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等就業再就業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承擔城鄉就業工作。
(二)貫徹執行《重慶市失業保險條例》等失業保險法規和政策,承辦失業保險業務。
(三)貫徹執行《重慶市職業介紹管理條例(修訂)》等職業介紹法規和政策,承辦職業介紹業務。
(四)貫徹執行《重慶市人才市場管理條例》等人才交流法規和政策,承辦人才交流業務。
(五)負責大中專畢業生和社會閒散五大生的就業指導、人事代理和接收、管理學籍檔案等工作。
(六)承擔就業再就業培訓工作。
(七)擬訂完善就業服務體系規劃,負責對鄉鎮(街道)、社區(村)社會保障服務機構就業再就業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八)負責城鎮就業增長率、城鎮登記失業率、城鎮就業人員數據變動測算等就業再就業數據統計工作,承擔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網路建設及向鄉鎮(街道)、社區延伸管理工作。
(九)負責勞服企業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十)貫徹執行《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管理規定(試行)》,負責接收並管理下崗失業職工和企業單位職工的個人檔案。
(十一)負責開展各級各類職業技能培訓、勞動預備制度職業培訓、特種行業技術等級培訓等綜合性職業技能培訓。
(十二)承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負責本局工作計畫、總結、意見、請示、報告以及綜合性檔案、簡報的組織起草和校核工作;負責本局文秘、會務、檔案管理、文印、安全保衛、行政事務、車輛、物資管理、後勤保障等服務工作;負責本局精神文明建設、環境衛生、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畫生育、離退休職工管理、來信來訪、接待等各項綜合性工作的組織實施和協調工作;負責本局各項達標的基礎資料收集整理、申報、驗收工作;協助本局組織人事編制、黨務、工青團婦等群團工作。
(二)就業服務科
承辦本局有關服務事項的受理工作;負責指導豐都縣虹存融資擔保公司業務開展工作;承辦豐都縣行政服務中心就業視窗業務。
(三)財務科
負責本局財務管理,編制財務經費預決算並督促實施;負責本局固定資產的登記和管理;承擔就業再就業政策補貼(補助)的初審上報工作。
(四)失業保險基金科
負責失業保險基金的財務核算、審計、稽核和撥付工作。
(五)失業保險科
負責受理單位參加失業保險的登記、繳費申報及失業保險費決算;負責失業人員的登記、建檔、建卡、辦證和統計工作;負責失業保險待遇的支付工作;承擔參保企業、在職職工、領取失業保險金失業人員信息的資料庫建設;指導社區社會保障工作機構開展失業保險工作和失業人員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等服務工作;配合稅務部門徵收失業保險費工作。
(六)人力資源市場科(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擬訂並實施職業介紹、人才交流工作發展規劃、工作服務規範、標準;負責職業介紹許可的審核、管理,組織、指導職業介紹工作人員參加職業資格鑑定,指導鄉鎮(街道)社會保障服務機構的職業介紹工作;負責收集、發布人力資源供求信息,建立預測預報制度,承辦失業人員求職登記,用人單位用工登記,用人單位招用人員備案;負責勞動者初次就業、失業轉就業、流動就業登記工作;負責公布人力資源工資指導價位,編制人力資源市場統計工作;負責職業指導,就業再就業政策諮詢;承擔享受就業再就業優惠政策待遇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大中專畢業生和社會閒散五大生的就業指導、人事代理和接收、管理、轉移學籍檔案等工作。
(七)城鄉就業科
負責城鄉求職者就業指導工作;承辦農村勞動力開發就業工作,承擔組織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流動;承辦外出務工人員的宣傳、組織、輸出登記和資料建檔工作;承辦勞務輸出的後續服務工作;承擔勞務經紀人指導、管理工作;負責勞動服務企業和局直屬企業的指導、服務、協調和管理;指導鄉鎮(街道)、社區(村)社會保障服務機構就業再就業工作。
(八)創業指導服務中心
承擔組織下崗失業人員、大中專畢業生、轉業復員軍人、進城務工人員等各類創業人員開展創業和外出務工人員返鄉創業;承辦再就業小額貸款的審查、發放、跟蹤服務和回收工作。
(九)培訓科
承辦城鄉新增勞動力就業前培訓工作;承辦在職職工技能培訓工作;承擔下崗失業人員就業和再就業培訓工作;負責創業培訓工作;負責職業技能鑑定前的培訓工作,協助職業技能鑑定工作;承辦主管局委託的人力資源培訓和考試考務工作。
(十)信息網路科
負責城鎮就業增長率、城鎮登記失業率、城鎮就業人員變動數據測算表等就業再就業數據統計工作;負責就業再就業工作基礎台賬的設定、管理工作;承擔重慶市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網路前台信息錄入、數據維護及向鄉鎮(社區)延伸工作;承擔豐都人力資源網的運行和維護工作。
崗位設定
(一)辦公室
設辦公室主任1名,工勤人員2名。
(二)就業服務科
設工作人員1名,進駐豐都縣行政服務中心就業視窗。
(三)財務科
設財務科科長1名。
(四)失業保險基金科
設失業保險基金科科長1名。
(五)失業保險科
設失業保險科科長1名,工作人員1名。
(六)人力資源市場科(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設人力資源市場科科長1名,工作人員2名。
(七)城鄉就業科
設城鄉就業科科長(或副科長)1名,工作人員1名。
(八)創業指導服務中心
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主任(或副主任)1名,工作人員1名。
(九)培訓科
設培訓科科長1名,工作人員1名。
(十)信息網路科
設信息網路科科長1名。
領導介紹
李 勇局長,主持就業局全面工作。
王小平副局長,協助局長日常工作,分管辦公室、財務科、就業服務科、城鄉就業科、信息網路科。
何 濤 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分管失業保險科、失業保險基金科、人力資源市場科(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李秋濤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分管培訓科、創業指導服務中心、主持重慶市三峽職業技工學校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