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貝塞尼家的姐妹》是一本好書,失去了你們,人生該如何繼續下去,就算要再傷一千遍的心,我還是希望有一個答案。內容簡介
三十年前,貝塞尼家的一對姐妹珊妮和希瑟,在一所購物中心離奇失蹤。沒有勒索電話,沒有目擊證人,沒有發現屍體。
三十年後,一個車禍現場,肇事司機竟自稱是貝塞尼家的妹妹希瑟。她究竟是不是希瑟?過去的三十年到底發生了什麼?最重要的是,事發當天到底發生了什麼?
三十年前,貝塞尼家15歲的珊妮和12歲的妹妹希瑟,在城裡的購物中心消失無蹤。警方竭盡所能調查仍毫無頭緒,也始終未尋獲屍體。這樁離奇的失蹤案,讓一個家庭從此分崩離析,也讓所有當事者從此活在歉疚與哀痛中。
而今,在一場公路車禍里肇事逃逸、彷徨失措的女子,卻自稱是貝塞尼家失蹤多年的妹妹希瑟。沒有絲毫證據可以支持她的說法,但她卻對往事歷歷如繪,甚至知道一般人不可能得知的細節。
為何回家的路要經過三十年?為什麼事隔這么久她才打破沉默?而這些年來她又過著什麼樣的生活?最重要的,當初究竟發生了什麼事?當所有塵封的傷痛、謊言和秘密,因為女子的出現而再度開啟,這場延宕了多年的折磨,是否終能劃下句點?
作者簡介
勞拉·李普曼,生於1959年,曾在《巴爾的摩太陽報》擔任記者達十二年之久,後轉而嘗試小說的創作。1997年出道至今,發表了十部“黛絲探案”系列,三部獨立作品,不但獲得愛倫坡、安東尼、夏姆斯、克莉絲蒂等推理大獎,此外在羅曼史、主流文學圈均獲得肯定,包括浪漫時代女性偵探成就獎、馬里蘭作家獎、首屆巴爾的摩市文學獎等殊榮。目前定居馬里蘭州巴爾的摩市。 《貝塞尼家的姐妹》是她第三部獨立作品,甫上市即攻占全美暢銷排行榜,包括紐約時報、邦諾書店、獨立書商協會、出版者周刊和華盛頓郵報等,並獲得2007年鵝毛筆獎“偵探、懸疑、驚悚類”大獎,以及2007史全德評審獎“年度最佳小說”大獎。
目錄
引子
第一部 星期三
第二部 帶藍吉他的人(1975)
第三部 星期四
第四部 PRAJAPATAYE SVAHA PRAJAPATAYE IDAM NA MAMA.(1976)
第五部 星期五
第六部 電話良伴(1983)
第七部 星期六
第八部 真相(1989)
第九部 星期天
第十部 SWADHAYAYA
評論
作者把理智動腦的橋段埋藏於一個高度人性的故事之中,予以獨特的結合……第一次閱讀這個故事時,你只能全篇屏息讀到結尾。等你再次翻閱,將讚嘆李普曼如此高明地騙過了讀者。 ——《紐約時報》
故事劇情吸引了讀者注意,但這部作品在人物劃畫方向,包括豐富的細節和描述方式,令人印象特別深刻……這是處於寫作巔峰的作家完全零缺點之作。 ——《華盛頓郵報》
對於情感上的逃避與躲藏,提供了寫實而強烈的細節描述……一個精彩的謎團,一場關於悲傷和失去的深刻探索。——《衛報》
青春期宛如碩大的傷痂,或是疤痕組織,一步步掩蓋住太過柔軟的靈魂,但一掀開就露出本質。然而,我們的人生呢?又有多少禁得住一覽無遺的推敲?!
誠然,從文學角度來講,本書是極具有觀賞價值的,流暢、優美的文字,錯落而閃回式的敘事結構,大量細膩的內心獨白,都很好地增強了書的可讀性。但是,讀完後內心很難說是愉悅的,因為真實。
本書不能算是推理類的作品,更像是社會紀實小說,對於現實社會和社會中的人,有著幾近無情地直面。青春期成長的煩惱,兩代人認知的對抗,宗教對於迷失靈魂的籠罩,夫妻關係的畸形鏈條,以及對於自我極力推崇的唯我主義,等等等等。閱讀者很容易在其中找到曾經的影子,有共鳴,更有唯恐不及的逃避。現實的邪惡,似乎更有殺傷力。我很慨嘆一位女作家有如此氣度寫出這樣一部作品,不為討人喜歡的作品。
書的翻譯是另一大亮點,《追風箏的人》和《燦爛千陽》的譯者,而《貝塞尼家的姐妹》絕對讓人再一次的驚喜。 ——站在岸上看風景
片段
第一部 星期三第一章
“是你的電話嗎?” 那個睡意猶存的女子瞪著凱文·因方特,不知道在氣什麼。他不是頭一遭碰見這樣的情形。他也不確定她叫什麼名字,雖然他有理由相信,再過一兩秒鐘就會想起來。同樣地,這也不是頭一遭了。不,是這兩件事攪在一起——陌生的女人加上惡毒的眼神——才讓這個早晨在因方特的年鑑里顯得如此特別。“因方特年鑑”是他的小隊長叫出來的名詞,而且,他這個頂頭上司老是拉長音調念“年——鑒”。如果因方特和這個女人不是熟到能記住她的名字,又怎么有能耐換來這種殉道似的怨恨目光呢?他通常得花三到四個月的時間,才能把女人惹惱到這個程度。 “是你的電話嗎?”那女子又問了一次,她的聲音和表情一樣繃得緊緊的,危機四伏啊。 “是啊。”他說,能從一個簡單的問題著手,讓他鬆了一口氣,“絕對是。” 他突然想到,他應該試著把電話找出來,或許還應該接起來,但是鈴聲卻停了。他等著座機繼手機之後響起,接著才想起他並不是在自己的臥室里。他的右手還壓在女子的身體下面。他伸出左手在地板上撈啊撈的,找到他扔在地板上的長褲。手機扣在皮帶上。他剛一抓起,電話就在他手裡震動,發出尖銳的高鳴,又一個惡狠狠的眼神。 “辦公室啦。”他瞄了一眼電話號碼說。 “急事?”女子問,如果他的遊戲玩得更熟練一點,就應該扯個謊,說是啊,當然是,就這樣,穿起衣服閃人。睡得依舊朦嚨的他說:“我的部門裡沒什麼緊急的事。” “我以為你是警察。”他聽得見凝結在她字句邊緣的怒氣,隱忍未發的怨恨。 “警探。” “一樣啊,不是嗎?” “差不多。” “警察沒有緊急的事啊?” “常常有。”眼前的就算一樁。“但是我負責的工作——”他突然住口,沒表明自己是個專辦兇殺案的警察,怕她會覺得太有意思了,想再見他,發展長期關係。警察單位多著呢,對這點他倒是不時心存感激。“和我合作的那一類的人呢——他們很有耐心的。” “你做的是,嗯,坐辦公桌的工作?” “可以這么說。”他有張辦公桌。他有份工作。有時候他也在他的辦公桌上做他的工作。“戴比,”終於想出她的名字了,他得努力不露出太過沾沾自喜的樣子,“是可以這么說,戴比。” 他飛快地環顧四周,想找個時鐘,一面也好好打量他所在的環境。一間臥室,廢話,很不錯的房間,有花卉圖案的藝術海報,還有他前妻,最近一任的前妻,總愛說的“配色設計”,那應該不是什麼壞東西,但是聽在因方特耳朵里就是不對勁。設計就是某種計謀,是為了隱藏某些東西而作的計畫。但是配色設計本來就是陷阱的一部分,如果你仔細想想的話,一開始是個太過昂貴的戒指,接著是秀佛家具的循環信用,然後是房屋貸款,到最後——他到目前為止已經遇上兩次了——鬧上巴爾的摩郡法院,讓那個女人帶走所有的東西,留下一屁股債。這裡的配色設計是淺黃配綠色,一點都沒有不協調的感覺,但是卻讓他微微反胃。他把自己的衣服從她的衣服里揀出來的時候,開始注意到房間裡其他古怪的細節,一些不太有跡可循的東西。對開的窗戶下面有張固定的書桌,箱子似的迷你冰櫃上披了件衣服,上面擺了一架小微波爐,書桌上一面小旗子,頌揚著陶森大學的小野貓……我該死,他想。我該死。 “那么,”他說,“你主修什麼?” 那個女孩——真的是個女孩,貨真價實的女孩,很可能還不到二十一歲的女孩,因方特不是那種非幼齒不愛的人,但也還是有些標準的。那女孩冷冷瞄他一眼,爬過他身上,用黃綠相間的床單裹住身體。她費了一番勁,才把吊在掛鈎上那件毛茸茸的浴袍拉下來,披在身上,一直到繫上腰帶,才讓床單滑落。然而他還是飛快地瞄到一眼,想起自己是怎么到這裡來的。天曉得,他根本不可能被這張臉吸引的嘛,雖然她如果不這樣撅嘴的話可能會迷人得多。在早晨的光線里,她實在太過蒼白了,這個戴比,又是個只要沒化妝就看不見眼睛的鵝蛋臉金髮女郎。她從柜子底下抓起一個桶子,讓他霎時心生驚慌,胡亂猜測。她要拿這個桶子打他嗎?要倒什麼東西到他頭上嗎?但是戴比卻只是怒氣沖沖地走出房間,往淋浴間去。看來是要洗掉和凱文·因方特一夜春宵的所有痕跡吧。真有這么糟嗎?他決定不留下來等待答案出現。按大學的標準來說,這個時間還算太早,他差不多快走出宿舍的時候,穿過另一條學生通道,碰見一個身材豐滿有雙大眼睛的女生。撞見這個不知從哪裡冒出來的人,讓她很不安。不僅僅因為他是個男的,而且也因為他穿著西裝,年紀較大,顯然不是個學生,甚至連老師都不是。 “警察。”他說,“巴爾的摩郡。” 他的話並沒有讓她寬心多少。“發生什麼事了嗎?” “沒有,只是例行的公共安全檢查。記住,要鎖門,避開停車場陰暗的角落。” “好的,警官。”她一本正經地說。三月的清晨冷颼颼的,校園裡一片荒寂。他在離宿舍不遠的地方找到他的車,停在禁止停車的位置。昨天晚上打算放她下車的時候,他還以為這是一幢公寓咧。前一夜的事又回到他眼前。他到索瑞斯酒館去,因為需要換個地方,不去他通常去而且他同事也去的華格納。吧檯的另一頭有群咯咯笑的女孩,儘管他告訴自己,他只是進來喝一杯就走,但沒多久就按捺不住,想從那群妞里釣上一個。他沒釣上最拔尖的那一個,但他釣到的這個還是挺不賴的。至少很急著想討好他,在艾利格尼大道上就在他車裡幫他吹喇叭。他開車載她回這幢看起來髒兮兮的中等高度建築,凌晨兩點,萬籟俱寂,兩人沉默不語。他原本是打算等她掏鑰匙開門之後,就按聲喇叭道珍重再見的,但是她顯然有更多的期待,於是他就跟著她進到房間,做該做的事噦。他確信自己在睡著之前表現得好極了。那她幹嗎一早起來就沉著臉啊?一名校警正準備給他的車子開單,但是因方特秀了一下他的警徽,那傢伙就退開了,儘管還是一副心癢難耐想吵架的樣子。為了一張罰單吵架,很可能是這個可憐無趣的傢伙一整天的高潮。他看了一下手機——南希.波特,他的前任搭檔,急匆匆地低聲在電話里留言:“你到哪裡去了?”他媽的,他又沒趕上晨間點名。如果他想要一身合宜舒服稱心地去上班,那就得在淋浴和早餐之間選一樣。早餐啊,一頓能真正安頓他腸胃的早餐。但他決定,寧可讓胃忍上幾個小時,也不能讓自己臭烘烘,所以他開車返回位於西北巴爾的摩的公寓。他可以說自己一直在追查線索……是麥高恩的案子,沒錯。這是他沖澡的時候得來的靈感。他在浴室待了好久好久,讓熱水沖打在身上,讓夜晚的惡臭從他的毛細孔散去。他一直在追查那個女孩的前任男友。不是最近的這一個,也不是再之前的那一個,而是前前前任男友。仔細想想,這個點子還不錯。那女孩的兇案很老套,被刀刺死,棄屍在甘保德瀑布州立公園,但是手法之殘忍,不大可能會是陌生人下的毒手。光是拿刀切開她還不夠,兇手還放火燒她的屍體,結果在灌木叢引起一場小火,出動消防車趕到現場,若非如此,她很可能就會在那裡躺上許多個日子,許多個星期,許多個月,無人發現。警方找不到屍體的時候市民常覺得很驚訝,但是巴爾的摩都會區雖然發展個沒完沒了,還是有一畝又一畝未開發的地區。不時有獵人絆倒在一堆骨頭上,赫然發現那是五年甚至十年前的被害人。剛踏進警界的時候,因方特也碰到過類似的案子,很顯然是樁兇殺案,但卻找不到屍體。那個家族很有錢,關係也很好,有足夠的資源把警局逼得抓狂。一聽說他們要求的事情——搜尋,希望渺茫的實驗室工作——會占掉警局當年度絕大部分的預算時,他們聳聳肩說:“那又怎樣?”直到三年後屍體才出現,離北岸的高速公路不到十碼的距離,是個膀胱無力的傢伙走到草叢裡尿尿的時候發現的。鈍器擊傷,這是醫學檢驗的結論,所以是兇殺案,沒錯。但是屍體和犯罪現場都已經沒有任何殘餘的線索了,從一開始就被鎖定為頭號兇嫌的那個丈夫,當時也已經死了。因方特唯一無法釋懷的問題是,那致命的一擊到底是不是意外,是不是司空見慣的那種周六晚上夫妻吵架造成的意外,還是真的有意置她於死地。在那個丈夫因食道癌過世之前,因方特耗了許多時間在他身上。到後來他甚至相信因方特來看他純粹是基於友誼或善意。對失蹤的太太,他裝出一派哀痛的樣子,因方特明白,他打心眼裡相信自己是被害人。他心想,他只不過推她一把,撞她一下,並沒比這些年來對她推啊撞的更用力,只是這一次她再也沒站起來了。於是親愛的老公把她包起來,丟在樹林裡,終其餘生都相信自己是無辜的。你以為他死得這么快又這么悲慘,他岳父家應該覺得很滿意了吧。但對他們來說這還不夠。對有些人來說,永遠不夠。因方特走出淋浴間。理論上,他只遲到了三十分鐘。但是他餓得快吐了,得來速應付不了他。他到貝洛克快餐店去,那裡的女服務生老纏著他,要確定他的牛排與蛋完全合他的意:蛋黃要滑溜滑溜的。他用叉齒壓進蛋里,讓蛋黃流到牛排上,心裡還是納罕著:“我他媽的幹了什麼事惹火戴比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