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廷策

”無論來人怎么相勸,廷策終不前往。 廷策在高陵縣任職五年,以廉潔勤政、為民而聞名。 萬曆二十二年(1594)五月,被皇帝召回京城,拜御史。

謝廷策(生卒年不祥) 字正甫,明德州左衛(今德城區黃河崖鎮謝家墳村)人。明萬曆十六年(1588)戊子科舉人;十七年(1589)己丑科中進士。在館舍內等候選拔時,有人想為他引見主持選拔的官員。謝廷策對來者說:“我剛剛踏上仕途之路,哪裡還敢想自己選擇什麼官職。”無論來人怎么相勸,廷策終不前往。當得知自己被選授為陝西省高陵縣令時,愉快地前往赴任。到任後,諮詢吏治,革除民間所有疾苦,親手自製劑量,定條理鞭法,用以四季繳納田賦,官民皆稱:“這樣做均利於民”。並“前後開釋疑獄甚多條”,便宜於若干事情的實行。廷策在高陵縣任職五年,以廉潔勤政、為民而聞名。萬曆二十二年(1594)五月,被皇帝召回京城,拜御史。此時,皇上深居禁中,朝中議事久虛,大多諸臣因以言欺騙皇上而被貶謫。廷策到都察院三月,即上《請復朝講用直臣疏》,因引用周宣王晏朝姜後脫簪以及宋仁宗從趙抃之請、召還唐介等故事,以規勸君主使之改正錯誤和過失,牴觸了皇帝而被降一級,外調都御史。工部尚書袁貞吉等連章申救,再謫懷仁縣(今江蘇贛榆縣西)典史,廷策憤然不就,以疾為由歸里。歸里後,家居奉親,課師二子,扶危濟困,廣行善事。後因母親病逝,哀毀得疾而卒。為人孝友清介,卒之日囊無一金。泰昌初年贈光祿寺少卿,崇祀德州鄉賢祠。著有《宜民祿》。真可謂:“神宗昔御宇,思道惟恭默。蒙恩列西台,盡言乃臣職。萬一裨明時,豈敢亂徽纆。懷仁何不可?適表謝公直”(清程先貞《監察御史謝公廷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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