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
Google是世界第一搜尋引擎網站,1998年7月成立於加利福尼亞山景城,2005年7月19日,Google宣布在中國設立研發中心,並任李開復為Google大中華區總裁。 2009年6月,谷歌中國被中國中央電視台曝光搜尋結果含有色情信息;2009年9月4日前谷歌全球副總裁、大中華區總裁李開復正式辭職。
2010年1月13日訊息,Google今日在其官方網站上發布了一篇名為《A new approach to China》的博文,在博文中,Google官方透露,將停止在中國過濾搜尋結果。在中國市場上停止過濾搜尋結果,這將意味著Google對於搜尋結果的處理將不再依據中國法律,因此可以得知,Google中國將有可能退出中國市場。
主要內容
導火索
當天下午,世界網際網路搜尋巨頭谷歌公司對中國網路管理的直接衝撞也引發了一場“地震”,網民關於“谷歌退出中國”的爭論如地震波一般席捲中國網際網路,網路上支持谷歌的“G粉”和擁護百度的“百粉”立刻展開網上論戰,火藥味十足的交鋒充斥論壇部落格。隨著美國白宮表態力挺谷歌以及中國外交部作出回應,網路上又開始出現了越來越多不同於兩大陣營的聲音,有網友開始反思在華跨國企業行為的影響以及中國網際網路的未來發展等問題。
事件發生
作為世界500強的跨國公司,谷歌在解決公司面臨的問題時沒有走正常的商業運作渠道,而選擇了與中國政府“水平碰撞”的方式,要求不接受審查地運營在華業務,在谷歌首席法律顧問大衛多姆德以博文的形式傳遞出“谷歌可能退出中國”的訊息後,包括中國網民、業內人士在內的所有人第一反應幾乎都是驚訝,因為這一動作如地震那樣沒有任何先兆。
谷歌2006年正式進入中國以來,培養出大批忠實用戶,谷歌的服務甚至構成了他們日常工作生活的一部分,也導致他們對谷歌產生了相當的依賴感。這些被稱為“G粉”的網民在情緒上無疑很難接受“谷歌退出中國”這一訊息,諸如“谷歌,你千萬別走”、“谷歌,今夜為你失眠”、“遠方的谷歌,請你留下來”這樣的帖子、博文陸續出現在網路上,國內某大型社區網站上甚至還有人發起了“挽留谷歌萬人大簽名”活動。與此同時,網路上也出現了大量“谷歌,要滾就滾吧”、“谷歌愛走不走,不送”的聲音,這些網民有的自稱“百粉”,平時幾乎不用谷歌,有的沒有透露自己對任何一方的偏好,但明確表達了對谷歌行為的不滿,“沒有什麼大不了的影響,少了誰地球照樣轉。谷歌把自己做籌碼,充當美國政府的走狗,與中國人民和政府討價還價,只能自取其辱。”
引人注目的是,網路上關於谷歌退出中國訊息針鋒相對的立場對抗異常激烈。這些天來,網際網路上幾乎每一條與谷歌有關的新聞都會引來數百乃至數千條網友留言,觀點相左的兩派之間的交鋒言辭激烈、火星四射。少數網民還以觀點立場劃分不同給對方陣營貼上“愛國”、“賣國”的標籤,有“G粉”們抨擊對方陣營不明真相、盲目愛國,“如果你真想讓中國網際網路回到‘舊石器時代’,那隨便罵google都無所謂”;反谷歌陣營則以“賣國”回應,指責“有些人對谷歌有著近乎變態的崇拜,被蒙蔽了雙眼甘當外部勢力敲打中國的棋子。”
在對谷歌去留訊息作情緒化表態的同時,網民關於谷歌作出此項決定的原因和動機的爭論也層出不窮。有網友認為谷歌的退出與其在中國市場表現不佳有關,是正常的企業行為,“作為在世界各地攻城略地所向披靡的網際網路搜尋大鱷,谷歌進入中國三年來一直屈居老二,這本身就是失敗。”“不是谷歌選擇了離開中國,是中國市場拋棄了谷歌,比較一下同為世界500強的微軟、思科在中國的狀況就再清楚不過了”。網友“魚頭豆腐”認為,作為一家全球受尊敬的新經濟企業,谷歌至少在中國市場沒能實現文化融通,而這是任何一家跨國企業在其本土之外發展都必須解決的問題。網友“pandarou”說,“谷歌雖然是世界級的大公司,但它畢竟還很年輕,在中國五千年的文化面前也只是滄海一粟,需要學習的地方還很多”。
轉折
2010年1月17日訊息,據香港(中國)媒體報導,幾天前威脅退出中國的谷歌,本周末發出了一些微妙的表態,據美國彭博社16日報導,谷歌已否認媒體報導的關閉谷歌中國網站和辦公室的新聞。
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谷歌女發言人當天說,谷歌在中國的雇員仍然準備未來像現在一樣繼續在中國工作。
結局
據法新社訊息,當地時間18日下午,在宣布退出中國市場、員工停止工作一周后,美國網路巨頭谷歌再次表示在中國的業務恢復正常運轉,並開始投放廣告
台北時間2010年3月23日凌晨3時零3分,谷歌公司高級副總裁、首席法律官大衛德拉蒙德公開發表聲明,再次借黑客攻擊問題指責中國,宣布停止對谷歌中國搜尋服務的“過濾審查”,並將搜尋服務由中國內地轉至中國香港。
中國熱議
簡介
中國著作權協會在不久前結束的“2009中國著作權年會”上,“數字網路環境下的著作權價值提升”成為會議主題。有“數字網路環境”與“著作權”這兩個界定,與會嘉賓的發言大多提及了近期很熱的“谷歌數字圖書館事件”。
美國谷歌公司態度
美國谷歌公司從2004年開始對圖書進行大規模的數位化,引發美國多家圖書出版商和美國作家協會起訴谷歌,指控其圖書掃描項目侵犯了他們的著作權。隨後,這樣的爭議延及到世界各國,中國也是其中之一。
中國國家著作權局副局長閻曉宏發言指出,現在中國網際網路網民已經有3億多人,未來兩年,網民可能達到5到6億人。網際網路深刻改變人們思維與生活方式的同時,也帶來了著作權方面的巨大爭議,這是全球都需要共同面對的問題。他說:“解決的方式是什麼?不是在虛擬世界有一套法律著作權的制度,而在現實生活中另有一套法律制度。鼓勵知識創造,而且在尊重知識創造的前提下尋求各種授權的使用方式,這是最基本的原則。”
中國態度
中國於今年2009年11月初,由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代表部分涉嫌被谷歌侵權的中國文字著作權人同谷歌方面進行談判,沒有達成協定。11月18日晚,中國作家協會發布“維權通告”,要求谷歌從當日起未經授權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掃描收錄使用中國作家作品,並且對此前未經授權掃描收錄使用的中國作家作品,谷歌須在12月31日前提交處理方案並儘快辦理賠償事宜。中國作協作家權益保障辦公室負責人呂潔女士接受記者採訪時說:“按照我們國家法律,雖然他說他沒有傳播,但掃描、收錄(行為)本身至少侵犯了著作權人的複製權。我們覺得應該讓所有的作家都知道這件事情,維護自己的權益。沒有掃描的現在要停止,他一定要取得授權之後才能開始。”
實際上
近幾年,世界幾家著名IT企業都遇到了著作權官司。網際網路發展給著作權保護帶來的挑戰,糾結了各方關注。有人認為,海量作品在網上傳播要逐個取得著作權人授權,將極大地阻礙文化成果傳播;也有人認為,谷歌數字圖書館先掃描作品,待著作權人獲知後再追加授權,也是一種解決之道;中國年輕作家韓寒則在部落格中支持谷歌;但更多的人將谷歌的行為稱為“強盜”行為。
對於各種爭議,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曹新明教授認為,不管是傳統媒體還是新的媒介,尊重著作權受保護這個原則都應該是不變的:“海量信息傳播跟是否要求授權並不矛盾。應對新的網路環境,特別是數字圖書館,給予更方便的授權方式是需要進一步的考慮。但這是不是說不去經過授權就可以使用,這是不可以的。至少目前全世界各國法律,包括國際公約,都沒有允許沒經授權的使用。”
著作權人的信息網路傳播權授權問題在中國起步很晚。中國在2006年7月才開始實施《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的,之前,很少有出版社會與作者談及信息網路傳播權的授權。正因如此,當有訊息透露,谷歌稱有5、6萬種中國圖書得到相關出版社授權,可以在谷歌數字圖書館上顯示部分內容時,受到中國著作權業界質疑。
同樣的難題也擺在中國企業面前。中國出版集團數字傳媒有限公司總經理劉成勇表示,著作權得到尊重是數字產業獲取內容資源的保證:“如果技術的發展導致著作權的不被尊重,那么我想就不會有人去創造原創性的非常高質量的內容,那我們的內容資源就空了。數字著作權保護兩方面,一方面要保護,另一方面要傳播,在傳播與保護之間建立一個平衡。”
劉成勇的這種想法,在11月20日中國文著協與谷歌方面的第二次會談中得到體現。參與會談的文著協副總幹事張洪波介紹,谷歌代表明確表示,谷歌在開發建設數字圖書館過程當中,不會放棄中國著作權人的作品,中國優秀的文化在谷歌數字圖書館當中占有重要地位,谷歌方面願意通過合法有效的途徑、渠道和程式,來使用中國的作品。雙方達成意向,本著合作的態度加強溝通,推動相關問題儘快解決。
在中國著作權年會上,中國國家著作權局著作權管理司司長王自強先生介紹,國家著作權局正在推動修改著作權法,應對網際網路上的著作權挑戰:“當前我們是在堅持著作權保護基本原則的情況下推進工作。一方面加強保護,加大對網路盜版侵權的打擊力度;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工作就是要促進網際網路的合法使用,要在權利人和使用者之間建立一種和諧的、規範的、互利雙贏的使用機制。在保護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來保障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廣泛傳播,來滿足公眾需要。”
王自強認為,相關各方在法律基礎上建立合理的合作關係,是解決網際網路著作權保護紊亂非常重要的方式。
其他信息
比爾.蓋茨首談谷歌事件
微軟公司董事長比爾·蓋茨,1月25日接受美國廣播公司訪問。對於近期谷歌中國事件,蓋茨認為有需要讓網際網路在中國成長發展,成為言論自由的引擎。他強調,要在某一個國家經營業務,就必須遵守這個國家的法律(鳳凰衛視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