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到站

變更到站

變更到站是中國鐵路總公司最新推出的一種特殊的火車票改簽服務,只要在開車前48小時以上,旅客根據需要可以自由變更目的地。此前,按照原鐵路車票改簽規定,旅客購票後只能變更乘車日期、車次、席位,不能變更到站;如需變更到站,須先退舊票,再買新票。此項便民措施於2015年6月10日正式實施。

具體內容

《關於實行“變更到站”服務有關事項的公告》

為了滿足旅客變更行程的需求,進一步方便旅客出行,自2015年6月10日起,鐵路部門推出“變更到站”服務。旅客購票後,可根據行程變化,重新選擇新的目的地,在車票預售期內變更到站及乘車日期、車次、席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在原車票開車前48小時以上,旅客可任意選擇有餘票的列車。已取得紙質車票的,可在車站指定售票視窗辦理;未換取紙質車票的,也可在12306網站辦理。

二、辦理“變更到站 不收取手續費

三、“變更到站” 只辦理一次。已經辦理“變更到站”的車票,不再辦理改簽。對已改簽車票、團體票及通票暫不提供此項服務。

四、辦理“變更到站”時,新車票票價高於原車票的,補收差額;新車票票價低於原車票的,退還差額,對差額部分核收退票費並執行現行退票費標準。

五、辦理“車票改簽”時(即到站不變),新車票票價高於原車票的,補收差額;新車票票價低於原車票的,退還差額,同樣對差額部分核收退票費並執行現行退票費標準。

完善規定

《關於完善車票改簽服務的公告》

車票預售期延長到60天后,鐵路部門推出了開車前15天以上退票不收退票費的便民措施,受到了廣大旅客的歡迎。但少數囤票者利用這一便民措施改簽車票,占用客票資源,影響了其他旅客正常購票。為了維護公平購票環境,自2015年6月10日起,對開車前48小時~15天期間內,改簽或變更到站至距開車15天以上的其他列車,又在距開車15天前退票的,仍核收5%的退票費。

春運規定

《關於2016年春運火車票發售安排的公告》

繼續執行2015年春運的各項措施:對開車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費;開車前48小時(不含)以上,可改簽預售期內的其他列車;開車前48小時以內,可改簽開車前的其他列車,也可改簽開車後至票面日期當日24:00之間的其他列車, 不辦理票面日期次日及以後的改簽;開車之後,旅客仍可改簽當日其他列車,但只能在票面發站辦理改簽;改簽(含變更到站)後的車票乘車日期在春運期間的,退票時一律按開車時間前不足24小時標準核收退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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