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分工原則
即將不相容的職責分由不同的人來擔任,形成嚴密的內部控制制度,降低舞弊的可能性。
交易分開原則
即現金支出業務和現金收入業務應分開進行處理,防止將現金收入直接用於現金支出的坐支行為。
內部稽核原則
即設定內部稽核人員或單位,加強貨幣資金的管理和控制。對貨幣資金的賬面記錄與結存數,除由出納人員逐日清點庫存現金和定期核對銀行存款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以外,內部審計人員還應對現金和銀行存款實施經常檢查和突擊性檢查。
定期輪崗原則
即對貨幣資金管理與核算崗位的人員實行定期輪換,減少舞弊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