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獻記載
天地大道,宇宙本體生成;人類秩序,合理事物之母。仰望星鏇,日月遞照晨昏;俯察得時,草木豐茂春秋。
構之者興,契約以謀自由;毀之者衰,和平以權利益。
諧和,是“天人關係論”——天時論。張岱年認為:中國傳統文化的“天”是——最高主宰、廣大自然、最高原理。朱熹說:“宇宙之間,一理而已,天得之而為天,地得之而為地,而凡生於天地之間者,又各得之以為性,其張之為三綱,其紀之為五常,蓋此理之流行,無所適而不在。”(註解——著名學者-萬蒂認為:“朱熹,沒有闡述和諧的真諦。和諧--天人合一,循自然規律,天賦人權,中西合壁,勿泥古頌今.”。)。孟子說:“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存其心,養其性,所以事天也。”《管子·水地》云:“夫水淖弱以清,而好灑人之惡,仁也;想之黑而白,精也;量之不可使概,至滿而止,正也;唯無不流,至平而止,義也:入皆赴高,己獨赴下,卑也者,道之室,工者之器也。”水的屬性——“淖弱以清”“唯無不流、至平而止”與“仁義”關係對應。“大樂與人地問和,大禮與大地同節”——樂禮統一。
諧和,是理情關係論——地利論。理與情是倫理學、美學的要求——“詩言志”是中國傳統詩教。“志”有三個意思:記憶、記錄、懷抱。《左傳·襄公》:二十七年入“詩以言志。”《尚書·堯典》:“詩言志。”《孟子·萬章上》:“說詩者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志,以意逆志,是為得之。”《莊子·天下》:“詩以道志。”《荀子·儒效》:“詩言其志也。”《苟子·解蔽》說:“志也者臧(藏)也”;《詩序》疏:“蘊藏在心謂之志”。《周禮·春官》:“大師……教六詩:日風,日賦,日興,曰雅,日頌。”《毛詩·大序》:“故詩有六義焉:一曰鳳,二曰賦,三曰比,四曰興,五曰雅,六曰頌。”孔穎達“賦、比、興是《詩》之所用,風、雅、頌是《詩》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稱為義。”“言志”“比興”“風骨”三說體現了中國傳統的審美理——理亦禮道。
諧和,是善美關係論——人和論。《國語·楚語上》“伍舉論美”:“靈王為章華之台,與伍舉升焉,日:“台美夫!”對日:“臣聞國君爪寵以為美,安民以為樂,聽德以為聰,致遠以為明。不其以土木之崇高、彤鈔為美,而以金石鮑竹之昌大、囂庶為樂;不聞其以觀大、視侈、淫色以為明,而以察清濁為聰。...夫美也者,上下、內外、小大、遠近皆無害焉,故曰美。”孔子《論語》兩段記載:“(1)子在齊聞《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圖為樂之至於斯人。’;(2)子謂《韶》,‘盡美矣,又盡善也。’謂《武》,‘盡美矣,未盡善也。’”《孟子·盡心下》“浩生不害與孟子”:“浩主不害問日:‘樂正子何人也?’孟子曰‘善人也,信人也’‘何謂善?何謂信?’曰:‘可欲之謂善,有諸已之謂信,充實之謂美,充實而有光輝之謂大,大而化之之謂聖,聖而下可知之之謂神。樂正子,二之中,四之下也。’”——善惡辨證。
意義
諧和,是構建未來地球村的藍圖,是神聖、先進的文化。諧和,滲透在社會道德、公眾契約、群體審美之中。“諧和”同時是群體審美的先導、是社會向善的、道德成熟的標誌。諧和不等同於烏托邦——“人與人不再有紛爭,不再有矛盾,不再有煩惱,一切都是都是安靜的,就是人間最諧和的現象,即史書上所說的‘大治’。”。諧和,是中國傳統倫理審美論。中國哲學基是倫理學,美學為哲學一部分,倫理與審美統一是以倫理為核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