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警營文化的內涵
警營文化是警察職業發展過程中,在警察群體中形成的,帶有警察獨特風格的文學藝術、文明禮儀、思維方式、價值觀念、行為準則、道德規範、評價體系、工作理念、文化環境等綜合體現。警營文化即警察文化,它的提出和定位,從根本上說是警察隊伍走向人文管理的深化。它以尊重人、理解人、關心人、信任人、教育人為基本原則,主張通過必要的組織、規章制度等手段對人實行硬性的管理外,同時更要採取啟發、誘導、對話與示範等方法對人進行軟性管理,以充分調動民警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培養民警共同的責任感、使命感、榮譽感和主體意識、形象意識,增強警察組織的向心力、凝聚力。
因此,先進的警察文化歸根到底是通過文化的薰陶,在無形中陶冶和影響警察的修養和素質,促進警察的全面發展,並且為達到這個目的創建一個適宜的氛圍。奉獻、學習、智慧、勇敢、犧牲,這裡所蘊涵的思維方式、行為方式、行為特徵、價值觀念、心理特徵,是只有警察這個行業所特有的,是先進警察文化的主流。
二、警營文化建設的重要意義
警營文化建設是公安工作的靈魂和精神支柱,是公安機關凝聚力、向心力、創造力的源泉,是各項公安工作發展的強大思想保證、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努力打造文武兼備、受人民喜愛的公安隊伍,警營文化建設是首要任務,應當列為常抓不懈的一項工作,必須牢固樹立科學的公安文化發展觀,增強文化育警、文化強警的意識,全面發展和繁榮公安文化建設。周永康同志指出,“我們應該從加強公安機關能力建設的高度,大力加強公安文化建設”。因此,公安隊伍建設不僅要堅持政治建警、依法治警、從嚴治警的方針,還要大力提倡文化育警,通過加強文化建設提高民警的整體素質和戰鬥力。
警營文化建設工作是提升民警綜合素質的有效途徑和有力保障。通過廣泛開展文化建設,力爭提高廣大民警的綜合素質,造就一批優秀的公安民警,從而提高整個隊伍的戰鬥力。
“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文化的作用就是滋養人的精神,提高人的素質。蘊含先進文化思想的文化生活,能夠“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於潛移默化之中激勵人,鼓舞人,塑造人。公安文化的核心是民警的價值觀,它以一套自成體系的價值觀念和規範標準,引導廣大民警樹立正確的世界觀和人生觀、價值觀,並通過強烈的文化輿論氛圍,使民警產生一種自我心理約束和自我行為控制,從而使精神變物質,釋放出巨大的能量。
(二)是有利於加強民警個人素質建設。警察素質是從事警務工作的警察所應具備的政治思想、業務能力、文化水平、警務技能以及心理素質、紀律作風、身體狀況等,是公安文化建設的關鍵因素。要圍繞“忠於黨、忠於祖國、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為內容的政治要求,強化思想道德教育,構建先進公安文化,滿足民警精神文化新需求,不斷提高科學文化素質,陶冶民警的思想情操,從而實現民警的自我完善和自我發展。
(三)是有利於增強民警的進取精神。加強營區警隊的警營文化建設,積極豐富文化活動,用文化潛移默化的作用,培養健康情趣,陶冶高尚情操,倡樹新風正氣,能夠有效地培養全隊民警強烈的進取向上精神,陶冶民警的思想,在隊伍中樹立團結、緊張、嚴肅、活潑的正氣,激發民警獻身公安事業的熱情和建功立業的事業心,可以使整個隊伍產生強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並將這種力量轉化為工作力,從而推動整個交通管理工作再上一個新的台階。
三、如何建設警營文化?
(一)是領導要高度重視。摒棄原來的“重業務工作,輕文化建設”的思想,真正把警營文化建設放在一個和政治建警同樣的高度上,貫徹到工作中去。在文化建設中,做到系統規劃,全面發展,同時還要帶頭學習,起到表率作用。
(二)是要抓好制度保障。警察文化建設是一項長期性、系統性的工作,不是朝夕之間就能抓好的,為了保證效果,要制定一系列的規章制度,做到有制度支持,有監督落實,並納入崗位目標管理考核。抓好人才庫建設,深入了解民警的特長、興趣愛好、學習目標等,建立人才庫,學習檔案,做到專人專檔,便於管理,從而為警營文化建設打下基礎。
(三)是抓好三個載體。警察文化載體,也就是警察文化的外在表現形式,結合基層交通管理工作實際,我認為應該抓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1)抓好活動載體。開展警營開放日活動,通過圖片展覽、民警匯報、錄像播放等形式,一方面可以展示大隊交通管理成果;另一方面,可以展現民警的良好形象,便於警民之間的溝通。同時,也可組織開展各類主題活動,“五四、”“七一”、“十一”等節日,舉辦一些文化活動或是參觀交流活動。
(2)抓好陣地載體。大隊已建立榮譽陳列室、小圖書室和健身房,要及時更新內容,補充器材,真正把它利用起來。建立榮譽陳列室,有助於民警了解本單位的歷史,增強集體榮譽感,激發民警的職業歸屬感。小圖書室的圖書需要定時更新,充實公安文學以及與法律法規相關的專業書籍,鼓勵民警利用業餘時間學習。同時,還可以在辦公場所統一規劃區域,懸掛書法作品、格言警句,以消除民警緊張煩躁的情緒,營造高雅、激昂、求知的工作氛圍。
(3)抓好輿論載體。可以定期邀請記者或是有代表性的社會民眾包括志願者等等,跟訪事故處理工作或是交通治理活動,從不同的角度宣傳交通管理工作。一方面,可以對交警工作進行監督,另一方面也增進對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同時,大隊可以借鑑企業的做法,每月抓標兵,樹典型,結合每月目標考核推出業務標兵,不僅要在大隊內部展現,同時也要在市電視台、萊鋼電視台等媒體上播放,進一步擴大公安文化輻射面,為交通管理工作大造聲勢。
(四)是開展警企共建活動,實現利益雙贏。警營文化是社會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其它的文化雖相對獨立,但是也不能脫離而存在。所以說,我們要發展警營文化還是要放到社會文化這個大背景中,好好的利用廣泛的社會資源開展工作。轄區內的國家大型企業萊鋼,具有深厚的企業文化,有非常專業的文化演出隊伍,可以開展警企共建活動,藉助其專業優勢組建各種興趣班,提高民警音樂、書法、攝影等方面的個人修養。另一方面,與友好單位結對子,定期開展交流,以茶話會、各種球類等競賽活動、書畫攝影交流會等形式,以文會友,以比賽促提高,加強警企之間的交流和溝通,實現雙方共贏、共同提高、共同發展。
四、警營文化建設的存在及成因
(一)價值之惑一是共同價值觀與民警個體價值觀結合效果不甚理想。在上文與已開發國家和地區的比較中我們可以發現,當前一些公安機關最突出的問題就是價值觀建設過於追求形式,口號多於實質,方法單一,無法同民警的實際經驗和個人追求相結合,無法深入民警內心。二是警察亞文化在一定程度上還在警隊盛行。傳統文化中的中的糟粕與拜金主義的盛行,造成了當前警隊中存在這消極的警察亞文化。
(二)體制之限在現代企業管理中,增強企業凝聚力,往往是通過激勵實現的。當前,由於公安隊伍規模大、人數多,民警職務序列參照公務員的行政級別區分,基層職務層次過少,警銜銜級區別不明顯,導致民警壓職壓級現象嚴重,專業技術民警的工作成果很難被社會認同。行政職位與待遇和職責的掛鈎,會逐步導致領導的權力強化、民警職責弱化的局面,長此以往就會形成斷層,導致越來越濃厚的“官僚文化”。加之當前警務工作的繁重及執法環境的惡化,基層民警工作積極性降低,逐漸養成“做多錯多”的觀念。
(三)環境之壓經濟的高速增長、社會的急劇轉型,導致了社會矛盾凸顯,各類違法刑事案件高發。由於職業的特殊性,一線民警的精神壓力和心理壓力往往難以緩解,極易使民警的精神、行為出現偏差。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務,也使得公安機關無法系統開展警隊文化建設。
(四)主體之失由於公安機關長期以來過於強調其半軍事化性質,在隊伍管理中方法生硬,手段簡單化、模式化,在對警察文化建設中,也流行從上往下的灌輸和推行,民警同樣缺乏參與的積極性。
(五)學習之困知識經濟的浪潮正推動生活方式、行為方式、社會文化的變革, 終身學習已成為時代共識。公安民警除了希望職級和薪水的提升以外,也希望自己的知識和能力能夠隨著工作年限的增加而得到提升。但由於缺少培訓和學習的機會,文化素質提升有限,導致一些民警思想較為保守,缺乏學習意識和轉化學習的能力,對新知識、新形勢較少關注與思考,理論素養、思維水平和工作能力長期得不到提高,就會在工作中喪失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