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主要從法律的角度對財稅制改革進行研究,首次對滬渝房產稅試點改革中的法律問題進行全面系統研究,第一次從中國稅法體系的完善以及納稅人權益保護的角度來闡述財稅制改革。本書既有基礎理論,又有具體制度,具有理論價值和實踐意義。全書計畫分為六章,第一章闡述財稅制改革基礎理論問題,第二章分析滬渝財稅試點改革中的法律問題,第三章進行財稅制國際比較與借鑑,第四章論述財稅制改革與中國稅法體系的完善,第五章論述財稅制改革中的納稅人權益保護問題,第六章闡述財稅制要素的設計。
作者簡介
翟繼光,企業稅務規劃專家,哲學學士(北京大學)、法學博士(北京大學),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兼任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民營企業稅法研究室主任,《法制日報》《第一財經日報》特邀評論員。在全國各地講授稅法與企業稅務規劃120餘場。
在《中國稅務》《稅務研究》《涉外稅務》《西南政法大學學報》《法制日報》《經濟日報》《中國稅務報》《中國財經報》《第一財經日報》等刊物發表論文100餘篇,其中,4篇論文被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資料中心複印報刊資料全文轉載,3篇論文被《經濟研究參考》全文轉載,1篇論文被《中國社會科學文摘》部分轉載。參與國家級、省部級課題10餘項。目前已經出版個人專著18部,合著12部,主編6部、副主編2部,譯著2部,參著20餘部著作。
目錄
前言——以人為本,推進財稅法研究
第一章 財稅法治建設的終極價值目標
一、財稅法治建設是否有終極價值目標
二、財稅法治建設的終極價值目標是財稅正義
三、公平財稅的標準
四、公正執行的標準
第二章 財政立憲基本問題研究
一、財政立憲的含義
二、財政立憲的必要性
三、財政立憲的發生機制
四、財政立憲實現的標誌
五、我國財政立憲的現狀及其路徑選擇
第三章 分配調節帆制與財稅法制創新
一、初次分配的調節機制與財稅法制創新
二、再分配的調節機制與財稅法制創新
三、第三次分配的調節機制與財稅法制創新
四、預算民主: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政治前提
五、財稅法治: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路徑選擇
第四章 稅制改革中被蠶食的地方稅收利益及其維護
一、稅制改革中蠶食地方稅收利益的方式
二、稅制改革中蠶食地方稅收利益的原因
三、稅制改革中蠶食地方稅收利益的危害
四、稅制改革中地方稅收利益的維護
第五章 財稅行為構成要件理論研究
一、財稅行為構成要件的“四要件”理論
二、財稅行為構成要件的“四階段”理論
三、“四要件”與“四階段”理論下對偷稅的認定
第六章 預算法定原則的起源及其基本構成要素
一、預算法定原則的起源
二、預算法定原則的基本構成要素
三、我國預算法相關制度的完善
第七章 預算年度制度比較研究
一、預算年度的起止日期
二、預算年度起止日期的確立原因
三、預算年度的確立及其變更原因
四、預算年度與相關年度的協調
五、我國預算年度制度的完善
第八章 預算法視角下的中央與地方關係
一、確立中央與地方關係的基本原則
二、分稅制奠定中央與地方關係的基本格局
三、轉移支付強化中央對地方財政的巨觀調控
四、地方債為地方財政自治提供了空間
第九章 稅制改革的指導思想與價值取向
一、馬克思主義哲學對稅制改革的指導意義
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對稅制改革的指導意義
三、結構性稅制調整必須以整體減負為前提
四、中國企業巨觀稅負的實際水平及其降低
五、社會主義法治與現代稅收的契合性
六、“同稅同權”中理性的回歸與權利的訴求
第十章 稅法基本原則研究
一、從稅法不確定性看稅收法定原則的實施
二、理性看待我國的徵稅權
三、稅收法定主義的中國化
四、中國稅收法治的發展
五、公平是稅法的靈魂
六、稅收制度應當保持中性和穩定
第十一章 稅法中溯及既往現象的成因、危害與規制
一、稅法中的溯及既往現象
二、稅法中溯及既往現象的合理性
三、稅法中溯及既往的基本原則
四、我國稅法中溯及既往制度的完善
第十二章 個人所得稅法基礎理論研究
一、從以人為本來看我國個人所得稅制度的缺陷與完善
二、個稅改革更加緊迫:免徵額提高解決不了根本問題
三、個稅修法:短期看是勝利,長遠看未必
四、個稅免徵額之爭凸顯納稅人權利保護之缺失
五、個人所得稅優惠制度的現狀及其清理規範建議
第十三章 企業所得稅法基礎理論研究
一、新企業所得稅法的變革與企業的應對策略
二、小型企業所得稅制度的缺陷與完善
三、企業所得稅法應與企業同舟共濟
四、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的法律風險及其防範與控制
第十四章 貨物與勞務稅法基礎理論研究
一、增值稅轉型改革應當考慮的因素
二、營改增試點的進展及其對企業及經濟運行的影響
三、新加坡增值稅立法及其對我國營改增的啟示
四、增值稅立法的時機與重點難點
五、開徵菸草稅的正當性基礎
第十五章 財產與行為稅法基礎理論研究
一、滬渝試點房產稅的合法性與納稅人權利保護
二、房產稅的出路在於取之於民、用之於民
三、房地產稅開徵的價值與制度設計
四、國外房地產稅如何確保公平公正
五、“加名稅”的合法性反思
六、以環境稅為核心構築“綠色稅收”體系
七、環境保護稅未必真的能保護環境
八、開徵環境保護稅的熱點問題分析
第十六章 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判斷標準
一、計稅依據明顯偏低的判斷標準
二、正當理由的判斷標準
三、國庫利益與納稅人經濟自由權的平衡
第十七章 納稅前置對稅務行政複議申請期限的影響及其完善
一、問題的提出
二、相關法律制度對稅務行政複議期限的規定
三、對河南案例的分析與完善執法實踐的建議
四、納稅爭議納稅前置制度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