

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為5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機關黨委書記1名,處級領導職數16名。

其他事項

(一)撤銷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其行政職能劃入委機關,原7名事業編制歸還省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技術指導所。

(二)保留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機關服務中心,為委屬正縣級事業單位,事業編制9名,其中,管理人員4名,工勤人員5名。處級領導職數2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附則

本規定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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