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驗因素

試驗因素

試驗因素是指在科學試驗中,被變動的並設有待比較的一組處理的因子,簡稱因素或因子。

基本內容

合理的試驗設計對科學試驗是非常重要的。它不僅能夠節省人力、物力、財力和時間,更重要的是它能夠減少試驗誤差,無偏估計誤差,提高試驗的精確度,取得真實可靠的試驗資料,為統計分析得出正確的判斷和結論打下基礎。試驗設計包括三個基本組成部分:處理因素、受試對象和處理效應。其中,處理因素,一般是指對受試對象給予的某種外部干預(或措施),簡稱處理。

試驗因素則是在科學試驗中,被變動的並設有待比較的一組處理的因子。試驗因素的量的不同級別或質的不同狀態稱為水平。試驗水平可以是定性的,如供試的不同品種,具有質的區別,稱為質量水平;也可以是定量的,如化肥的施用量,具有量的差異,稱為數量水平。

分類

按照試驗方案中試驗因素的不同,試驗可以分為單因素試驗和多因素試驗。

單因素試驗:整個試驗中只變更、比較一個試驗因素的不同水平,其它作為試驗條件的因素均嚴格控制一致的試驗。

多因素試驗:在同一試驗方案中包含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試驗因素,各個因素都分為不同水平,其它試驗條件嚴格控制一致的試驗。

處理效應

處理效應是處理試驗因素作用於受試對象的反應,是研究結果的最終體現。主要有以下三類:

簡單效應是同一試驗因素內兩種水平間試驗指標的差數;

主要效應是一個試驗因素內各簡單效應的平均數,又稱平均效應,簡稱主效;

互動作用是兩個試驗因素簡單效應間的平均差異稱為互動作用效應,簡稱互作。

1.

簡單效應是同一試驗因素內兩種水平間試驗指標的差數;

2.

主要效應是一個試驗因素內各簡單效應的平均數,又稱平均效應,簡稱主效;

3.

互動作用是兩個試驗因素簡單效應間的平均差異稱為互動作用效應,簡稱互作。

兩個試驗因素間的互作稱為一級互作,三個因素間的互作稱為二級互作,以此類推。一級互作易於理解,實際意義明確。二級以上的互作較難理解,實際意義不大。

注意事項

在制定試驗方案時,要注意根據試驗目的確定恰當的試驗因素及水平。試驗因素不宜過多,應該抓住1-2個或少數幾個主要因素解決關鍵性問題。每試驗因素的水平數目也不宜多,且各水平間距要適當,使各水平能明確區分,並把最佳水平範圍包括在內。例如通過噴施矮壯素控制玉米株高,其濃度試驗設定為50、100、150、200、250mg/L等5個水平,其間距為50mg/L。如果將間距縮小為10mg/L,水平數猛增到20個。同時要學會正確處理試驗因素與試驗條件間的關係。既要試驗因素的表現受試驗條件的制約,又要注意試驗條件的代表性與典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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