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法國商標

法國商標註冊的部門 法國的商標主管部門是國家工業產權局(INPI:INSTITUT NATIONAL DE LAPROPRIETEINDUSTRIELLE)。該局除在巴黎設有總部外,還在波爾多、里昂、馬賽、南希(NANCY)、尼斯(NICE)、雷恩(RENNES)、斯特拉斯堡等大中城市設有七個分局。

概述

受理商標註冊的部門是國家工業產權局及各地的商業法院。因此,在法國的商標註冊登記有兩種途徑:一是商標申請人到國家工業產權局(巴黎總部或上述七個分局之一)登記;二是到公司所在地區的商業法院(TRIBUNALDECOMMERCE)登記。這兩種登記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商標申請人 概括地講,商標申請人可以是法人和自然人。

法人

包括企業、協會、工會及其它社會團體。

上述各項費用不包括複審、異議費等。如果商標申請被初步審定公告後遭他人異議或商標申請被駁回後申請複審,還會有一定費用,根據具體情況商定。

上述各項費用不包括翻譯費用,如需要。

撤銷註冊

如果因為商標所有人的作為或不作為致使商標成為商品貿易或服務的通用名稱;

如果因為商標所有人或經其同意在其註冊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商標的方式和內容誤導了公眾,尤其在商品或服務的性質、質量或地理來源方面;

如果商標與法律、公共政策或公認的道德準則相牴觸

審查

重點審查以下幾個方面:

1、商標的合法性規定:國家工業產權在收到申請後有4個月期限來審查該商標是否違背了有關規定,該商標文字及圖形是否適合於作為商標。

2、商標的合法性審查:國家工業產權局在收到商標申請後6周內該申請對外公布,所有認為已經註冊了相同或類似商標公司都可以提出異議。其程式是到國家工業產權局填寫一張“反對註冊表”,詳細說明自己的理由及依據。

3、申請表填寫是否正確:國家工業產權局如果認為所申請商標不符合上述兩條標準,將拒絕批准該商標。如某一商標申請被國家工業產權局駁回,申請人向抗訴法院(COURD'APPEL)提出申訴,要求國家工業產權局重新審理。

4、法國商標註冊證書:如國家工業產權局批准某一商標註冊的申請,將發給申請人一個“商標註冊號”及“商標註冊證書”,並對外公布。商標生效的日期以國家工業產權局或商業法院收到的申請書為準。如果某項商標最終獲得註冊批准,其商標生效日期從為家工業產權局或商業法院收到申請書開始計算。

5、法國商標保護期: 法國商標保護期為10年。期滿後半年內可以續展。

:法國議會1991年12月通過了一基項商標保護修訂案,規定商標侵權的起訴法律時效為5年,也就是說若某一商標經合法註冊生效5年以後,其它公司不能再以該商標與自己的商標相似為由起訴其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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