讎定

語出:《新唐書·王珪傳》:“ 隋 開皇 十三年,召入祕書內省,讎定羣書,為太常治禮郎。”《隸續·魏三體石經<左傳>遺字》 宋 洪适 釋:“ 後漢 熹平 四年, 靈帝 以經籍文字穿鑿,疑誤後學,詔諸儒讎定三經,命 蔡邕 書古文篆隸三體,鐫石立於太學。” 清 施閏章 《重刻<何大復先生詩集>序》:“因取其詩讎定而重版之。”

讎定
拼音:
解釋:1.校勘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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