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簡介
張中越先生同時是美國張中越律師事務所的創辦人;作為紐約地區知名的,主攻移民的華人律師,他在移民及簽證案件的處理上有著豐富的行業經驗,是美國《星島日報》法律專欄的特約撰稿人,同時也常被邀請參加相關移民政策會議討論。眾所周知,美國移民法就相關規定在不斷做出調整,只有對於政策的全面及時掌握,才能夠更有效地保障客戶的利益。重點優勢項目
結合在法律以及諮詢領域的各項優勢,財嘉將業務重點放在了以下幾個方面:
● 美國移民諮詢
跨國企業高管移民(EB-1C)諮詢是我們的核心項目,即通過在美國投資成立子公司的形式,為高級經理人才申請綠卡。相比EB-5投資移民,EB-1C無論在資金流動及安全性方面都更有操作性。同時也省卻了兩年臨時綠卡審核的隱憂。
● 美國簽證諮詢
L-1簽證(經理人簽證)諮詢和F-1簽證(學生簽證)諮詢是我們最成熟的項目。隨著國內經濟的快速發展,很多企業已不滿足國內市場的發展,他們逐漸將眼光放到了更廣闊的商業市場,L-1簽證諮詢就是專為這一類型的公司及經理人提供往來更為便捷的簽證項目。也為申請人將來順利申請綠卡打下基礎。越來越多的國內企業家通過申請L-1轉EB-1C獲得了美國綠卡。
如今,留學潮席捲全國。學生走出國門接受國際化教育逐漸成為常態;財嘉提供的學生簽證服務最大的特色就是一對一諮詢,即為其度身定製最合適的留學計畫。
除以上兩大諮詢項目外,財嘉在法律諮詢、海外投資諮詢、商業培訓及教育交流等領域提供全方位諮詢和專業服務。項目運行至今,已積累了眾多成功案例,並與多家國內優秀中介公司有著長期的合作關係。財嘉秉持嚴謹的專業精神和服務理念,願為客戶提供全方位諮詢和最優質的服務。
美國移民諮詢
傑出人才移民
傑出人才移民分為三類:EB-1A傑出人士 EB-1B傑出研究員 EB-1C跨國企業高管● EB-1A傑出人士
傑出人士移民 (Eb-1A) 屬於美國移民法規定的第一優先職業移民類別;他相較EB-5(投資移民)而言無需龐大的投資金額,也無需僱傭員工;申請批准可直接獲得永久綠卡。傑出人士包括藝術、科學、教育、體育和商業五大類,涵蓋著名運動員、教練員等;畫家、書法家、舞蹈家、音樂家、歌唱家、歌星、影星、名模、電視主持、影視導演等;科學家、院士、高級工程師、發明家、醫學家等;著名企業家、貿易商人、金融專家等各類專業職業。
優點:1、周期短,僅需6-12個月即可獲得永久綠卡;
2、不用找僱主,不需要任何投資,也無年齡和學歷限制;
3、全家(本人、配偶和21周歲以下子女)都可申請綠卡;
4、直接到美國享受永久居民權益;
5、子女可免費進入美國公立學校,享受同美國孩子一樣的教育。
● EB-1B傑出研究員
Eb1-B 的要求比傑出人士低,滿足專業會員資格或本人著作等六條中的兩條,再加上三年以上教學或研究經驗即可。移民局對攻讀博士期間擔任過助教或者研究助理的申請人如何計算三年經驗有特別的規定。需要僱主承諾將來(可以在申請人獲得綠卡後)為其提供長期職位,如終身教授或長期研究職位。
● EB-1C跨國企業高管
跨國企業高管是指被跨國公司派遣至美國子公司的高級管理人才;即通過在美國投資成立子公司的形式,為高級經理人才申請綠卡;
申請條件:
學歷要求:主申請人高中或以上學歷
公司要求:中國公司必須成立三年或以上
投資要求:在美國成立子公司後,僱傭至少三個員工
其他要求:申請人必須在中國公司任高級管理者滿一年或以上
此項目較投資移民而言,有如下優勢:
1)啟動資金少,美國子公司運營約5萬美金,且資金來源審核不嚴;
2)資金安全性好,可控,安心;
3)子公司運營滿一年可遞交正式綠卡申請,無需臨時綠卡過渡。
申請程式:
1)海外公司首先申請L-1簽證將公司的管理人員派往美國分公司;
2)子公司成立滿1年後,公司運作正常,並雇有合理的員工,即可提出移民申請;
3)在以L-1簽證身份在美國工作期間,L-1申請人及家屬均可以在美國居住和工作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