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某權

譚某權“組建”了4人莊家組後,依樣畫葫蘆到東華高級中學物色學生內應。 等比賽結果出來後,參賭學生和莊家就刪了簡訊,所以東華高級中學校方遲遲找不到學生賭球的證據。 2008年12月7日晚上,譚某權、李某堯和李某坤3人到梁某濤家裡,要其家人籌錢還債,梁的家人報警。

譚某權,
華高級中學賭球案宣判

□3名校外莊家因賭博罪被判2年至2年2個月□3校內莊家已經轉學

從2月25日開始鬧得沸沸揚揚的東華高級中學學生賭球醜聞目前告一段落。3名校外莊家昨日在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過堂審理,法院當庭審判3被告犯賭博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至2年2個月,並各處罰金2萬元,3被告當庭表示服罪。記者也從東華高級中學了解到,學校現在已經恢復了原來的平靜,此案中的3名另案處理的學生也已經轉學走人。

3被告入股接受賭球

譚某權的身份最為特殊,2007年他就讀於東華高級中學高一年級,但是由於學習壓力等原因,2008年他從東華高級中學轉學至常平鎮某高中就讀。譚某權昨日承認:“在東華讀高一時就賭過球,贏了幾千元。”由於他在東華高級中學就讀過一年,別有用心的莊家找上他,讓他與東華高級中學賭球的學生聯繫,傳送每期賭球盤口信息並登記下注。

但是,譚某權並不滿足於給莊家打下手,突發野心自己來做莊。昨日,東莞市第一人民檢察院公訴人稱,2008年10月上旬,由譚某權牽頭,他與李某堯、李某坤並夥同殷某倫(另案處理),以3:3.25:3.25:0.5的比例入股接受NBA球賽賭博。若是當期投注的數額太大,譚某權等4人不敢全額收受,則由譚將部分投注單轉給“阿柏”(另案處理),“阿柏”則返還1%至1.5%的投注金額作為報酬。

學校內應莊家幫投注

譚某權“組建”了4人莊家組後,依樣畫葫蘆到東華高級中學物色學生內應。2008年10月份,譚某權找到他高一年級的3名同班同學劉某邦(16歲)、傅某康(17歲)和梁某濤(18歲)(三人另案處理)當起學校的內應小莊家,幫忙登記學生的投注。

2009年3月4日東莞市公安局向媒體通報,東華高級中學學生賭球主要通過手機下注。在這條賭球鏈上,校外莊家發簡訊把盤口告訴校內莊家,校內莊家再把盤口發給參賭學生。而參賭的學生或者發簡訊下注,或者找到校內莊家口頭下注。公訴人在庭上稱,劉某邦等3校內莊家不但自己下注,也負責將其他學生的投注單匯總後通過手機簡訊傳送到譚某權的手機上進行投注。等比賽結果出來後,參賭學生和莊家就刪了簡訊,所以東華高級中學校方遲遲找不到學生賭球的證據。

下注不需要立即給現金,開盤後,若是學生輸了,那么校內莊家就會上門收錢;贏了錢,也不能馬上拿錢,要等每周結算一次。公訴人稱,投注期間譚某權等人多次到東華高級中學門口與劉某邦等人對賬結算,分幾次將6萬多元賭款交給劉某邦等人。

家長報警賭球醜聞敗露

“一開始我們輸了幾萬元,後來慢慢地翻本,變成學生開始輸錢了。”譚某權說。後來,劉某邦、傅某康和梁某濤3人一直輸錢,兩個月間3人輸掉100多萬元。截至2008年12月6日,劉某邦、傅某康和梁某濤3人共投注約370萬元,輸給譚某權等莊家116萬元。這3名校內莊家與4名校外莊家達成協定:劉某邦等3人每人欠譚某權等人38萬元,當天“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商定借據”。

昨日,公訴人也表示,370萬元是有單據可查的,無單據可查的賭款則無法統計。

2008年12月7日晚上,譚某權、李某堯和李某坤3人到梁某濤家裡,要其家人籌錢還債,梁的家人報警。據此前東莞市公安局向媒體通報所稱,2008年12月7日晚7時許,東莞市公安局萬江分局萬江派出所接事主黃女士報案稱:其在與兒子梁某濤通電話時,1名男子稱兒子欠賭債幾十萬元,要到黃女士家裡收錢。接到報警後,萬江派出所立即出警,當晚8時30分,將駕車前來黃女士家裡收賭款的譚某權等3人抓獲。

賭博罪名成立3莊家獲刑

公訴人認為,被告人譚某權、李某堯和李某坤無視國法,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其行為已經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而且3名被告犯罪事實清楚,均應當以賭博罪追究責任。

合議庭休庭10分鐘後,當庭作出宣判。合議庭宣判,譚某權無視國法,賭博罪名成立,但念及其未滿18歲,而且認罪態度好,故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2萬元。李某堯和李某坤兩人則各獲刑2年2個月,各處罰金2萬元。

3名校內莊家已經轉學

東華高級中學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3名被告被判刑,這是他們為自己的過錯而付出的沉重代價。他還說,雖然賭球事件已經過去了幾個月,但是學校始終保持高度的警惕性,以避免類似事件的發生。

該負責人說,學校也早就恢復了原有的平靜,各項教學工作都進行得有條不紊,而參與賭球事件的劉某邦、傅某康和梁某濤均早已轉學。

對話

“出來後我還想讀書”

庭審後,記者採訪了東華賭球案的首犯譚某權。令記者感到驚訝的是,1990年出生的譚某權在採訪時流露出與他19歲年齡不相符的成熟和冷靜。一開始他面對記者的問題,經常以“不清楚”“我拒絕回答”“你無權知道”和反問“你認為呢”回答。

當談到2006年從東華高級中學輟學時,譚某權說學習壓力與日俱增。而成為賭球的莊家時,譚某權說贏了錢就存起來,從來沒有被家裡人發現,他甚至認為這是一種“創業”行為。不過,他最後感慨“許多事情發生了就回不到過去了”,並希望正在學校里準備高考的同學和朋友好好珍惜讀書機會,考上理想的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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