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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我國政府會計體系構建》簡介:在我國相關的正式制度中並沒有
“政府會計”這個名稱。只有“預算會計”這種稱謂。通常,預算會計被
定義為用於核算和報告各級財政機關、各級行政事業單位預算收支情況和
結果的一個會計分支。並認為,預算會計是國家財政預算管理的重要組成
部分,是為國家預算服務的,是執行預算的會計。但隨著我國的改革開放
的不斷深入,市場經濟環境已經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政府職能轉變、公共
財政體制的改革、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變化、政府績效評價制度的建設等
,要求與之相適應的預算會計必須隨之改革,將“預算會計”擴展為“政
府會計”也是一種必然的趨勢和要求。所以,政府會計改革作為公共財政
建設和政府預算管理改革的主要組成部分,近年來備受關注,建立政府會
計意義非凡。
政府的公共受託責任不同於企業的經營受託責任,它源於民主社會制
度的建立。根據受託客體的不同,公共受託責任包括公共權力受託責任和
公共資源受託責任,其中,公共資源受託責任是政府會計賴以存在的基石
。鑒於受託責任是現代會計產生和發展的基礎,會計環境是會計改革的主
要推動力。丁增穩副教授所撰寫的《論我國政府會計體系構建》以公共受
托責任為邏輯起點,以我國的政府會計環境為基本背景,在深刻剖析我國
現行預算會計弊端的基礎之上,充分借鑑國外政府會計改革成功的經驗,
對我國政府會計的當前及未來改革提出了初步的構想,並提出了適合我國
國情的政府會計框架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