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輕工行業標準QB/T4111-2010
《食品工業企業誠信管理體系(CMS)建立及實施通用要求》 中:
3.3誠信管理體系credit management system(CMS)
用來制定和實施誠信方針和目標,並進而實現這些目標的一系列相互關聯的要素的集合。
(引用ICCO26001:2008)
誠信管理體系要求
原則
食品工業企業應根據本標準的要求建立、實施、保持和持續改進誠信管理體系,並將實現相關要求、界定誠信信息和誠信管理體系的範圍形成檔案。在食品工業企業實施該體系過程中逐步形成誠信教育機制、誠信因素識別機制、體系運行機制、徵信評價機制、自查自糾改進機制和失信懲戒公示機制。
誠信方針
食品工業企業最高管理者應確定誠信方針,確保其滿足:
a) 與誠信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其他要求;
b) 適合食品工業企業生產、服務、安全和保障的要求;
c) 失信預防和持續改進;
d) 為誠信目標和指標提供方向;
e) 形成檔案,付諸實施;
f) 傳達到相關人員;
g) 能為社會公眾所獲取
策劃
基本要求
食品工業企業建立和實施誠信管理體系時,應識別其生產、服務、安全和保障活動中與誠信因素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其他要求,並滿足 :
a) 及時獲取這些要求,確保有效;
b) 確保這些要求套用於誠信管理體系的建立及實施;
c) 通過內部制度的確立,確保誠信管理從策劃、採購、生產、儲運、行銷、服務等全過程的規範化、程式化和制度化
誠信因素
食品工業企業應建立、實施並保持誠信因素識別程式。 食品工業企業在建立、實施和保持誠信管理體系時,應充分考慮誠信因素。誠信因素包括但不限於:
a)生產經營、產品供應、廣告宣傳和服務等活動中涉及的誠信因素,包括:
——食用農產品原料及其他投入品的質量安全控制,特別是微生物、藥殘、重金屬、環境污染物、違法添加物等;
——生產過程質量安全控制;
——包材、標識管理;
——倉儲、物流管理;
——其他。
b) 與新項目有關的誠信因素,包括:
——新產品配方與預期用途;
——技術改造;
——其他。
c) 影響誠信的其他因素。 誠信因素識別程式應形成檔案,並適時予以更新。
社會責任
食品工業企業應以多種方式承擔和履行社會責任,完善誠信管理體系,樹立良好社會形象,以充分滿足:
a) 提供安全的食品;
b) 依法納稅;
c) 依法執行勞動契約、保險;
d) 符合環境保護、資源節約和生態平衡等要求;
e) 公共安全。
適用時,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形式:
a) 惠農、扶貧;
b) 將社會責任傳達、影響到相關方;
c) 慈善救助、公益捐贈;
d) 文明傳承教育及其他公益活動; 食品工業企業應保持相關的記錄。
誠信文化建設
食品工業企業應開展以誠信為核心的企業文化建設,樹立誠信經營理念。誠信文化建設應包括:
a)質量安全責任感;
b)企業價值觀;
c)員工歸屬感、榮譽感;
d)企業團隊精神;
e)企業誠信環境;
f)與相關方的關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