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平發

謝平發,原陸豐市公路局局長,因在為其母辦理喪事的問題上,大操大辦,嚴重違反了《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領導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通知》和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有關規定,後汕尾市公路局黨組決定給予謝平發同志行政降級處分,並調離陸豐市公路局。

基本信息

基本簡介

陸豐市公路局局長

因在為其母辦理喪事的問題上,置黨和國家三令五申於不顧,屈服於陳規陋習和封建權貴思想,背離黨的理想信念,無組織,無紀律,大操大辦,嚴重違反了《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領導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通知》和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有關規定,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情節嚴重,教訓深刻。

2007年12月16日,汕尾市公路局黨組決定給予謝平發同志行政降級處分,並調離陸豐市公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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