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警隊護送組成立於1986年4月,成立初時,有15名人員,首個任務是護送到訪香港的英國雅麗珊郡主(兼時任的皇家香港警察輔助隊榮譽總監)。於2008年至2011年,簡迪文警司出任期間,進行了多項改革,包括重組部門、增設總部隊以應付不斷增加的工作量,及統一每年兩次的遴選及訓練課程等。
組織
警隊護送組由各陸上總區交通部59名人員所組成,現任主管為新界南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的吳豪峰警司,副主管為總督察,由警務處副處長(行動處)直接指揮。根據5個陸上總區,人員被配至5小隊,每區共有10名人員,其中以西九龍總區的小隊為主隊,負責處理所有護送相關的策劃工作。除了主隊之外,其餘四隊小隊的人員在有任務時才會集合,日常須負責常規的職務。
訓練
投考加入警隊護送組的人員必須擁有交通部資歷,成功投考並且通過遴選的人員,必須接受為期5天不同種類的課程或訓練(名為警隊護送組標準課程)。訓練內容以個人技術為主,包括筒陣訓練和(包括窄路調頭、前方障礙物起步、定點迴轉以及高速收掣轉向等訓練在內的)轉向的操控訓練等內容。另外,包括不同類型的課程,例如電腳踏車要員護送訓練課程〈Motorcycle VIP escort Training Courses〉。
此外,警隊護送組亦經常舉辦交流活動,就不斷地更新以及制定護送策略、戰術、後勤支援、人員安全及訓練等作出研究以及探討;包括出訪海外其他相關部門,例如美國特勤處總統車隊護送組(Motorcade Support Unit,MSU)等等。於2011年夏季世界大學生運動會前(由2010年7月開始),警隊護送組與深圳市公安局交警部進行交流,向後者講解警隊護送組的車隊護送策略概念、舉行簡報會及交流經驗。深圳市公安局交警部於2010年11日派出20人代表團到訪香港,觀摩警隊護送組的策略。於2011年4月,深圳市公安局交警部再次邀請了5名警隊護送組人員到深圳訪問,於其訓練場地向逾60名深圳各區公安局人員示範駕駛技巧。歷月,深圳市公安局交警部人員於警隊護送組標準課程中擔任觀察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