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音樂團隊

谷歌音樂團隊

“你一動念頭,音樂就出來。”谷歌中國的產品經理洪峰慢條斯理地說。大概對這個答案仍不夠滿意,他隨即補充了一句:“甚至不用動念頭,自然就出來。”——這意味著,任何人在任何時刻可以獲得最適合那個環境、時間與心情的音樂。由意念控制隱藏在情境中的音樂?這聽上去太不真實了。不過,倒也像科幻作家亞瑟·克拉克所言:“任何足夠先進的技術均跡近魔法。”總有革命性技術以超乎想像力的方式改變世界,就像電力、飛機和搜尋引擎。谷歌與巨鯨網所獲得的音樂資源,是完全免費、無著作權保護(DRM)、可供下載的140餘家唱片公司的完整曲庫。這四個條件的全部滿足,在全球範圍內仍屬首例。

(圖)谷歌音樂團隊谷歌音樂團隊

谷歌音樂團隊,指google中國負責正版音樂搜尋的團隊。

關鍵人物:郭去疾洪峰陳戈

“我們很早就知道MP3音樂搜尋是我們產品裡面的缺口,唯一的缺口。我們當然可以很快推出一個在法律上比較模糊的產品來捕捉這個缺口。但我們容忍這個缺口存在了很長時間,我們不能因為市場份額就妥協我們的價值觀。”3月30日,谷歌全球副總裁、大中華區總裁李開復長長地舒了一口氣。這一天,谷歌的音樂搜尋正式發布。百度的MP3搜尋,可以說是壓在谷歌身上的最大一塊巨石,搶走了用戶,搶走了流量,搶走了市場份額,甚至搶走了谷歌在中國原本可以獲得的尊敬。

組建原因

彌補一個缺口

在谷歌,很多人都知道做音樂搜尋是必須的,工程師們也有很高的興趣。但怎么做?谷歌是不可能冒著法律風險去推一項新業務的。畢竟,百度在獲得流量的同時,也不得不面對唱片公司的訴訟。

2006年年中的一天,洪峰第一次為了音樂搜尋的事情走進李開復的辦公室,“我們可以找一個合作夥伴解決著作權問題,我們自己來做產品的開發。”洪峰的提議得到李開復的支持:“找到合適的合作夥伴就可以做。”李開復很清楚,谷歌的強項在技術開發,而不是與幾百家唱片公司的談判,谷歌並不懂其中的“潛規則”。洪峰並沒有很快地找到合適的合作夥伴,也就沒有辦法正式開始投入研究,只是在腦子裡勾畫著產品的架構。“眼睛閉了幾下睜了幾下,一晃就是一年過去了。”洪峰說。

做音樂搜尋的念頭在很多谷歌人的頭腦里打轉,卻不能變成現實。谷歌中國首席戰略官郭去疾(現已離職)也一直在尋找答案。

組建過程

2007年,郭去疾通過朋友認識了巨鯨網聯合創始人陳戈,陳戈在音樂界的經歷讓郭去疾看到價值:他懂音樂產業,可以彌補谷歌的缺口。陳戈與章明基聯合創辦巨鯨音樂網後,雖然獲得姚明的投資,發展也並非一帆風順,在中國做數字音樂必須要面對盜版的現實,以巨鯨的影響力還無法與盜版直接較量。雙方一拍即合。

洪峰後來成為谷歌音樂搜尋的產品經理,胡寧成為技術總監。在2007年11月,他們開始成立團隊。

如今這個團隊現在已經發展到15個人,在谷歌內部算是很大的團隊了。對於這支團隊來講,最難的不是設計創新的套用,而是與用戶的使用習慣做鬥爭,“用戶已經被競爭對手的產品‘訓練’過,形成一定的使用習慣,很難改變,我們也很困惑。”胡寧說,比如用戶輸入“劉德華”三個字,在百度上會有11萬條搜尋結果,在谷歌上只有800條。用戶自然覺得11萬條是好的。“看到的是11萬條結果,但裡面絕大部分都是死鏈,或者不是原唱。根本不是用戶想要的結果。”

橫在谷歌與百度之間,就是11萬與800的較量。谷歌希望800能夠滿足用戶的搜尋需求,並將用戶慢慢轉換到自己的平台上來。“用戶習慣很頑固,我們需要一些特別酷、特別新的功能才能把用戶吸引過來。”

胡寧每天為技術苦惱的同時,陳戈在馬不停蹄地約見著各個唱片公司的老闆,逐個攻破。以陳戈一個人的力量不足以說服對方,李開復、洪峰、章明基、郭去疾都是隨叫隨到,有時甚至動員姚明出面幫忙。“平均4天簽一家。”作為主要負責人,陳戈深知與唱片公司博弈中的艱難,當這個產品發布的那天他哽咽了。但他也清楚,更艱辛的事情還在後面,因為產品真正上線之後,商業模式的挑戰更為嚴峻。

打開一個豁口

百度MP3搜尋為百度立下汗馬功勞,但也招來很多麻煩,使得百度不斷遭受各大唱片公司的訴訟。百度也希望與這些唱片公司修好,但無奈唱片公司要價太高,“擦邊球”打得還不錯的百度,也並不急於改變。但此次谷歌的音樂搜尋無疑會對百度造成壓力,“我們與谷歌合作的同時,仍然會繼續與百度打官司。”華納唱片亞太區新媒體及業務拓展副總裁張健說。唱片公司跟谷歌的合作,很大程度上也是想迫使百度快速轉變,與之合作。

另外,谷歌給自己的音樂搜尋加了個“罩子”,只限制在中國地區使用,谷歌預見這個模式可能會給數字音樂帶來的衝擊很大,中國區只是個“試點”。谷歌在中國試點,一方面是應對百度的“高壓”,另一方面是對新商業模式的探索,背後還有更大的野心。谷歌在中國補上這個缺口,很有可能在全球打開另外一個豁口。如果這個免費下載業務取消在中國的限制,受到最大衝擊的將是誰,蘋果還是亞馬遜?

蘋果的iTunes以0.99美元一首歌曲向用戶收費,它的模式其實只是改變唱片的銷售渠道和介質,是唱片的一個全新渠道。而谷歌的模式,將是徹頭徹尾的網際網路式思維:按照網際網路界的規律,向個人用戶收費是非常困難的事情。向個人用戶是無條件免費地提供好用的產品,吸引到大量用戶之後,把這些用戶賣給廣告主,賺廣告主的錢。據記者了解,谷歌和巨鯨網將從廣告中獲得超過50%的分成,其餘部分給唱片公司和詞曲作者。

記者採訪了一些分析人士,他們認為這個模式一定會帶來衝擊,但短期的贏利預期並不樂觀。據知情人士透露,按照行內的規定,這種免費下載、廣告分成的商業模式,谷歌是一定要預付著作權費,將來從廣告分成中抵扣,也就是要給唱片公司一個保底分成。“簽這么多公司,估計是很高的一筆費用。當時百度跟四大唱片公司談判的時候,四大每家都提出要1000萬元的保底,百度算下來肯定是虧的,所以合作進程一直很慢。”

谷歌和巨鯨也在此投入了很大的成本。

其實,目前這種免費下載的模式到底多大程度能轉化為商業收入,李開復也不確定:“對於我們來說,最重要的是先找到用戶。如果我們只能拿到1%的市場份額,絕對沒有任何商業模式。但如果60%或70%的市場份額,絕對有商業模式。”

數字音樂還沒有非常成熟的盈利模式,也不可能依靠單一模式。蘋果雖然很成功,但一年20億美元的收入,對於唱片公司來講還是不能滿足。除了用蘋果模式撬開個人用戶的錢袋子,谷歌模式未來也許可以撬動更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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