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編輯證書

責任編輯證書不是終身制,有效期為3年,每滿3年進行一次審核。有參與買賣書號、刊號、版號等違反出版法規行為的從業者,將被註銷責任編輯證書,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將被終身禁止從事出版專業工作。

介紹

廣西壯族自治區新聞出版局2010年3月16日為1006人頒發責任編輯證書,這是我國實行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註冊登記制度以來,廣西第二批(第一批是2009年3月10日)通過新聞出版總署審核獲得責任編輯證書的人員。

資格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凡在出版單位從事出版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必須在到崗2年內取得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證書,並辦理登記註冊手續。廣西是全國首批開展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註冊登記試點工作的8個省份之一,目前共有1006人獲得責任編輯證書。

意義

自治區新聞出版局局長鄧純東說,註冊登記制度是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的“準入”制度。建立行業自律機制和編輯職業的“進入”“退出”機制,通過考試完善編輯崗位職責,形成全國統一的職業標準,有利於提高編輯人員的業務素質和社會責任意識,也是我國出版行業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項重大突破。

相關

2008年2月,新聞出版總署頒布實施《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管理規定》,明確從2008年6月1日起,國家對出版單位的編輯、校對和部分主要管理崗位的人員實行登記註冊管理,凡在出版單位從事出版專業技術的工作人員,必須在到崗2年內取得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證書,並按規定辦理登記手續。否則,不得繼續從事出版專業技術工作。凡在出版單位擔任責任編輯的人員,必須在到崗前取得中級以上出版專業職業資格,並辦理註冊手續,領取責任編輯證書,否則不得從事責任編輯工作;凡在出版單位擔任社長、副社長、總編輯、副總編輯、主編、副主編、編輯室主任、編輯室副主任職務的人員,除應具備國家規定的任職條件外,還必須具有中級以上出版專業職業資格並履行登記註冊手續,否則不得擔任上述領導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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