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毒品罪研究

販賣毒品罪研究是由公安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書籍,正文語種為簡體中文。

基本信息

圖書信息

作 者:高巍 著

販賣毒品罪研究

出 版 社:公安大學出版社

出版時間:2007-5-1

版 次:1

頁 數:264

字 數:236000

印刷時間:2007-5-1

開 本:大32開

紙 張:膠版紙

印 次:1

I S B N:9787811096880

包 裝:平裝

內容簡介

毒品是一個規範的概念,源於物質屬性基礎上立法者對其的規範評價。

其數量、純度與販賣毒品罪的定罪量刑關係密切。販賣毒品罪的本質是對於人民健康的侵害。販賣毒品行為屬於抽象危險犯類型,其指向的法益為人民的健康。販賣毒品罪在主觀方面的表現形式為故意,不需要具有牟利目的,既遂的標準為實際的毒品轉讓。販賣毒品行為往往吸收非法持有毒品行為成立一罪。在量刑上應該考慮到販賣毒品罪所侵害的法益和行為人的人身危險性。

作者簡介

高巍,1978年12月生,四川劍閣人。2006年畢業於武漢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博士學位。現為雲南大學法學院講師,碩士研究生導師。主要從事中國刑法學、比較刑法學、禁毒學研究。在《法律科學》,《刑事法判解研究》等刊物上發表論文十餘篇。

目錄

引言

第一章 毒品概述

第一節 毒品的語源及沿革

一、“毒品”的語源

二、“毒品”的沿革

第二節 刑法學中的毒品

一、毒品的物質屬性

二、毒品概念之比較與重構

第二章 販賣毒品罪的本質

第一節 英美等國販賣毒品罪本質的學說

一、主流學說的考察

二、兩種新理論的考察

第二節 德日等國販賣毒品罪本質的學說

一、法益一元論模式

二、法益二元論模式

三、比較與評析

第三節 我國刑法理論中販賣毒品罪的本質

一、現有學說述評

二、販賣毒品罪本質的重構

第三章 販賣毒品罪的客觀方面

第一節 販賣毒品行為與抽象危險犯

一、抽象危險犯概述

二、販賣毒品行為之抽象危險犯類型

三、販賣毒品行為作為抽象危險犯類型在立法上的正當化依據

第二節 販賣毒品行為的表現形式

一、國外立法例及主要爭論

二、我國刑法界的主要爭論評述

三、本文觀點

第三節 販賣毒品行為的界限

一、販賣毒品行為與贈與毒品行為

二、販賣毒品行為與殺人行為

第四節 毒品的數量與純度

一、毒品的數量

二、毒品的純度

第四章 販賣毒品罪的主觀方面

第一節 “明知”的內容和認定

一、“明知”的內容

二、“明知”的認定

第二節 販賣毒品罪的目的

一、肯定說面臨的困境

二、否定說之合理性論證

第三節 販賣毒品罪的故意與誘惑偵查

一、誘惑偵查概述

二、誘惑偵查對販賣毒品罪故意的影響

第五章 販賣毒品罪的完成與未完成形態

第六章 販賣毒品罪的共犯與罪數

第七章 販賣毒品罪的量刑

主要參考文獻

後記

線上試讀部分章節

第一章 毒品概述

第一節 毒品的語源及沿革

一、“毒品”的語源

“毒品”一詞,在漢語中究竟自何時出現,幾不可考。有學者認為,“在中國,大約一直到20世紀20年代才開始使用‘毒品’一詞,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後才流行起來。”至於現代漢語中的“毒品”一詞究竟是歐洲的傳教士直接引入,還是經由日本間接傳人中國,也不清楚。而在其他語言中,相對應詞語之含義也繁蕪多變,如英語中,可指稱“毒品”一語之詞大致有“drug”、“narcotic”等,而“drug”一語通常作為藥品之類稱,亦可指麻醉品等能使人形成癮癖之物。“narcotic則常指麻醉品。19世紀末的美國,“drug”一詞就與物質濫用相關,1897年發表的一篇文章的題目第一次出現了“毒癮”(drug addict)一詞。到了20世紀初,“drug”在英語國家更為頻繁的指稱與依賴相關之義,如出版於1913年1月的《紐約時報》索引第一冊就將“毒品罪惡”作為標題主詞,在英美均有很大影響的《不列顛百科全書》於1910年出版的第11版中把“麻醉品”專作為一個詞條,除了對其的醫學解釋外,還補充道:“‘麻醉藥’往往既用來特指‘麻醉品’,又用來特指‘毒品’。因此,‘服麻醉藥’就意味著失去知覺或服毒品。”“drug”與“narcotic”之間雖有內涵廣狹之別,然而作為一般意義上的理解,均可涵攝毒品之義。

二、“毒品”的沿革

毒品之內涵並非恆定如一,隨著歷史之演進,其一直處於變化狀態。鴉片作為最早的毒品種類之一,其興奮作用在公元前1500年的埃及已被人認識。隨後,鴉片自埃及傳人歐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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