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原文
並頭容易共心難,香草真當目以蘭。
不似西陵凡草木,漫將啼眼引郎看。
作品賞析
這首七絕借詠物以抒寫愛情,堪稱含蓄蘊藉、詩味濃郁之佳作。
“並頭容易共心難”,詩的首句富有哲理意味。男女構成名義上的夫妻關係即“並頭”卻是“容易”的,那種貌合神離、同床異夢的“並頭蓮”可謂觸目皆是。首句既是詩人對社會現象的概括,亦是其自身的體驗。正因為夫妻“共心難”,因此一個人若能遇到人生知己為伴將是無比自豪與幸福的。詩的首旬亦是對詩人自己獲得幸福的愛情生活的襯托,並引出下旬對心上人的讚美:“香草真當目以蘭。”從雙方而言,“同心蘭”是夫妻“共心”的象徵;從單方面而言,是指與丈夫“同心”的妻子,這裡實際是詩人稱許自己的如夫人柳如是。詩在前兩句正面讚揚“香草”的基礎上,後兩旬又從反面襯托,進一步謳歌“香草”之非凡:“不似西陵凡草木,漫將啼眼引郎看。”西陵指今杭州孤山一帶,“西陵凡草木”喻南齊錢塘名妓蘇小小,柳如是與蘇小小都是妓女,故可以相比較。但前者被詩人譽為“香草”,後者被貶為“凡草”。因為前者忠貞高潔,後者卻輕浮艷俗。“啼眼”指露珠,李賀《蘇小小墓》云:“幽蘭露,如啼眼。”由於詩人對柳氏極其傾慕、寵愛,故覺得她與“漫將啼眼引郎看”的蘇小小不可同日而語。此對蘇小小或許不甚公平,但“情人眼裡出西施”,為了褒此而貶彼亦是合乎情理之事,無須苛論。
詩以“香草”象徵愛妾柳如是,極盡讚美、傾慕之意,但詩中始終未點明“香草”為何人,故亦可視為泛指一切出身低微而品性卓犖的女子,謳歌其與丈夫“共心”偕老的美德。詩之意蘊因此更顯深厚,足堪咀嚼。
作者簡介
錢謙益(1582年—1664年),字受之,號牧齋,晚號蒙叟,東澗老人。學者稱虞山先生。清初詩壇的盟主之一。蘇州府常熟縣鹿苑奚浦(今張家港市塘橋鎮鹿苑奚浦)人。明史說他“至啟、禎時,準北宋之矩矱”。明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一甲三名進士,他是東林黨的領袖之一,官至禮部侍郎,因與溫體仁爭權失敗而被革職。
崇禎年間(1628年-1644年)他作為東林黨首領,已頗具影響。明亡後,馬士英、阮大鋮在南京擁立福王,建立南明弘光政權,錢謙益依附之,為禮部尚書。後降清,為禮部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