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中華法系的核心文化精神及其歷史運行

試論中華法系的核心文化精神及其歷史運行

1.2 7.2 情理精神與中華法系的意義系統

圖書信息

作 者: 鄧勇
叢 書 名:吉林大學理論法學研究中心學術文庫

出 版 社: 法律出版社ISBN:9787511808387出版時間:2010-07-01版 次:1頁 數:432裝 幀:平裝開 本:16開所屬分類:圖書 > 法律 > 理論法學

內容簡介

《試論中華法系的核心文化精神及其歷史運行:兼析古人法律生活中的"情理"模式》從生活視角、全面視角、意義系統視角出發,圍繞“古代法律的文化精神如何使得中華法系穩定長久存在”這一理論問題,闡明了中華法系的光輝源泉或意義系統,力圖重現古老東方治平天下的良法美意。作者認為,中華法繫上求天道天理、下體人情民心,得到了當時社會上下的廣泛尊重和真實仰信,儘管有各種負面因素的強勁影響,其以情理精神為核心的文化精神,還是能夠不斷地引導人們向善和向上。

作者簡介

鄧勇,1977年2月生,湖南省武岡市人,法學博士。現為吉林大學法學院講師。信奉中國文化,敬畏古今聖賢,涉獵心性之學,志求文化精髓,研究傳統法文化、法律文化學。1996~2009年就讀于吉林大學,獲法學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所學專業分別為國際經濟法、法律史、法理學。主要作品有:“論中國古代法律生活中的‘情理場’”(載2004年《法制與社會發展》)、“《中國法學向何處去》的意義與兩種反思”(載2006《法制與社會發展》)、“中國傳統法文化的思維路徑探析”(載鄧正來主編:《法律與中國》2006年第5卷)、“理論研究中對‘規範認識’的突破”(載鄧正來主編:《知識與法律》2007年第2輯)、‘儒治’與‘法治’的法文化解讀”(載韓國期刊)《中國史研究》2008年第53輯)、“論中國古代法律的‘情理’模式及其文化意義”(載2008年韓國國際學術大會論文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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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1章 緒論
1.1 研究主題和預期目的
1.2 研究方法和研究視角
1.3 研究思路
1.4 概念範疇的基本交代及其層級關係
第2章 中華法系意義系統的理論淵源與文化意蘊
2.1 中華法系的文化精神概說
2.2 對古代法律精神的既有研究及其局限
2.3 情理闡析論:統一闡釋中華法系的光明方向
第3章 古人法律生活中的重要因素和分析單元
3.1 古人法律生活中的常見因素
3.2 “天理”、“國法”、“人情”之間的模糊關係
3.3 古代法律分析單元的明確界定
第4章 情理精神的立體深廣闡釋
4.1 對情理精神的四種研究路徑
4.2 綜合路徑與情理模式的提出
4.3 關於“情理模式”的幾點說明
第5章 中華法系的基本結構
5.1 治理主體、治理對象、治理方式及其背後
5.2 中層要素與深層要素
5.3 中華法系的基本結構
第6章 情理模式的內容:中華法系的中層與深層
6.1 三類運行中的情理流動
6.2 情理模式的內部關係
第7章 情理精神的運行軌跡與深淺層次
7.1 古代法律的情理、情理精神:“情”與“理的融合
7.2 情理精神的運行軌跡
7.3 情理能力的深淺程度與養成方式
第8章 情理精神與中華法系的意義系統
8.1 中華法系的價值導向:向善與趨歸天道天理
8.2 中華法系的總體原則:“仁義(善良)面前人人平等
8.3 中華法系和諧圓融的意義系統
第9章 結語:本書結論和情理模式的研究展望
附錄:三簡圖一表格
附圖一:中華法系基本結構簡圖
附圖二:情理模式內部關係簡圖
附圖三:情理精神運行軌跡——情理曲線
附表:情理、仁義的層級性與治理效果優劣
參考文獻
索引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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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時代的偉大實踐需要與之相適應的理論,而真正適合時代需求的理論又的的確確將會引導時代的社會實踐。可以說,自1978年黨的第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擁有較為悠久歷史的吉林大學法學理論學科,始終是在跟隨著中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偉大實踐而不斷發展成熟的;可以說,在改革開放的三十年間,吉林大學的法學理論學科積極地發起、推動和參與了一系列對於我國整個法學的基礎理論發展和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實踐都具有非常重大指導意義和實踐價值的法學的觀念變革、方法更新和理論進步的重大活動;可以說,吉林大學法學理論學科的發展本身就是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理論需求和理論發展的一個縮影,也是理論關注實踐、參與實踐、推動實踐、指導實踐的一個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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