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模
徐州市豐縣質量技術監督局位於豐縣經濟開發區東城路西側,占地22畝,總投資2000萬元,建築面積7600平方米。固定資產278萬元。
人員
現有職工49人,行政編制17名(含2名行政附屬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行政執法工作。
(二)綜合管理和指導全縣質量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質量振興綱要;組織實施國家和省的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名牌發展戰略;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制度。
(三)負責全縣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制定全縣產品質量監督檢查計畫,組織對產品質量實施監督檢查;負責纖維質量監督檢驗工作,監督管理產品質量仲裁檢驗、鑑定,組織對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企業的依法處理,發布全縣產品質量狀況公告。
(四)負責依法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按分工打擊假冒偽劣違法活動,組織開展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組織協調全縣有關專項打假工作,負責全縣質量技術監督舉報、投訴、申訴工作,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
(五)負責統一管理全縣標準化工作。管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組織推廣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組織監督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貫徹實施,組織開展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負責全縣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管理工作。
(六)負責統一管理全縣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監督國家計量制度在全縣的執行,依法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負責規範市場計量行為和商品量的監督。
(七)負責統一組織管理全縣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和省認證認可工作的政策、措施、規劃和計畫,指導和監督全縣強制性、自願性產品認證和體系認證工作,參與有關技術機構的考核工作。
(八)承擔全縣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責任,按規定許可權組織或參與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組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九)承擔全縣特種設備質量監督、安全監察的責任,組織實施對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充裝、檢驗檢測進行監督檢查,組織開展特種設備安全宣傳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組織或參與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制定並實施部門的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十)組織制定全縣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協調行業和專業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負責質量技術監督科技工作。組織開展質量技術監督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一) 承辦上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和地方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訪、後勤服務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宣傳、信息、保密、新聞發布、政務公開、辦公自動化、安全保衛等工作;協助領導對政務、業務等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承擔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負責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等工作;協助做好全縣質量技術監督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負責基層建設和文明創建工作;承擔全縣系統表彰獎勵工作;負責黨群、紀檢監察和老幹部工作。 (二)法制股
宣傳貫徹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和規章;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備案工作;按照授權範圍承擔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和解釋工作;負責局行政案件審理和行政複議工作;承擔全縣普法的組織工作。
組織查處違反標準化、計量、質量、認證認可、特種設備管理和食品生產等法律法規的行為;組織全縣系統開展打擊假冒偽劣違法活動;組織開展產品質量專項整治工作;受理全縣質量技術監督舉報、投訴、申訴工作;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負責縣打假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三)質量管理與監督股
擬定全縣質量振興工作發展規劃;發布全縣質量狀況公告;承擔質量誠信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省和縣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名牌戰略;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參與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參與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管理縣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負責科技工作。
指導全縣企事業單位開展認證認可活動;實施強制性、資源性產品認證和體系認證的監督管理工作;規範和監督認證認可、認證培訓、認證諮詢機構;受理認證認可的投訴和申訴,協助組織查處認證認可違法行為。
統一監督全縣質量、標準化、計量工作;擬定上報全縣產品質量監督檢查計畫;管理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工作;組織對監督抽查不合格企業的處理,發布監督抽查產品的質量狀況公告;對本行政區域內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及其工作情況組織監督檢查;監督管理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及仲裁檢驗、鑑定。
(四)標準計量股
組織實施標準化法律、法規;協助組織地方標準的制定、修訂工作;組織重要標準的宣傳貫徹;組織實施技術標準戰略,推廣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協助新產品、引進技術重大項目標準化的審查工作;指導工業、農業、服務業標準化工作,管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對全縣主要貿易國家的技術性貿易壁壘(措施)的研究、評議、預警、應對信息服務工作;組織管理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工作;管理全縣標準情報、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組織實施計量法律、法規,負責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組織量值傳遞、量值溯源和計量器具強制檢定工作;依法管理計量器具製造、修理許可證工作;監督管理市場計量行為和計量仲裁檢定;協助組織對商品量的計量監督;承擔能源計量監督管理工作,參與能源效率標識的管理;規範社會公正計量機構。
(五)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管理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組織對特種設備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充裝、檢驗檢測等環節實施日常監督檢查;管理特種設備檢驗作業人員的資質考核工作;公布特種設備安全及能效狀況;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負責高能耗特種設備的節能監督檢查工作;組織開展特種設備安全宣傳工作,組織開展特種設備應急管理,參與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
(六)食品生產監管股
擬定全縣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化妝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工作制度;根據職責分工承擔生產加工環節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及化妝品質量安全檢驗機構的專項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制定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調查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化妝品安全事故或事件,組織專項監抽查。
(七)計畫財務股
組織編制和實施全縣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和計畫;負責管理財務、基建和各項經費;負責業務綜合統計、分析,收費票據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管理和政府採購工作。
直屬單位
技術監督局稽查大隊
受局委託負責全縣打擊假冒偽劣商品等方面的行政執法工作。具體職權:對違法事實確鑿並有法定處罰依據的行為實施現場處罰;對立案查處的案件進行調查取證;執行質量技術監督局的處罰決定;負責“打假辦”的日常工作;執行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委託的其他事宜;積極、主動宣傳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熱情解答行政相對人對處罰依據及適用法律、法規條款的提問,熱情指導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行政相對人應遵守的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和規章;受理舉報、投訴及處理。熱情接待舉報、投訴者,並認真做好記錄,對舉報、投訴的案件,及時派人調查、核實、取證,作出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回復;根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監督與服務相結合的宗旨,對主動出提幫促要求的企業安排非執法性檢查,把檢查結果及時通報企業負責人,適時的幫助,督促其整改,並把產品質量穩定,信譽好的企業公告社會,並正確引導消費者。
豐縣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工業產品質量責任條例》和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的《產品質量監督試行辦法》,以及江蘇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江蘇省產品質量監督條例》的有關規定,承擔如下任務:負責對全縣產(商)品質量進行監督檢驗(包括國家、省、市下達的產品定期統檢任務);對質量有爭議的產品、商品進行仲裁檢驗;接受對產品質量的委託檢驗;對企業開展技術服務工作。
豐縣計量檢測所
豐縣計量檢測所是徐州市豐縣質量技術監督局直屬的法定計量檢定機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承擔研究建立全縣的最高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確保計量單位制的統一和量值準確一致;負責本地區的量值溯源\傳遞,包括計量器具的強制檢定和其他有關計量檢定校準測試工作;並承擔省、市計量行政部門下達的計量仲裁、計量器具產品質量的監督檢驗。
領導班子
高世聯同志主持全面工作,負責人事和財務工作;
丁維軍同志負責政工、紀檢、法制和招商引資工作,分管辦公室、法制科;
劉宇宏同志負責標準化管理、計量管理、質量檢驗、計量檢定和科技計畫工作,分管標準計量科、計量所、質檢所(電動車中心);
孟險峰同志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和稽查工作,分管安全監察科、稽查大隊;
謝 巍同志負責質量管理、食品安全和質量監督工作,協助丁維軍同志負責宣傳、招商引資和扶貧工作。分管質量管理與監督科(食品科)。
法律法規
主要依據以下法律法規履行質量監督檢驗檢疫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原產地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 《工業產品許可證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 《國際航行船舶進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口岸檢查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