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邦運動
正文
印度獨立後各族人民爭取以語言為基礎重新劃分邦界的運動。1950年印度憲法曾把印度劃分為27個甲、乙、丙三個等級的邦和一個丁等中央直轄區。這個劃分基本上沿襲英國統治時期的劃分法,沒有考慮到這些地區在政治、經濟和語言上的差別,廣大人民迫切要求以語言為基礎成立單獨的語言邦。
最先採取行動的是馬德拉斯的泰盧固人,他們要求成立講泰盧固語的安得拉邦,這個要求得到馬德拉斯邦政府和國大黨泰米爾納德委員會的支持。在運動的領導人絕食至死後,中央政府於1953年10月成立安得拉邦。此後,爭取建立語言邦的鬥爭此起彼伏,延續不斷。1953年12月印度政府成立改組省邦委員會,考察改組省邦的問題。1955年9月該委員會提出一份報告,反對按“一種語言成立一個邦”的主張,但認為應該考慮在語言基礎上改組省邦。1956年11月議會通過改組省邦法案。改組省邦後的印度分為14個邦和 6箇中央直轄區。這14個邦是安得拉邦(泰盧固語和烏爾都語)、阿薩姆邦(阿薩姆語和孟加拉語)、喀拉拉邦(馬拉亞拉姆語)、中央邦(印地語)、馬德拉斯邦(泰米爾語)、邁索爾邦(卡納爾語)、奧里薩邦(奧里亞語)、旁遮普邦(旁遮普語和印地語)、拉賈斯坦邦(拉賈斯坦語和印地語)、北方邦(印地語)、西孟加拉邦(孟加拉語)以及“查謨和克什米爾邦”(克什米爾語和烏爾都語)(見克什米爾問題)。
1956年後,一些邦繼續進行爭取成立語言邦的鬥爭。1960年孟買邦劃分為講馬拉特語的馬哈拉施特拉邦和講古吉拉特語的古吉拉特邦。1963年成立以那加人為主的那加邦。1966年旁遮普邦劃分為講旁遮普語的旁遮普邦和講印地語的哈里亞納與喜馬偕爾邦。1970年 4月阿薩姆邦講卡西語和嘎羅語的山區民族成立了梅加拉亞自治邦,1972年1月又改為正式邦。1972年阿薩姆邦的米佐縣改成米佐中央直轄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