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昌盛

詹昌盛

詹昌盛,綽號“盲亨”,香港三合會“和安樂”的成員。 他擁有高超的駕駛技術,於1975年首次參加澳門賽車,並於翌年奪得電腳踏車賽冠軍。他擁有12次案底,其中6次與駕駛有關,包括非法賽車、無牌擁有槍械或彈藥、意圖藉摧毀或損壞財產以危害他人生命或罔顧他人生命是否會因而受到危害、偷竊、無牌駕駛,曾數度入獄。

基本信息

簡介

2003年他被判入獄3年半,至2005年7月22日刑滿出獄。2008年1月5日,詹氏因停牌期間駕駛,及無第三者保險下駕駛,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監4個月及停牌一年半。

兒子詹家圖

據說星座很適合賽車。 據說星座很適合賽車。

盲亨的女友是女警,後來離開警隊。他的兒子詹家圖與父親一樣,同樣喜歡賽車。曾參加法國康巴斯方程式、雷諾方程式等。

相關事件

詹昌盛 詹昌盛

2008/01/08

因觸犯交通法例而多次被判入獄的盲亨,原定本月底停牌期屆滿。但本月三日因無牌駕駛被埋伏警員當場拘捕,被控以“停牌期間駕駛”及“無第三者保險”兩項罪名。一月五日盲亨在觀塘裁判法院認罪,裁判官認為其罪行十分嚴重,判處其入獄四個月及再度停牌十八個月。綽號盲亨的詹昌盛現年50歲,被控今年一月三日在旺角花園街三號外,在停牌期間駕駛一輛私家車及無第三者保險。

2002/2/17

詹昌盛涉嫌在今年1月20日駕駛一輛私家車,在龍翔道向觀塘方向的路上,以每小時198公里的時速行駛,超過這一路段現行每小時70公里的速度限制。另外,警方指控他同一天在彩雲村附近的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

2003/01/30

被香港傳媒稱為“車神”的詹昌盛,涉嫌在市區超高速飈車,被判入獄3個月以及罰款4000港元,還被停牌一年。

香港九龍城裁判法院法官28日裁定,詹昌盛犯有超速及危險駕駛罪。法官怒斥他在市區飈車,罔顧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違章細節

案情顯示,44歲的詹昌盛涉嫌於去年1月20日在龍翔道超速駕駛。警方在案發當天凌晨3點半,先在黃大仙蒲崗村道聽到一陣汽車引擎巨響,隨即見到一束車頭燈光高速掠過。根據雷達的偵測,首輛車的時速高達198公里,尾隨而至的另一輛車時速也高達190公里。兩輛高速駕駛的賽車在彩雲村附近相撞,詹昌盛和另一個司機隨後被警方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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