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91年07月—1993年05月,西藏自治區那曲地區氣象台工作;
1993年05月—2002年10月,西藏自治區藏醫院財務科科長;
2002年10月—2003年11月,西藏自治區藏藥廠副廠長;
2003年11月—2013年01月,自治區藏藥廠廠長;
2013年01月—2017年01月,西藏甘露藏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6年8月25日,據西藏自治區紀委訊息:西藏甘露藏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貢嘎羅布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依法雙開
2017年1月19日,據西藏自治區紀委訊息:經西藏自治區黨委批准,自治區紀委對西藏甘露藏藥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貢嘎羅布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貢嘎羅布嚴重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偽造證據,掩蓋事實真相,對抗組織審查;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使用公車;嚴重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議事規則,擅自決定單位重大事項;嚴重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係;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大肆收受、索要巨額財物,將公款非法占為己有,失職瀆職給國有財產造成重大損失。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將公款非法占為己有,失職瀆職給國有財產造成重大損失等問題涉嫌犯罪。
貢嘎羅布身為黨員、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貢嘎羅布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察廳廳長辦公會議審議並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