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人
2011年11月29日下午,傷者陶先生在惠州市第三人民醫院的骨科接受治療,他很瘦,臉部、雙肘、雙膝、腿部,渾身可見擦傷,雙腿膝蓋尤為嚴重,還敷著藥在做理療。傷者的父親在一旁照料著。
據陶先生介紹,2011年11月26日晚11時30分許,家住惠州東江沙公園附近的他正準備出門去買點吃的,騎車至衛校附近時,左邊車道有輛賓士車突然迎面駛來,與他騎的電動車撞個正著,他當時就被撞飛了,暈乎乎的,慢慢爬著坐到路邊花壇上,並掏出電話給姐姐打電話。沒想到,車上下來一名男子酒氣熏天,非但不道歉,還破口大罵,“你這窮人,還敢騎一輛破車來撞我”。男子更作勢要動手打他。“他揪了我幾次,想把我揪起來。我要報警,他還搶我電話。”陶先生說。
惠州警方透露,經公安機關檢驗,11月26日晚,交通事故雙方當事人血液乙醇成分(酒精含量檢測)結果表明,許茗雄含量為184.78mg/100ml,已達“醉駕”標準,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涉嫌危險駕駛罪,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此前,許茗雄已被刑拘。
自報身份
隨後陶先生叫了家住附近的妻子和外甥過來。看到傷者家人來了之後,賓士哥亮出了一個紅色證件,說自己是人大代表,想怎么樣都行。
之後陶先生的外甥報了警。執勤的民警趕到現場後,查看了那個男子的駕駛證,駕駛證上的名字是許茗雄。據悉,肇事者是惠州市環境監測淨化行業協會會長,惠州市惠城區第六屆人大代表。
惠州交警支隊相關人士回憶稱,當時肇事司機確實逆行,交警準備帶他回去調查。但對方不僅不配合,還亮出自己的紅本本,稱自己是人大代表,不能隨意扣留。
網友議論
當晚出勤交警說:“當時他還打電話給公安督察部門投訴,稱執勤交警程式違法。”隨即,許茗雄被強制送往附近醫院抽血化驗。“肇事者是酒駕還是醉駕,我們還在等驗血報告。結果這兩天就會出來,到時交警方面將會提交證據,並依法依規處理。”
事發後,許茗雄的行為在惠州網路上廣泛轉發,當地網友譏其為“惠州最牛人大代表”,影響很大。
人大公告
2011年11月29日下午,惠城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發出公告稱:本月26日晚上11點30分左右,我區本屆人大代表許茗雄酒後駕車(未經醫院最後檢驗核實)並逆行撞傷正常行駛的電動車駕駛員陶某。事情發生後,許茗雄不僅沒有依法接受交警處罰,誠懇地、負責任地對傷者進行及時救護,還亮出證件說:“我是人大代表。”在傷者被送到醫院後,又以怕對方報復傷害為理由故意不見傷者及家屬。對許茗雄的惡劣行為,歸結為“四不該”:一不該酒駕。這是法律所不允許的。二不該違章逆行。三不該把人大代表作為護身符,有辱人大代表的聲譽。四不該在事件發生後以逃避的態度對待傷者。
事後處置
對此事件,惠州市惠城區人大常委會的態度是:一、堅決支持交警部門依法依規處理當事人許茗雄,不手軟、不袒護、不包庇。二、舉一反三,加強對惠城區各級人大代表進行法紀和安全意識教育。現已以通報形式下發各鎮、街及區屬代表小組,要求立即對所屬代表進行一次情況通報,並提出系列要求。三、在交警部門處理結果出來後,將根據事實情況,並依照法律途徑對許茗雄的代表資格作出處置。四、積極配合交警、醫療部門和媒體做好事實調查和救治傷者工作,力求使事態影響降到最低程度。
辭去職務
2011年12月1日,經惠州市惠城區人大證實,11月26日酒駕撞人的原惠城區人大代表許茗雄已辭去人大代表職務。