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鼎傳

《詹鼎傳》是明代作家方孝孺寫的一篇文言文傳記。

原文

詹鼎,字國器,寧海人也。其家素賤,父鬻餅市中,而舍縣之大家。大家推吳氏最豪貴,舍其家,生鼎。鼎生六七年,不與市中兒嬉敖,獨喜遊學館,聽人讀書,歸,輒能言諸生所誦。吳氏愛之,謂其父令兒讀書。鼎欣然,其父獨不肯,罵曰:“吾故市人家,生子而能業,吾業不廢足矣,奈何從儒生游也?”然鼎每自課習,夜坐餅灶下,誦不休。其父見其志不可奪,遣之讀書。逾年,盡通其師所能,師辭之。時吳氏家延師儒,鼎就學,吳氏亦子育之,使學。未數年,吳氏子無能與鼎談者,其師去,鼎遂為吳氏諸子師。

元末方國珍起海上,不能制,以重位授之。國珍開府①慶元,求士為己用。國珍聞鼎有才,以計獲之。鼎為所獲,無奈,因為之盡力,為其府都事,有廉名。國珍弟平章事,有人犯法,屬鼎治,鼎論如法,平章之妻受賕,請於鼎。持不可,曰:“今方氏欲舉大謀,當用天下賢士,一心守法,曷使婦人得預事乎?”不許。妻怒,譖之,系鼎獄,半載乃釋。

復起,為上虞。上虞與偽吳王張士誠地相錯,軍吏貴臣甚眾,以鼎儒生,不習邊事,屢違約。鼎會眾於庭,引一驛丞,責以不奉公,斬之。在庭者皆股慄,膝行請罪,膝屈久不能起,乃罷。後雖元帥、萬夫長有所陳說,皆長跪以言,不敢舉目視其面。鼎臨事有才,簡牘滿前,須臾而決。
至正末,我兵臨慶元城下,國珍懼,乘樓船遁于海。上怒,欲舉兵誅之。莫為計,鼎為草表謝,辭甚恭而辯。上讀表,曰:“孰謂方氏無人哉?是可以活其命矣。”乃赦,不問。更以國珍為右丞,鼎亦召至京師。

時河南行省缺郎中,吏部請命鼎為之。丞相曰:“吾同事,以鼎才不可使外也。”待半歲,除留守都衛經歷,改刑部郎中、刑部佐僚。未完,有司請除吏。丞相曰:“刑部有詹鼎在,勝百輩。”其見稱如此。鼎在刑部,一以寬仁行法,威聲不起,而人皆樂其不苛刻。會大都督府受賂,除軍吏,事發,誣鼎有贓。御史覆鼎,鼎言在留守時所養孤甥來省,恐有之,鼎誠不知。御史曰:“法貴殺有名。”卒誅鼎,與百餘人皆死。

(選自《遜志齋集》,有刪改)

注釋譯文

注釋

①開府:古代指高級官員成立府署,選置僚屬。

譯文

詹鼎,字國器,寧海人。他們家族向來貧窮,父親在街市賣餅為業,租本邑豪富之家為舍。本邑豪富之家數吳氏最豪貴,就寄居在他家,(並在那裡)生下了詹鼎。詹鼎六七歲時,不(喜)與街市兒童嬉遊,只愛上學館,聽人讀書,回到家,就能複述諸生所誦讀的內容。吳氏愛其聰敏,勸詹鼎之父使詹鼎到學館讀書。詹鼎高興極了,其父唯獨不應允,罵道:“我們本是商人之家,生養兒子能夠繼承我的手藝,我的手藝不廢棄就行了,(你)怎么能給讀書人交往呢?”。但詹鼎常常獨自學習,夜晚就在餅灶之下捧書誦讀不止。他的父親見他的志向不改變,就送他去讀書了。一年之後,盡通其師之學,老師辭去。那時吳家聘請老師教授自己的孩子,詹鼎就從學於吳家,吳家也把他當做自己的孩子那樣撫育。不到幾年,吳氏子弟的學問無人能及詹鼎,老師辭歸,詹鼎於是就被成為吳氏諸子的老師。
元末,方國珍起兵海上,朝廷不能節制他,不得不授給他很高的官位。方國珍成立府署,選置人才為己所用,聽說詹鼎有才,就用計把他捉來。詹鼎被捉來後,沒有辦法,就替方國珍做事,做了他的府都事,有廉潔的名聲。方國珍的弟弟擔任平章,有人犯法,交給詹鼎治罪,詹鼎就依法判了罪,平章的妻子受了賄賂,向詹鼎求情。詹鼎堅持判決沒有應允。平章的妻子大怒,就誣告詹鼎,把詹鼎關進了監牢,半年後才被釋放出來。
後來再次被起用,管理上虞這個地方。上虞和偽吳王張士誠的地盤相互交錯接壤,高級的軍官、官吏很多,他們認為詹鼎是讀書人,不懂軍旅事,屢次怠慢不守約定。詹鼎在庭中集合眾官員,拉一驛丞上來,責責備他不奉公守法,斬殺了他。在庭中的眾官員都嚇得兩腿打戰,跪倒請罪,直到膝蓋彎曲得太久不能站起,才算完。後來即使是元帥、萬夫長在陳說事情的時候,也都長跪著稟報,不敢抬頭看詹鼎的臉。詹鼎處理事情很有才能,即使公文鋪滿了面前的公案,一會兒就完成了。
至正末年,我朝(明朝)軍隊進攻到了慶元城下。方國珍害怕,就乘大船逃到海上。皇上大怒,打算派兵誅殺他。方國珍(走投無路)無計可施。詹鼎就替他寫了表章謝罪。言辭謙恭而辯(軟中有硬)。太祖讀表後嘆道:“誰說方國珍沒有人才?這就可以讓他活命了。”於是赦免了方國珍,不再問罪。就召方國珍入見,封為右丞。詹鼎亦被召至京師。
時河南行省缺郎中,吏部建議詹鼎任職。丞相說:“我和他一同做事,(知道)憑詹鼎的才能不能讓他到朝外任職。”過了半年,被任命為留守都衛經歷,(後來)又改任刑部郎中、刑部佐僚。任期未完,主管官員奏請減除刑部屬官。丞相說:“刑部有詹鼎在,勝過一百個人。”他的才能被稱讚到如此地步。詹鼎在職時,一直是以寬仁執行法令,沒有令人生畏的威名,人們都樂於其不苛刻。碰到大都督府受賄任命官吏。事情敗露,誣陷詹鼎收受了髒款。御史審問詹鼎,詹鼎說在留守時他所收養的外甥來行省時,可能有受賄的事,我實在不知情啊。御史說:“執行法令貴在殺有名氣的人。”最終處死了詹鼎等一百餘人。

作者簡介

方孝孺(1357—1402年7月25日),寧海人,字希直,一字希古,號遜志,曾以“遜志”名其書齋,因其故里舊屬緱城裡,故稱“緱城先生”;又因在漢中府任教授時,蜀獻王賜名其讀書處為“正學”,亦稱“正學先生”,明朝大臣、學者、文學家、散文家、思想家。後因拒絕為發動“靖難之役”的燕王朱棣草擬即位詔書,被朱棣殺害。南明福王時追謚“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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