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法系國家在立法上沒有過多關於證據可采性的規定,是否採納證據主要由法官決斷。在中國,除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6種證據外,其他材料一般不用作匠據;沒有按法定程式收集、審查、判斷的材料也不能作為證據。
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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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的可采性
因而,歸根到底,證據的可采性主要解決的還是證據能力的問題。 而我國的關於證據的法律性的規定則可看出,與英美法系證據的可采性之中的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則是一致...
(二)我國證據可采性規則的現狀 (三)我國證據可采性規則的完善 -
證據的關聯性和可采性
關聯性指證據必須與案件的待證事實有關,能夠證明案件的待證事實。可采性指證據必須在法律所容許,可用以證明案件的待證事實。 證據的關聯性和可采性是英美法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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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證據
電子證據泛指“一方當事人以數字形式向法庭出示的任何形式的證據信息”。資訊時代變革的節奏是前所未有的,信息的存在與取得方式的飛躍使證據學研究乃至證據立法面...
簡介 概念 採用標準 特點 分類 -
情態證據
證據法學所研究的“情態”是指提供口頭證據者在陳述時外顯的各種下意識反應和活動。情態信息是一種主要依靠直覺進行認知的生理與心理活動的對應伴生關係,具有客觀...
內容提要 系統解釋 注釋與參考文獻 -
證據法學
證據法學是現代詞,是一個專有名詞,指的是專門研究證據法現象及其規律的法學學科。
簡介 相關教材 (一)張保生版《證據法學》 (二)洪浩版《證據法學》 -
民事訴訟證據
民事訴訟證據指依照民事訴訟規則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民事訴訟證據對於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對法院查明案件事實,依法正確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
裁判證據的屬性 證據的種類 分析 交換時間 解釋 -
民事證據
《民事證據》是2010年7月1日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中心編輯。本書主要講述了民事證據的合法性與法律有關的內容。
名詞概念 內容簡介 作品目錄 -
證據法學[10]
證據法學是現代詞,是一個專有名詞,指的是專門研究證據法現象及其規律的法學學科。
簡介 相關教材 (一)張保生版《證據法學》 (二)洪浩版《證據法學》 -
法定證據制度
法定證據制度亦稱“形式證據制度”。指法律預先機械地規定證據的證明力;執法者須依法定條件去判斷證據來認定事實。法定證據制度曾盛行於歐洲16-18世紀,其特...
誕生與盛行 命名及特點 特色原則 問題與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