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潑德·弗朗茲

謝潑德·弗朗茲

謝潑德·弗朗茲 [Shepherd Ivory Franz 1874.05.27-1933.10.14],美國生理心理學家。他出生於美國新澤西州澤西市,因肌萎縮性脊髓側索硬化症逝於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洛杉磯。

基本信息

個人簡介

謝潑德·弗朗茲 謝潑德·弗朗茲

工作簡介

他在澤西市公立學校讀完高中後,1890 年進入哥倫比亞大學師從 J.M.卡特爾,1894 年獲得文學學士學問,1899 年獲心理學哲學博士學位。1899-1901 年他在哈佛大學醫學院、1901-1904 年在達特茅斯學院醫學院任職。1904 年在麥克萊恩醫院(現為聖伊莉莎白醫院)任職,並在該院設立心理學實驗室,1907-1924 年在哥倫比亞特區華盛頓政府醫院。1924 年受聘於加利福尼亞大學洛杉磯分校直至逝世。

著作簡介

1902 年他出版了《論大腦功能》一書,在心理學家和生理學家中間引起廣泛注意。他利用新技術以測驗學習和辨別,建立了新的動物實驗的心理生理學。在麥克萊恩醫院期間,用切除貓和猴子部分大腦(額葉)的方法來研究腦的機能和部分大腦切除後對行為的影響。他發現如果額葉組織破壞不大,並不喪失習得行為,只降低習慣效能;如果額葉組織破壞過大,導致新的習慣喪失,但舊的習慣依然保留。而喪失的習得行為或習慣還可重新學習。1917 年他和拉什利(K. Lashley)一起研究低等動物和人的大腦定位問題。用大白鼠進行腦損傷下動物學習、視覺和動物行為的觀察,進一步推動了實驗性神經心理學的研究。他根據動物實驗的資料來闡述大腦機能和各種行為的關係,建立了腦和行為的基本理論。

1917 年他和拉什利合作撰寫了題為《大腦額前部分破壞以後老鼠習慣的保持》的論文,該論文導致拉什利系統闡述潛力均等和質量作用原則。接著有許多其他研究表明,由於大腦的某個特定部分遭到破壞而引起的功能消失可以通過重新學習得到恢復,因此大腦中的功能定位是很不準確的。

研究理論

1924 年提出了運動習慣的保存並不以“運動”區的完整為轉移。老鼠在迷津走路,發生不發生障礙主要取決於切除多少腦皮層組織。1929 年出版的《大腦機能和智慧》總結了他的研究。他根據腦組織的損毀量和迷津的難度圖示了迷津學習時的錯誤。就易走的迷津而言,有效的腦皮層組織愈少,則錯誤愈多,但所有白鼠都學會了迷津。在較難走的迷津中,隨腦損毀量加大而錯誤增多。因而他提出“總體活動定律”(laws of mass action),即指行為障礙和切除腦組織的總體多少成正比。

主要著作

論大腦功能:1902

大腦機能和智慧:Brain Machanisms and Intelligence,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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