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2、 分析預測全市巨觀經濟形勢,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的建議;研究全市財政發展戰略,擬訂和執行全市財政分配政策;編制全市中長期財政規劃;指導全市財政工作。
3、 編制市本級年度預算草案和彙編全市年度預算;組織全市和市本級預算的執行;編制市本級決算草案和審編全市決算草案;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報告全市及市本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市本級決算。
4、 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負責組織實施地方稅法和稅收條例、決定、規定及有關實施細則。
5、 管理和監督各項財政收入;監繳國有痢疾收益;負責組織全市農業稅、農業特產稅、耕地占用稅、契稅的徵收和管理。
6、 組織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管理市級各項財政支出,提出最佳化財政支出結構的政策建議;監管全市政府採購工作。
7、 組織執行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全市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
8、 管理全市有關政府性基金、國土出讓金、城市建設資金國有痢疾收益等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立項及標準;統一管理全市和市本級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管理國債資金,編制和執行國債資金還本付息計畫;管理和監督彩票發行。
9、 組織執行《企業財務通則》;指導和監督全市各類各行業企業的財務工作;負責地方性金融機構的財務監管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工作。
10、 管理全市會計工作;貫徹實施會計法令、規章和準則;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工作;負責全市會計委派制試點工作。
11、 參與研究全市利用外資的有關政策;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機構在豐城貸款項目的有關業務。
12、 監督全市財稅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全市財經監督檢查工作,查處違反財經紀律的重大案件。
13、 制訂全市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和管理全市財政人員業務培訓;負責全市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14、 承辦市政府和上級財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國資辦、會計核算中心、非稅收入管理局、鄉財局、工業園分局、辦公室、綜合規劃股、預算股(條法稅政股)、國庫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經濟建設股、農業股(外經股)、社會保障股、會計管理股、財政監督股、契稅所、信用擔保中心
(一)辦公室
主要職能: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和事務;草擬局機關重要報告和檔案;負責機構編制、人事勞動、職稱評聘、幹部教育培訓、文電、文告、機要、信訪、檔案、機關後勤服務和機關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財政信息、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
辦事依據:《公務員法》、幹部管理條例、局機關後勤管理制度,局黨組討論通過的決定等。
辦事程式:接受任務→辦理→公開結果
辦事結果:張榜公布、公示、以檔案形式上報或下發。
(二)綜合規劃股
主要職能:負責全市住房資金收支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及彩票市場監管;擬定全市預算外資金管理制度;負責審核、申報全市性和市級部門政認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審批一次收費性項目;參與擬定有關標準、管理制度和辦法;統一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票據;提出住房、國有土地使用制度調整改革和其他經濟體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議。
辦事依據:《土地管理法》、《預算法》
辦事程式:攜帶土地出讓契約書→繳交土地出讓金
辦事結果:開出土地出讓金髮票、公布結果。
(三)預算股(條法稅政股)
主要職能:研究擬定財政發展戰略和財政分配政策;擬定財政體制和預算管理制度;編制中長期財政規劃、市本級年度預算草案和財政綜合預算草案,匯總全市年度預決算;審批鄉鎮(街辦)財政預算、決算;負責對鄉鎮(街辦)的轉移支付工作,指導和監督鄉級財政預算的執行;管理預算內外總指標,統一辦理預算調整事宜;匯總審定市級部門各項經費支出標準和定額;建立財政專項資金投放項目庫;審查、批覆市級部門預算和政府採購計畫;搞好財政、財務報表彙編工作。
參與全市性財政、稅收、財務會計、國有資產管理等規定和辦法的草擬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審定地方稅的特案減免稅;負責調處涉及市級單位的產權糾紛,並依法進行行政仲裁;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訴的應訴代理工作;負責城市建設等部門的預算內資金管理。負責公共資源的統計分析,匯總有關資料,建立全市公共資源資料庫,為編制市級預算提供信息數據支持。
辦事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2、上級財政部門的有關規章制度及要求;3、市委、市政府的有關決定、通知。
辦事程式:1、年度預算編制:預算單位上報→業務科室審核→預算科匯總、審核→上報政府審查→上報人大批准→批覆到預算單位
辦事結果:1、預算編制實行編制辦法、編制標準、編制結果三公開;2、指標管理實行業務系統公開查詢;3、市財政體制檔案公開。
(四)國庫股
主要職能:預算執行和總預算會計工作;辦事預算內資金收支結算劃撥;負責市本級財政資金調度和分析;會同有關科室編制市本級財政決算,匯總市級部門決算;統一管理市級財政的銀行開戶;負責國債資金還本付息的執行;逐步建立和實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
辦事依據:根據年初預算、上級檔案、市政府抄告單、領導批示執行。
辦事程式:單位申請→審批→拔款
辦事結果:拔款到位。
(五)行政政法股
主要職能:分管全市市級行政部門、公檢法司、武警部隊等單位的預算內外資金和專項資金;對分管部門、單位財務運行和收支預算執行情況實行動態監管;審核和批覆分管部門和單位的決算;管理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支出。
辦事依據:《預算法》、《行政單位財務規則》
辦事程式:單位申請→科室審核→領導批示→國庫拔款
辦事結果:單位得到財政資金
(六)教科文股
主要職能:具體分管市級科學、教育、文化等部門和單位的預算內外資金和專項資金;對分管部門、單位財務運行和收支預算執行情況實行動態監管;審核和批覆分管部門和單位的決算。
辦事依據:《預算法》、《教育法》、《科技法》、《江西省文化專用資金管理辦法》
辦事程式:單位申請→科室審核→領導批示→國庫拔款
辦事結果:拔款到位
(七)經濟建設股
主要職能:分管市級工交、科技、商業、糧食、外貿、物資、供銷等單位的預算內外資金和專項資金;牽頭負責與有關部門在財政投資領域的政策協調和項目安排;負責管理市級糧食等專項儲備資金和糧油價差補貼;負責地方性金融機構財務監管工作;對分管部門、單位財務運行和收支預算執行情況實行動態監管;審核和批覆分管部門和單位的決算;負責國債轉貸資金的管理和監督;管理全市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
辦事依據:《預算法》
辦事程式:財政的預算安排→單位上報→經建科審核→政府審批
辦事結果:拔款,張榜公布,下文公布。
(八)農業股(外經股)
主要職能:分管市級農口部門預算內外資金和專項資金;參與管理和分配財政扶貧資金和重要救災防災資金;負責監管市屬農業企業財務;管理市級財政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對分管部門、單位財務運行和收支預算執行情況實行動態監督;審核和批覆農口部門和單位的決算;參與研究全市利用外資的有關政策;管理世界銀行、外國政府在豐城市貸款項目的有關業務。
辦事依據:《預算法》
辦事程式:單位申請→科室審核→領導批示→國庫拔款
辦事結果:拔款,張榜公布,下文公布。
(九)社會保障股
主要職能:分管市級勞動與社會保障、民政、衛生等部門的預算內外資金和專項獎金;對分管部門、單位財務運行和收支預算執行情況實行動態監督;審核和批覆分管部門和單位的決算;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擬訂和組織執行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全市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辦事依據:《預算法》
辦事程式:單位申請→科室審核→領導審批→國庫科拔款
辦事結果:拔款。
(十)鄉鎮財政管理股
主要職能:擬訂全市農業兩稅(耕地占用稅、契稅)法律法規的實施辦法和徵收管理辦法;執行農業稅政策;組織全市農業稅的徵收工作;管理和監督農業稅票據的使用;負責農業稅的減免;發放惠農補貼“一卡通”。
辦事依據:
一、《豐城市財政局關於豐城市鄉鎮財政管理方式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
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
辦事程式:一、鄉鎮預算單位申請用款→財政結算員匯總申請用款→預算會計審批報付資金→鄉鎮會計核算代理中心按款項分帳戶分配資金到單位或個人;
二、占用耕地建房或從事其它非農業建設、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申請納稅→把稅款交到農業“兩稅”專戶→憑銀行單據到鄉財科領取納稅稅證。
辦事結果:1、完稅開票;2、拔付專項資金。
(十一)會計管理股
主要職能:管理指導全市會計和社會審計工作;指導和監督會計電算化工作;組織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負責會計職稱管理、會計委派制和建設會計核算中心試點工作。
辦事程式:資格審查→登記→開具收據收費
辦事依據:1、《全國會計資格職稱考試辦法》;2、市物價局批文。
辦事結果:公布考試成績、發證。
(十二)財政監督股
主要職能:擬訂財政監督辦法或實施細則;負責監督財系統在預算編制和執行過程中執行財政法規、政策和制度的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資金管理的政策建議;監督局內和下屬事業單位財務收支管理情況。
辦事程式:領導批示→監督股審核→審核結論
辦事結果:公開審核結果。
(十三)國有資產管理局
主要職能:組織實施國有資產權屬的界定、登記,對轉讓行為進行監管;負責資產評估項目目的合規性審核;以與研究國家與企業分配關係改革和擬訂有關政策;負責市屬企業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監繳國有資產收益;負責監管市屬國有企業的財務,負責市級財政直接撥付市屬企業的虧損補貼、稅收返還等支出項目的管理;參與市屬國有企業有關改制改革工作;制定和監督執行政府公共財產管理制度;組織公共資源管理情況的綜合調查研究,提供公共資源分布、結構及調整方案和加強公共資源管理的建議;負責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承擔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的界定、清查登記工作。
辦事依據:《國有資產管理條例》(國務院99號令)、
《企業財務管理通則》、《預算法》
辦事程式:單位申報→企業審核→領導審批→拔付
辦事結果:國有資產處置公開、公平、公正。
(十四)會計核算中心
主要職能:1、集中辦理統管單位的資金收支結算;2、集中辦理統管單位的會計核算,財務處理;3、審核統管單位原始簽證,對財政資金使用的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進行監督;4、協助政府對統管單位的資金實施統一調度;5、編制統管單位的會計報表,提供真實的會計信息;6、集中辦理統管單位的會計檔案的管理工作。
辦事依據:《豐城市會計集中核算管理暫行規定》
辦事程式:統管單位財務經辦員→單據報銷→統管會計→總會計→總稽核→中心領導審批→資金會計→辦理銀行轉帳手續→統管單位財務經辦員
辦事結果:結帳、報帳、轉帳、列印會計報表。
(十五)非稅收入管理局
主要職能:負責全市的行政事業單位非稅收入的收支計畫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標準和票據的管理;政府性基金的徵集和管理。
辦事依據:1996年,國務院印發的《關於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決定》;1998年,豐城市出台的《豐城市預算外資金管理暫行辦法》;2004年,財政部制定《關於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通知》;2007年,省財政廳、發改委《2006年江西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
辦事程式:1、單位審請拔付預算外資金→領導審批→拔付;2、單位申請領購收據→審核→收費→領取票據。
辦事結果:拔款,領取票據。
(十六)政府採購中心
主要職能:1、執行政府採購政策;2、轉發政府採購目錄;3、審核年度政府採購計畫;4、制定政府採購的實施性辦法;5、受理政府採購投訴;6、下發計畫讓政府採購中心執行;7、領導小組授權的其它有關政府採購業務。
辦事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
辦事程式:採購單位審請採購事宜(市政府批覆意見)→採購辦審查→採購單位拔入資金→執行採購計畫→組織招投標
辦事結果:公布採購結果。
人員編制
市財政局行政編制31名,工勤編制4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國資辦主任1名,總會計師1名。
股級職數:18名(含國資辦副主任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